我从读书会写字开始,就记得自己很认真对待写字,在自己的小学语文数学书上,把自己的名字写满在书皮的第一页。现在看会有密集恐惧症。
小学时候还流行抄歌词本,每个人有一个抄歌词本,是那时候很酷的一件事情了。当然我也有,有当时热映的电视剧《少年包青天》的主题曲。
初中时候,语文老师对我们要求严格,要求每个同学每天交一篇日记,我买了一个特别好看的薄薄的白色本子,记得是玛丽文化的,现在我还留着在家里。我就开始写日记,每天上交。因为我是语文课代表,所以我对于收作业这件事情特别认真。
写日记我会去模仿其他同学写字,变着花样变着字迹去写各科作业,有时候还会模仿班主任的字迹签请假条。这个恶作剧班主任现在还不知道。
日记写着写着受到了老师的表扬,记得我当时的日记很好笑,发挥了我很大的想象力,写我小时候三四岁在福建遇到当兵的哥哥,以及梦到自己在一个满天繁星的夜空坐飞机翱翔,甚至确认自己在星空夜晚,坐在火车靠窗边,伸手就可以触摸星星,然后摘下一颗颗五个角的小星星。
很不可思议吧。但是我那时候认为这一切是发生过的。现在我写这些字的时候,画面感历历在目,似乎真的发生过。
后来,因为受到语文老师的表扬,以及我自己对写作文感兴趣,学校大大小小的作文比赛我一般不会缺席,印象最深的是写过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好像得了一个二等奖。
老师教导我说,平时多收集一些好词好句,对你写作文有帮助的。我很感谢老师,听进去了她说的话,所以就开始了疯狂地收集好词好句的癖好。我有很多笔记本,写下我认为一切好的词语,句子,一段话,甚至是一整篇文章。我抄写最多的是散文,那时候朱自清的文章是我的最爱。
到了初一还是初二暑假,我写字已经到了接近疯狂的地步。当时我问朋友借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提·勃朗特的《简爱》,很厚的一本。我拿回家看,整个暑假我就看这一本书。
一个暑假有两个月,我怎么要看那么久呢?当时的我看到书中的语句,描述人物和风景的遣词造句,用的实在是好棒,我舍不得读完就忘记了,于是我就拿一些作业本来抄书中的内容,因为我本子数量有限,加上书有那么厚,所以我不得不把字写得好小好小,说它们像蚂蚁一样,毫不夸张。就这样,写了五六本吧,正反面。现在这些字迹还在我家里尘封的木箱子里。
高中时候我懂事了一点,知道要保存一些东西了,于是我高中的作文大部分都留着,印象比较深的是我写过一篇作文,语文老师给我的评语: 文章有蒙太奇手法,非常不错! 催不及防地被夸得一头雾水,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我根本不知道蒙太奇手法是什么意思,但是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却觉得那三个字——蒙太奇,好特别,这一定是好的鼓励。心里很开心,那个作文本我也一直保存着。
后来上了大学,我写字的机会少了很多,不过我会很用心地去编辑每一条QQ空间的说说,然后发送。看到朋友的点赞评论会好开心。
现在我早已经弃用QQ空间,朋友圈的日常更新是我的主要码字地方。因为我现在每日践行运动和健康饮食,我会花很多时间去想好每一条文案,发好每一个动态,绝对不可以糙,要发自己认为好的,别人想看的动态。所以,我经常是想文案半小时才会发朋友圈。
我今天回忆从小到大写写记记的经历,主要是想提醒自己,你从小那么喜欢写字,不要辜负了它。不管写得怎么样,请一直写下去。
昨天我交魔鬼作业说了一句话,得到发爷的认同,我再说一次,每一个行动都是发自对生活的热爱。
什么都不用想,去写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