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得去的乡村,留得住的城市

啥是佩奇?

一本在城市求学奋斗十五年的青年笔记

致所有曾经或正在或将要流浪异乡、漂泊城市的人们。

年关将至,一部短短几分钟的《啥是佩奇》奇迹般地抢跑“春运”,率先勾引起这片土地上人们酝酿了整整一年的情感。

用新闻报道不吝赞赏的话来说,“这是现象级的”。

但是,忘掉影评人、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学者们的精彩点评,也忘掉无数网民的质疑与赞赏、挑刺与喝彩,唯一让我将这部短短几分钟的片子印刻在脑子里的,是其中清清楚楚影射出的可能也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人生

——在城市和乡村间不断奔波徘徊的人生。

01

从自然乡村走出来,浪迹于繁华城市间,我的人生十五年就此别过。

十五年的时间,说不清它是在时代发展的洪流中被无限压缩,还是借由这个狂奔的现代社会中,发展起来越发精密的时间计量仪器以及无数可供消遣的娱乐,最终不为人察觉而迅速地流逝了。

还是说,十五年终究长得也能留下一点东西的。

2003年的那年夏天,成为我人生的重要注脚。那年夏天,阿妈带着不谙世事的我和我哥,乘坐一辆充斥了普通劳动人民汗味和各色泡面气味的绿皮火车,离开广西老家,来到浙江北部的一个城市;在此之前,阿妈和阿爸已经在此打下了一点基业。

准确地说,他们是在城市边缘的乡村寻得了一处暂时的落脚之地和相对稳定的工作。我那时尚不明白他们何以不远千里地从一个乡村跑到另一个乡村,不还是一般辛苦地劳作吗。

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才慢慢明白,两者完全不能等同起来看。

繁华都市边缘的乡镇,至少还能通过城乡公交、商品流动和政策辐射让人们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最丰盛成果,也让他们更加迅捷地连接到更为广阔的外界。

而离这个中国最富庶的沿海地区有一千八百公里的我的老家,显然并不在此列。

02

最不可逆转的,是时代。

过去几十年间,城市化高速演变,一片片黄土地被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噬,一个个比肩国际的现代大都市被争先恐后地制造出来。

毫无疑问,这是耀眼的成绩;但唯速度论则将问题暴露得更加彻底——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二元对立成了上至专家学者、下至平民百姓屡屡发声的话题。

当“春运”成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周期性迁徙,我们也许就能明白,多少人在这样一场时代的剧变中沦为无所适从的流浪汉。

而像我这样,童年短暂地植根于乡村、却在关键的成长过程中突然被硬生生转换生活场景为城市的人,似乎更值得来说说。

某种程度上,理性的未来主义者一定希望我们这一类人承担起城乡之间黏合剂的作用。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这些流浪汉从困惑与彷徨中走出来并开始重塑自身定位的时间,可能漫长得远远超过其想象。

更不用说,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文化与凋敝异化的乡村文化之间渐趋狂热与迷茫的我们,如何找到一个简朴的一以贯之的“信仰”——或诸如此类的东西。

第一次回家的情形,我至今仍记得清晰。那是初一那年的暑假,那是我离家六年后,我终于再次踏上自己出生的土地。

老实说,记忆有时候美好,可能只是因为它是记忆。在记忆中美好至极的东西,经过时间的无情洗刷,你再拿来与现实比对,得到可能是无尽的失望。

彼时的我正是这样一种情形。多少山野田间、乡间小道承载着我最初关于这个世界的印象,也是我儿时的最纯真幻想,却在六年后我再回来的时候,都尽皆湮灭在多少年依旧的夏日烈阳下了。

那是渐渐听不太懂的乡音;那是更加老旧而矮小的街道和村庄;那是久不居人、已逐渐破败杂乱的老屋。

院子里那棵黄皮子果树更显老态了,稀疏的树叶间还垂挂着一些没有采摘干净的果子,在阳光炙热的烘烤下慢慢干瘪。

不同于少时,现在能够轻松地在果树上来回跳跃的正享受人生之中最蓬勃生机的我,在此后的多少年间,一直被这样一个问题搅得不能安心——

乡村,真的回不去了吗?

03

如若在彼时我已经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那也倒没什么,权当是完成了一次彻底的转换而已。这种“转换”称之为“背叛”似乎也无不可。

但很遗憾,适应城市与告别乡村这两件事情,往往在纠缠不清与错综复杂间艰难前行。

《啥是佩奇》幕后的真正主角——那个最终收到爷爷辛苦打造的硬核朋克风格的佩奇玩具的小男孩,他扑闪扑闪的眼睛似乎宣示了一个事实——他在未来必然不会再遭遇纠结与徘徊的痛苦。

他的爷爷也不会。因为胡子花白的爷爷已经全然将自己的生存意识投射到乡村的土地上,即便城市文明早已露出入侵的獠牙,即便几十年间沧海桑田更甚过往,但是大山的阻隔和传统生活节奏的淬养让他得以自如地应对这一切。

可能唯一让他感到闹心的,是立在高高的山岗拨电话时那时有时无的通话信号。

只有片中的父亲,为了所谓“家庭”、“生存”或诸如此类的东西,甘愿承受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被“夹心”的无奈。

小学初中念完,我顺利考上那里的高中,正式去到城里读书。

终于,与现代文明生活相距的最后十公里也都被消灭,我完全裸露在城市中心氤氲出的繁华、喧闹、琳琅满目与冷漠无情之中,不带任何防护。

对于一个骨子里是农村意识的孩子来说,适应城市,适应迅猛变化环境中的陌生人社会,是不会容易的。

当然,逐渐同城市文明接轨,是从很多第一次慢慢累积起来的——第一次去KTV,第一次逛大型商场,第一次去肯德基。曾经也小心翼翼地,去触摸一个全新的世界。

现代人类文明在城市上演的无与伦比的灯光秀,让人眼花缭乱,也让人心生兴奋。

多少人们趋之若鹜。

因为,对于大多“城乡夹心者”来说,即便长久地维系着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但他们更愿意通过利用城市文明的馈赠物来解决这个问题。

城市越繁荣,就越能够繁荣。这里面的玄机在人。所以近两年来,中国大城市间的“抢人大战”也越发激烈——它们希望吸引并同化那些从乡村、小镇甚至于小城市出来的人们,以虹吸更多经济资源和发展契机。

诚然,在现代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中,冷漠、快节奏、纸醉金迷成为常态,但相比乡村,人们发现自己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凭着真才实学混出一副模样也并非痴人说梦。

大城市里面没有浪漫,只有竞争,残酷的竞争。对于越来越崇尚自我价值、鼓吹自由与理想的年轻人而言,这恰恰是城市相比乡村、县城的优势。

后者毕竟是温水煮青蛙,而前者拥抱自由和宽容,也海纳百川,也多姿多彩。即便有各种酸甜苦辣,即便长久地困囿于这一片水泥森林中,人们也知道,这是他们本该承受的一切。

04

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不久前我看一篇文章,我的老家(以市级计算)排在人口净流出最多的地区榜单前十。虽然让我感慨万千,但这个统计结果却没有让我有任何惊愕与意外。

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离开乡村,去更为广阔的城市追寻更为实在的东西。

每次过年回去,应该算是我一年中被迫最为清心寡欲的一段时间。

在我们村,最近的一家网吧与银行在八公里开外,骑电瓶车需要至少二十分钟;

至今村里没有什么文化娱乐设施,过年时大家也只是走家串户,最热闹的却是打牌和赌钱——赌钱文化仍旧在中国的乡村大地上野蛮生长;

有一两年举办了村际篮球赛,但很快就不再办了,附近几个村的唯一篮球场——一个小小的水泥球场——也很快被人们用杂物堆满。在此后应是很久没有响起篮球空心入网的愉悦咔嚓声。

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徘徊生存了足够长时间的人们,即所谓的“城乡夹心者”,每年春节,他们拖着大包小箱挤进慢吞吞的火车、经历十几二十个小时车程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倒车、赶路后,终于回到了那片被他们称之为“家乡”的土地。

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在这个往复循环的过程中,自己在不知不觉间被异化,将城市的浮躁与物欲主义一并带回了原本自然淳朴的村庄。

一件小事至今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年过年,我实在憋得慌,在网上买了一本小书。过了几天,骑着小三轮的快递大叔在村口送我包裹,他说你这个小子可以,我跑方圆十来个村子送货,从没见过有人买书。

瞧着他朴实的面孔、结实的身体,以及娴熟的办事作风(一边跟我闲扯一边还不忘拿起手中的电话拨号),毫无疑问,这位大叔至少已经乡村快递员的岗位上待了一年以上,或许还要更久。但是他就只送过这一本书,还是我临时起意买的这一本小书。

我并没有通过这件事想标榜什么,只是陈述一个简单却让人担忧的事实——乡村的文化土壤可能已经贫瘠得超过我们的想象。

如果非要找一个例外,那可能还是要讲过年。过年的风俗。

05

大家都说,城里过年已经没有什么氛围了——如果那一年年的演得愈加华丽、却也愈加索然无味的“春节联欢晚会”也算上的话。

于是所有人都对乡村的“年”怀抱了无限的憧憬。

于我来说,每年过年回去,能生发出一种叶落归根的宿命感,却也不得不承认——可以感受到的过年风味也很有限了。

一方面,老一辈的人们接连离世,有一些传统的东西终究没有流传下来。另一方面,在大城市打工的人们赶在除夕夜之前坐上拥挤的火车和大巴回到家,早已没有太多气力去张罗各项繁文缛节,乡土民俗也就此被逐渐疏远,于是乎过年的仪式感也减轻了。

但毕竟乡野间仍残余着中国传统文化最为厚重的那些东西。几千年的痕迹毕竟难以完全磨灭掉。

每一年,除夕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静谧的夜空忽然绽放无数的烟花,我爬起床,丢下手机,跟着阿爸走去村口,去那棵有将近百年历史的大榕树那里。

周边几个村的人们同样在此时走出家门;大家端着整鸡、扣肉、水果、酒、鞭炮、元宝、香烛,带上自家的后生晚辈,在这个午夜共赴一场必不可少的仪式。

那棵古老的大榕树,据说是我覃姓最早的那位宗祖栽下的;榕树茂盛得过分的枝叶下,是他的坟,我们叫“社公坟”。

“社公坟”其实也并非十分豪华的坟,最多只能说是一个在灌木丛包围中的一个小土堆罢了。但在开启崭新一年的重要时刻,人们选择去虔诚地拜祭他。

那样一个夜晚,在被烟花照映得璀璨的夜空下,我看着周围跪下去又站起的人们,耳边炮竹在炸得响亮;烛火摇曳之中,我仿佛看见了旧时代那些一丝不苟的仪式祭事,同时感受到一种神圣而深刻的意味。

那是我一年中最感到是过年、最对未来充满想象的一个时刻。

这终究是城市给不了我的。

06

在城市里,我是无根的浮萍,我没有历史,也没有精神,只能强撑着面对这个“以利益为轴心的市场世界”。

而回到乡村,即便是阔别已久、记忆模糊,这片土地依旧能在某些特殊的时刻给到我一种辽阔的感动。

那是一种多么遥远、又多么富丽的记忆。这种记忆,不单属于我,而是属于所有在此出生、成长却又背井离乡的人们。

多少人挣扎着留在大城市,只是为了重归故里那一刻的无限荣耀呵。

时代在发展,历史在向前。

必须要看到,乡村的生活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中,是越发美好的;即便被时代潮流反复冲刷,乡村里始终存有着在城市中几乎绝迹的恬静、幽美和朴实。

浪子回家,十年不晚。

于我个人(我相信并不只有我有这样的想法),即便在未来很长时间都会在城市里生活、奋斗,但没准等到老得走不动路了,我还会回到乡村那一间老屋。

准确一点也不能称之为老屋了,因为就在去年,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爸妈结婚那时候的水泥加土墙混合房,已经被干脆利落地推倒。

在原址上,拔地而起了一幢三层半高的现代灰水泥房——外立面完全由水泥铺就,完全不加装饰——这样的房子在我老家平原的大地上随处可见。

它们依着公路而建,在绿油油的小山和静静流淌的河流间闪转腾挪,连接起了这一方水土中讲着同样的白话、吃着同样的稻米的人们。

这是城市对乡村的反哺。也是乡村承诺以城市的存续。

07

疯狂的城市化浪潮之中,城市有病状吗?有,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精神危机……

乡村有隐痛吗?有,农业凋敝,人口外流,留守儿童……

田园牧歌的生活谁都向往,但便捷、丰富的现代生活又让人们恋恋不舍的,两相作用之下,是驱不散的乡愁和不愿离开大城市的执念混合起来的一杯苦涩咖啡。

信奉“反城市化”的学者宣称,人们要回归乡村;城市主义者则认为,城市才是推动人们文明进程的首功之臣。

我不能说谁好谁坏。但我明白,没多少年前,没有谁逼着农民进城,现如今也没有谁逼着我这样在城市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回归乡野。

在时代的裹挟下,我们始终拥有一定限度的自主权。

事实上,在农村没有建立起一个持续可行、高效运转的经济体系的时候,一味把农民赶回农村、叫他们去复兴乡村文化是一种不负责任,也并不有利于整个社会福祉的增加。

同样,现在讲大学生要回流乡村,要去边疆、去扶贫下乡,除了兑现一些有志青年的满腔热血、让他们重温几十年前那般狂热的“假信仰”时代,势单力薄的我们甚至不能把自身照顾好,让自己妥善而有尊严地在这个世界存活下来。

人人都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但都需要付出智慧与坚韧。

我至今很感谢我阿妈。当年因为异地高考的政策问题,我差点就在念完初中后就要被迫回到广西老家读书。

但阿妈坚决要我留在浙江。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作为家中学历最低的,我的阿妈却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个道理。她吃了太多不识字、不读书的苦了。

她不懂得很多大而高端的道理,她没有说儿子啊你好好好读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没有。一个农村妇女能懂得多少上升到国家民族层面的大道理呢?

她只是认准了,在更加开放自由的城市中汲取到更多知识的我——她的儿子,未来能够过得更加稳当一些。

一步登天或者说实现令人瞠目结舌的跃升,终究只是不切实际,大多数人能做的,只有一步步地向前。

我阿妈,以及更多的在这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母亲们所不知道的是,她们这样一种朴实而坚定的想法,会成为上述那个问题的最终解。

所有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人们,接收着来自这个庞大世界的繁杂讯息,并被鼓励着、或是自觉自发地去学习,去做事,去认真过着自己的生活。

等到羽翼丰满,有一些人选择了回归。回乡办书院、去支教、去做一些被称为“反哺”的事情。他们真正确立起了自己信奉一生的准则,去自由而坚定地做一些在年轻的时候做不到、也不敢做的事情。

在这样令人欣喜的境况中,什么城乡二元对立、什么信仰缺位、什么纸醉金迷、什么无所适从,终究只是漫漫时间长河中的卑微过客罢了。

城市,我们留得住;乡村,我们也回得去。

——致所有曾经或正在或将要流浪异乡、漂泊城市的人们。

完。


边走边写的,

西铭

2019.1.23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宇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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