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朋友去酒馆喝酒,隔壁桌的几个哥们聊嗨了,说起了念书时候的事。
一哥们儿,嘴里咬着烟说:“我初中的时候,有一对兄弟,把学校附近的住户家给砸了。”
“真狂。”我小声的接了一句。
我朋友说:“你小时候喜欢你同桌的事,现在小学聚会的时候还常被提起呢。”
我尴尬的笑了笑,“他们怎么还提这个事,我早就说过别瞎说,我没喜欢过他,就是喜欢他身上的奶味。我喜欢谁,你也知道,或许这点破事也被人添油加醋说我是舔了个男朋友,还不得善终呢。”
朋友打了个圆场,“得了,得了,人都没了,难不成你还真随他而去呢?”
“那倒不至于,就是现在还没缓回来。”
她看出我有些许不开心,把酒杯递了过来。
“喝一口吧,你可别哪天看到一个跟他外形体态差不多的再把持不住了。”
“应该……不会吧。”我说话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也挺没底气。
筹光交错间,我想起一句话,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你做了什么事,或许以后都是别人的茶余饭后。
小时候我不能认同我妈说的,不能和学习不好的玩,不能和身体有病的玩。我觉得这是歧视,因为他们人品并无问题,但唯独认同的就是别跟赖货们玩,因为既没品德又没品味,还能把你拖下水。
所以我从小学习一般,身体也一般(有点虚),唯独品行还算正,不打架不闹事,不去胡搞男人。品味呢,毕竟还是上过人上人的带专,多少还有点,自认为是比精神派社会人好些。
我不太认为年少时能把学校附近人家砸了的那两个小混蛋他们长大了能变成什么好人。及使有份体面的工作,也不妨他们认些社会上的狐朋狗友,拍照摆点乖痞的姿势,假装情深,上赌桌,霍霍女人。摆点什么曾经我辉煌过堕落过现在安于平淡生活之类的套路,让你感觉这是一浪子回头的孩子。
别信什么社会经历多的大哥会重情重义,太重情义重义的人当不了大哥,但凡能上位的,多少背后会留几手,心也跟冰一样冷硬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混子们毕竟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这么多年,心狠,脏手段也多的呢,不是你我这种容易动情的人能感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