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三毛作词的那首歌《橄榄树》所唱,“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这样的流浪是只属于女作家的自由烂漫。因为她笔下撒哈拉的故事,本人也心之向往。可想而知,流浪带来的简陋和贫瘠,披上浪漫的想象便是走上灯火阑珊处,也是辉煌的。
在此之前,我对流浪者往往怀着怜悯,每每遇上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模糊身份的流浪者席地而坐喃喃自语,或敲着坑洼的铁碗就着零散的声音吆喝,碗里的钢镚上蹦下落,磕磕碰碰。人们来来往往,但对流浪两个态度,一是一声不吭从一旁走过直径赶路,抬头看一眼便低头看手机不经意间走了好远,二是匆匆走前掏出几个钢镚或小钱,放碗兜里,就匆匆走开。我是后者,我总是会给一些零头,几钱钢镚或者刚啃玉米的一半,便匆匆赶路,上车。这也让我想起候麦的电影《双姝奇缘》两个女孩对乞丐、偷窥狂和女骗子的讨论片段,两个女孩子很可爱,“刘海”女生认为给看到这些人便给一些所需的东西是应该的,另无“刘海”的女生觉得为什么要给呢,有很多这种流浪者,不可能都给他们钱。很有意思的是,最后无“刘海”的女生带了一兜子的钢镚,一条街边走边给。后来我发现坐在街牙子的流浪者没有包裹,面前放着微信收款二维码,不得不说也是跟上了时代发展。像这样的,我也是前者,直径赶路。
原是有怀着同情的,但那天,我发现这种同情流浪者是不要的,我去附近的商场买一些东西,回来时想起去商场的路上有个流浪者孤零零靠墙坐着漠视行人,我经过一家粉店又折回来买上一碗热乎乎肉汤粉。快步朝前走,望眼欲穿,就想自己的眼睛瞪得像灯塔上的探照灯,拉远自己的视野寻找他的身影。幸好他还在,我走上前去蹲下给了他那粉。回家后我想了一会,我又在家里搜罗了一些东西,饮料纸巾等,往他那里奔。我把袋子给他,他说他不要,还给我露了黑森森的牙齿,明示我不能喝饮料。我失落灰溜溜的走了。我至始至终没给他钱,才发现我还不如给钱好一些。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
你说,是满足自己的怜悯心,享受施舍的快乐,还是本着希望能够帮助他的愿望,去做一些我能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