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从来都不是一件有准备的事,我不是一个浪子,但遇见你却想和你仗剑走天涯。
“选C!选C!”,老实说,我真没听到Mr.Chen问的什么问题,鬼才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只知道那个时候张小凡正将陆雪琪护在身后,第一次同时在一个人身上使出了世间最强大的几门修真法门来抵挡八荒火龙的一击。这个时候杀出个Mr.Chen,算哪门子事?我喵了一眼老师的黑框眼镜很乖的低下了头做沉思状,我反正是一脸懵逼。“选C!选C!”,当我再次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我立刻抬起了头,一边坚定地对着Mr.Chen的黑框眼镜说出了我的答案,“选C!”另一边想着,好小子终于来救驾了,没辜负朕平日里对你的照顾,下来朕重重有赏!然后我用赞许的眼光看了三叔一眼,咦,这小子怎么抽了疯似的笑得直哆嗦?紧接着是全班的一阵爆笑,全场没笑的除了我也就只剩下Mr.Chen了。看着我再一次的懵逼,同桌一边捂着肚子,一边用手指了指英语课本,我顺着他指的位置一看,纳尼?答案明明只有A和B两个选项好不好!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三叔脸上的表情算是让我舒服点了。
“好啦好啦,开个玩笑而已,这么快就想给我送终啦?作为补偿我今晚请你吃你最爱的肯德基怎么样?够意思吧?”
“不要!”
“喂,你不是最喜欢吃肯德基了吗?”
“我要吃一个礼拜!”
“……”
三叔,真名陈小强,身高一米八二,虎背熊腰,死党,同年同月不同日。家里排行老三,从小喜欢看武侠,觉得爹妈取得名字配不上自己的大侠风范,自封三爷,被我硬生生叫成三叔。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教学楼楼顶,说是站在上面有气吞万里的气势。气势不气势的我是没看出来,反正保安追着我们满学校跑的样子倒是很狼狈。
认识三叔完全是一个意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结实这号人物。那天是开学报道第一天,偏偏我的钱包丢了,急得我团团转,里面可是有我的一年的生活费啊!我翻遍了所有的包和兜,除了一本刚买的《诛仙》就只剩75了。当初我要是一咬牙再掏一张毛爷爷再买上它一本我现在不就有150了吗?唉,真是一块钱难英雄汉啊!
“一袋泡面一块钱,75就是75袋,如果一天吃三袋就是25天,还是一天两袋吧,还能……”就在我盘算着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度过的时候一个爽朗的声音传来,
“这位小兄弟……”
我抬头一看,妈呀,不是吧,这个时候还来打劫的?真是没法活了!
“你的钱包掉刚才的书店了,没想到在这遇见你,还给你。”
“……谢谢!谢谢!”额,我承认那一刻脑子有点不够用,“那个,同学。我请你吃肯德基吧,就当感谢了。”
“不用了,行侠仗义乃是我辈本分,我们后会有期。”三叔说完就大步走了,好一个大侠风范,留下我在风中凌乱。
有的人就是这样,他会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的生命中,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命运。本以为很难再相见,可是命运就是会让你们再次相遇。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班我们分到同一个班级,并且住同一个宿舍,这一住就到高中毕业。
毕业那天晚上,我们再一次的爬上了教学楼的楼顶,看着夜里闪耀的灯火我第一次觉得气势恢宏。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回忆着三年里的点点滴滴,大大咧咧的说着给哪个女生写过纸条,上次被保安追是什么时候的事,说到我“选C”的时候自然少不了一顿臭扁。妈的,这混蛋长得也太壮了,每次都干不过他。
“你小子上次是不是故意让我的?”
“啊!……不服!再来……”
“承让承让”。
毕业后我考在了合肥,三叔去了天津,我们说好每年回学校聚一次。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南京工作,三叔选择了考研。那年冬天三叔跑来看我,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毫无征兆,不同的是再也没有当年的英气逼人,我知道他们分手了。我什么也没说带着他吃遍南京大排档,晚上我们依旧边喝酒边聊天,只是基本上都是我在说,看着他一口接着一口,分明是要把自己灌醉的节奏。我在心里祈祷千万别醉了,要不然这170多斤我怎么搬回去啊。再喝光了所有的酒之后三叔终于停下来了,扭过头来对我说,“我们行侠仗义去吧,一路以天为被以地做床,把世间的不平事通通解决掉!……”话还没说完人已经倒了。
“你丫的,说去就去也不等我。看来晚上只能睡天台了。”
再次见面三叔已经在深圳上班了,西装革履的他很是精神干练,他的工作很顺利。我们谈论的也不再是以前了,时间是一把刻刀,抹平了棱角也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我知道,不管时境如何变迁,曾经的你永远那么美好。
我看着他,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心中默默地对他说,等哪天有空我们去行侠仗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