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许不太相信,我有一个纹身。
图案是一只小鹿角。
可能还有很多人对纹身有偏见,从前跟纹身一起出现的词汇经常是抽烟,打架,早恋,坏学生,就是“不务正业”。
但我觉得,纹身也只不过是一个爱好,和女孩子爱婚纱,爱美甲,爱blingbling的小物件,的实质性区别在哪里呢。
现在都8012年了,想做就去做一件事情的意义,比起那些无足轻重的“偏见”,重要得多。
于是,我的背后多了一只鹿。
“纹身”这两个字,其实书面标准应该是“文身”,“文”作动词,表示记录某种符号的动作及过程。不过怎么写不重要,重要的是纹什么,纹在哪里。
去年开始喜欢纹身,在ins上关注了很多关于纹身的ID,只为了看那些能触动小小神经的图。
一个张扬的生命力,一个精致图案的纹身,是张狂与柔和的碰撞,结果却能使整个画面布满温情,是一件多么洒脱又温柔的事情。
我充满向往,但是我只想要一个简单一点的图案,又能表达自己的内心的那种,怎么说,热情有度吧。
终于在有一天,看见一张图片,后颈上的小鹿,图案,位置都是我喜欢的。
“林深见鹿”,梦醒时想见你。就是它了。
还是有过犹豫的,把图片存在相册里看了很久,也想了很久。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天秤座的女孩子,看起来娇小可爱温柔,长的静静地,有些好看。跟她聊天,她告诉我,她喜欢被照顾的男朋友,工作时对挑剔的客户更有激情。喜欢她自己过活的方式,占据主动,免受很多伤害。比较起来,我是不是有些过于小心翼翼。
来去不过几十载,喜欢为什么不去做呢?
嗯,决定去了,已经是夏天了。和妹妹一起,她选的店,约好时间直接就去了。
不得不说,纹身真的是一门艺术。从设计,到画稿,再到最后呈现在皮肤上,不仅要求艺术眼光,绘画基础,还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定力。
老板是个年纪不是很大的大叔,留着小胡子,满身满手的都是纹身,我其实不大喜欢这种满身都是的,看上去有些眼花缭乱。
我觉得只要选一个契合自己的图案,或大或小,占据一小块皮肤,能永远能去欣赏,就很好了。
我把我的图片直接发给他,很快就绘出稿来,给我看,跟图片略微不同,但还是好看的。
然后是为我准备颜料、机器、清洁用品、暖风机,有点恍惚。
下午的太阳有些耀眼,透过26层的窗户,照在他工作室的沙发上,妹妹在旁边等我。她说图很好看,很适合我,我觉得妹妹在那时候的阳光下也很好看。
我坐到专门的操作台上,背对着大叔,他跟我说完要开始了之后,就听见机器的声音。开始以为会很疼,刺下第一针后发现,好像也还好,这个程度的痛感,完全在承受范围内。
许是因为图不大,没有想象中的漫长等待,大叔在灯光下,戴着手套忙碌着,我低着头,趴在靠垫上,结束之前都没有说话。
他们拍照给我看,比我想象中的大了些,但是鹿角下面两边耳朵上两点隐隐的红色深得我心。妹妹跟我说不算大,好看,而且很配我的短发。
就叫做“林深见鹿”吧。
出来之后,有一种干了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的感觉。轰轰烈烈,期待已久。背后胶带贴着的伤口短时间不能碰水,存在感还是有些明显的。我知道,往后的时光,要更加勇敢了。
其实后来心里挺平静的,没什么情绪。也未想过要拍照留念,没什么好拍的,它永远都在,在我的背后。半年过去了,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它的具体样子,只是我想,我会一直喜欢。
我没有照片,下面是源图片,但是却一千个读者还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我的小鹿也只是属于我。
或许,哪一天,我也会给自己拍个照吧。但是,谁知道呢。
半年多以来,得到过一些朋友的评价,基本上也都还是好的,我感觉得到,大家都很喜欢。
有人跟我说看不出来小姐姐很酷的;有人说自己也想要但是一直没有那个勇气;还有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有次我跟她去图书馆,她发现以后,一直不停的说好棒,一整天都表现得很羡慕很喜欢。我都有些要骄傲了。
当然也有人问我,是因为失恋吗,开什么玩笑,失恋似乎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我今年才纹的。
其实,自己喜欢就好,至于别人或好或坏的评价,不必那么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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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皆苦,我是草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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