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仿佛回到了大学辩论赛,一方利用各种辩论技巧和对方不擅长的专业知识把另一方打懵逼了。。。然而,看似牛逼的一方其实是各种偷换概念、滑坡谬误、错误类比等等流氓逻辑。。只能说,咱们的公诉人简直蠢笨蠢笨的。。。。
ps:怎么流氓不想一条条分析了,如果你觉得辩方诡辩很有道理很认同,只能说你逻辑学太差。没错,你也是个逻辑不行的蠢逼!
2. 关于播放器无罪技术无罪。这一点公诉人就被王欣一方给带偏了,播放器或是技术有没有罪其实根本无需讨论,更应该讨论的是技术的发明或使用者是否在主动利用技术做违法的事,是否借此给己方带来利益。显然,在快播公司发展的过程中,王欣等人是绝对知道绝大多数色请网站是必须使用快播播放,各种色情网站也是主推快播的(不要告诉我他们都是好心,没好处你去干?),快播公司借这些网站带来了大量流量,然后快播软件上面的广告、会员,再然后利用快播软件流量的公司产品「快玩」、「726导航」等又是各种广告、会员、游戏充值,等等等等,公司一年可是好几个亿呢。所以,色情网站们利用快播传播色情,快播不仅仅知道且放任还借此获得了各种利益,这在当前法律范畴内确实是有问题的。所以,王欣的辩解那就是在说谎、在狡辩、在睁眼说瞎话,公诉人没抓到点罢了!
3. 关于情感和事实。有人会说,你丫曾经用快播看片看得爽的不行,这会跑来装逼装清高?虚伪!是,我跟大多数男同胞们一样在快播里「翱翔」过,所以我情感上也是支持王欣的快播产品的,王欣是大家所谓的「好人楼主」。但是在现行法律下,王欣确实就是违法了。违法就违法了,所有的诡辩无论多么声势和强力,说谎就是说谎,流氓逻辑就是流氓逻辑,你自己踩线了就是踩线了,跟百度有没有被抓腾讯有没有被抓一点关系都没有,也跟你做的事情人们情感上支不支持喜不喜欢没关系。所以,王欣并不是什么「中国最有种的男人」,庭审上的一切言行只是他想脱罪的伎俩罢了!
4. 关于法律。王欣虽然违反了现行法律,但是说实话,其实很不希望王欣坐牢或是重判,毕竟人家也没干出什么危害社会或是伤害他人的大事儿,充其量就是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罢了,相反还给很多人带来了快乐(打引号),不是吗?而且我就一直认为将王欣这类人干的事儿定义为违法并不合理,这没什么不好的,禁止也禁止不了,放任也不一定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我就一直觉得咱们国家这块法律要「优化」下(包括合法卖淫的观点也是差不多),哈哈哈哈。。。。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没有仔细推敲的随性观点了,要喷要反对或要辩论的慢走不送,我不想讨论这个观点,反正我就单纯的这么认为!
5. 最后,资本积累的过程带有原罪这很普遍和正常,但是千万别踩过线,不要觉得百度没被抓腾讯没被抓,你就不会被抓,你不是马化腾和李彦宏,当然你甚至连王欣都不是!
6. 上面一本正经了半天,最后的最后,我想说,老子今夜并不是什么快播人!臭傻逼们,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