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蓝是一个正在读大三的女孩,她喜欢很多,爱好很多,古灵精怪,神变式幽默。
她喜欢陈奕迅,爱他的歌,最爱《不要说话》这首,因为这是她想要送给那个男孩的歌,她想唱给他听。虽然最后连唱给他听的机会都没有了,但,这首歌成为她对情愫的向往过程中的深刻回忆,是一份纯粹的美好。
现在,她喜欢的歌手变多了。喜欢欧阳靖,听激动人心的RAP;喜欢阿肆,听俏皮轻快的歌曲;喜欢泰勒斯威芙特,听张扬肆意的曲调。还有很多,只要是好词配好曲的歌,她都喜欢了。
偶尔学着喜欢的歌曲里歌手的腔调唱歌,跑起调来被全部舍友嫌弃,但也要坚持唱完一整首。
她喜欢HIPHOP,明知道自己四肢不协调,也硬要为HIPHOP改变。她生硬地张开手,颤抖着迈开腿,练基本舞步。即便大汗淋漓、筋疲力竭,也始终坚持在舞蹈室里练到下课。哦,还有就是要面临自己对自己的实力吐槽。“天呐,大蓝,你的动作真的是丑到无法入目了。”
她喜欢画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漫画。关注了好几个教简单漫画的公众号,上课要打瞌睡的时候,就打开手机,学着画画。一边画一边给自己打精神,告诉自己不要睡着了,这节课很重要的。最后,课没听到,被自己画出来的东西给笑疯了。
她喜欢看书。喜欢看余秋雨先生的书,虽然没看太明白,但是不明觉厉,很是崇拜他。他肩挑文化重塑大任,历经战险、恐怖威胁、生存危难写下本本书籍,这些书就像历史一样,需要慢慢研读。大冰写的书也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节选于生活,真实饱满又鲜活。书中的语言偶尔深情、偶尔风趣,让她期盼有朝一日可以见到大冰,握握他的手,听听他往后还会写哪个谁的故事。还有还有,东野圭吾写的书。因为大部分的书都是推理类的,所以脑子不好使的时候,需要重复翻看前面的情节很多次。即便是这样,她也美滋滋地看。每看懂一个章节,就莫名有一种成就感。
她喜欢跑步。觉得跑步是最好的运动方式。无聊时会去跑,兴起时会去跑,难过时会去跑,想要放松时也去跑。跑步成了她最喜欢的解压方式。通过跑步,累到满头大汗,全身无力时,整个人都会放松很多,烦恼不开心什么鬼的,都不见了。她总是这样告诉我。
她还有很多喜欢的事儿,也总爱尝试不一样的新鲜。
虽然我知道每个人都有其缺点不足,但是大蓝的闪光点也有很多,为什么她至今母胎单身呢?
凭着无畏的精神和探索八卦的毅力,我放胆问了她:“我觉得你还挺好的,就是有时吧,脑子会短路,做起事来像大头虾,倔强的话跟只牛似的,又喜欢瞎笑,笑声如鬼哭狼嚎......”
“你特么能不能直接说话?爱问啥问啥,别整这些损我的话,小心我特么忍不住的时候卖了你。”她果然很了解我。
“你为什么还单身啊?为什么不谈恋爱啊?”我问完之后,满眼发光,期待她能正经回答我。
“那还不是因为有你这样的朋友在我身边,我的桃花运都被你的晦气给弄没了。”她一脸无奈看着我,摇了摇头,还“唉”了一声。
“我!我!我怎么就晦气你了?明明上一次那个谁谁谁还来找你呢。”
“哪个谁谁谁啊?我怎么不知道啊?”她皱起眉头,故作认真的样子。
“现在连我关心你一下的机会都不给了?”
看到我迫切的真心关怀,她还是告诉了我对于恋爱的看法。
她说,恋爱不应该是随随便便的。那些着急着找到另一半的人,要么因为内心的寂寞无处安放,想要找一个人来填补。又或者是面对周围人纷纷脱单的压力,觉得自己还不找一个凑活的话,就会很丢脸。还有一种可能是,家里人总是念叨TA,让TA赶紧找一个人谈恋爱去。要是因为这些原因,就找一个人或是答应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人来谈恋爱,我真的没办法苟同。用勉强的交往来敷衍自己,还不如把花在这方面的时间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呢。寸光寸金啊,对吧?
“dei 啊。”
第一次看到她这么认真回答我,真是倍感欣慰啊。
我想,爱情确实就是,我喜欢你,刚好,你也喜欢我。
如果不是,那就再等等看吧。
希望关注奕冰的你,会早一点遇见对的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