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欢,今年是我来滨城的第三个年头。
三年前,村头的萍姐回家探亲,穿着一身我们那没有人认识的名牌,手里拎着大包小包,村里的人听说了都赶去她家里看她。
我阿妈在人群里眼红得很,回来拖着我上萍姐家,拉着萍姐的手要她带我出去长见识。
第二天一大早,萍姐包了一辆车带我出了渔村,我趴在后窗上看见我阿妈和弟弟渐渐变成两个小黑点,后来整个村子也变成一个点。
到滨城城内已经是深夜两三点了,司机突然反悔漫天要价,我蹲在马路边看萍姐和司机砍价,临走前,司机狠狠摸了一把萍姐的屁股。
我当时抄着砖头就要和司机干架,萍姐摇摇头拦下我,说这根本没什么。
我那时还不懂这句话的含义。
后来,我穿着萍姐给我买的新衣服,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身下才明白这句话。
那晚我疼得差点晕过去,可意识又很清楚,我想起了很多事,想到了我几年前出海再也没能回来的阿爸,想到了每天夜里都因为背疼得厉害而睡不着的阿妈,想到了我还要念书的弟弟......
第二天,我看着床头摆着崭新的几张红色大钞,那是我第一次见那么多钱,突然就觉得真的没什么。
萍姐抱着我哭着说对不起,我却觉得她虚情假意,可我不怪她,是我自己选择要留下来。
毕竟我再也不需要吹着海风晒网收网,只要被别人摸几下,陪别人睡几觉就能赚到我以前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我给自己买越来越多漂亮的衣服,身上的香水换了又换,每个月会将赚的钱的一大半寄回家,却只字不提什么时候回去。
没过不久,萍姐被一个老男人包养,只剩我一个人继续呆在那间小出租屋里。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一身伤回来,来不及休养又要回到那男人身边。
她总和我说,这城里的人都是冰冷的,叫我永远都不要对这里的任何人动心。
她还说,等再过一段时间,她赚得差不多了,她就回老家找个老实男人嫁了,不会有别人知道她在这里做过什么。
可我不这么想,我见过了比海上星星点点还要闪亮的霓虹灯光,便再也不愿意去看那黑暗无边的夜晚。
况且,差不多的定义是什么,每个人都不一样。
萍姐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可我的行情却不怎么样。
客人都是来找乐子的,我不爱笑,也不会说好话,身段不够妖娆,床上叫得也不够动听,自然没什么人招我。
每当我看见萍姐身上新的旧的各种烫伤掐伤,我便觉得自己这样也挺好。
我原以为自己还要这样浑浑噩噩好长一段时间,直到遇见了沈先生。
沈先生是一名大学教授,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着温文儒雅,叫人着实觉得不应该出现在这声色场所,我第一次见这样的男人,竟还觉得有些惋惜。
第一天来的时候他只和我们这的经理说找一个最安静的小姐过来。
会所里没有比我更闷的的了。
一连三天他都叫了我,却只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喝闷酒,我要上前给他倒酒,他反倒让我呆在原地不要动。
他这样我便也不会上赶着自讨没趣,况且只需要干坐着就能赚钱,我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我对他越发感兴趣,夜里他那落寞的神情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想要抚平他眉间的哀伤,拿着钱却没能替他解忧,平添出一丝愧疚来,想着下一次他再来,我定要做些什么。
没想到我这一等就是半个月,他来的时候我正在陪一个熟客,等我送走那人,已经是十点多了。
经理告诉我的时候,他已经等了我两个多小时,我无端生出一抹紧张来,躲到洗手间里整理了好久,确定自己身上没有别人的痕迹才敢进去。
推开门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怪可笑的,再怎么掩饰他也会知道我刚刚在做什么。
包间里敞亮的灯光让我觉得自己肮脏得无处遁形,脚下生出了逃的冲动。
我知道自己这次完了。
沈先生没有同往常一样喝闷酒,他招了招手让我过去,我揣着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好在妆够浓,他看不出来我脸红了。
他不张口,我也不急,我知道他肯定不是看上我了,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但也会偷偷地想我在他眼里会不会有那么一点点特殊。
沈先生看着我欲言又止,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原来,沈先生的妻子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生孩子,沈老太太想要抱孙子,逼着他们俩离婚。
一边是以死相逼的母亲,一边是情深意切的发妻,沈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想出了个找人代孕的办法。
而找个像我这样的人最为省心省力,毕竟像我这样的人,只要有钱就行了。
沈先生说完便不再看我,说出这样的话来,怕是用尽了他这一生的羞耻心。
那一刹那,我心里生出了密密麻麻的心疼。
他说我不愿意也没关系,他再想其他的办法。
他能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无非就是找别人。
我是万万不愿意也不舍得的,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唯一能同他亲近的机会,但我也不能表现得太殷勤,我只说要考虑几天。
三天后,沈先生带我去见了沈太太,我见到沈太太第一眼,便在心里发誓,自己绝对不能破坏这两人的婚姻。
沈太太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阳光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柔光,她穿着一身蓝裙像高贵的兰花,我见了都要怜惜,总怕风一吹她就散了。
我觉着这样的两人就该在一起,从里到外都是绝配,却偏偏命运爱叫人不痛快。
她嘴角的笑淡淡的,也是苦涩的,跟我说谢谢。我问心有愧,看她的眼神带着闪躲。
那天后来,沈先生带我去做了全身检查,我把会所里的工作辞了,搬进了沈先生给我找的公寓里。
我其实是不太喜欢新住所,太亮了,不适合我。
我戒了烟和酒,每天呆在那个空荡荡的房子里,沈先生并不经常来,每次来都喝了酒,我拥有的永远是不清醒的他。
每一刻都是我从沈太太那里偷过来的,我压抑着自己不断滋生的感情,即便更亲密的关系都发生了,我也不敢造次半分,不声不响地扮演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做个没心没肺的娼妓。
虽然每次都是例行公事一般,这些见不得亮的夜也足够我在余生回味。
两个月后,我怀孕了,我又开心又难过,有时候盼着时间慢一点,有时候恨不得时间一眨眼就过去。
知道我怀孕后,沈太太怕我一个人闷得慌,时常会来看我,她教我弹琴写字,我却没有耐心,更多的是因为我不能坦然面对她。
暖暖的午后,她躺在阳台上的卧椅上给我讲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故事。
我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是我不傻,可我那时因为怀孕脾气阴晴不定,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顾及她的心思,况且沈先生也不是徐志摩这般花心滥情之人。
没人的时候,我会因为这肚子里的牵绊而沾沾自喜,等意识过来,又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我这样的人只会让沈先生蒙羞,任何过分的念头都不该有。
我做过的最放肆的一件事便是在我22岁生日这天,请求沈先生给我买了个蛋糕,那是怀孕后沈先生唯一一次单独来见我,可惜的是我反胃得厉害,蛋糕吃了没几口又吐出来。
沈先生说我这个年纪不该是这样的,可是一切都晚了。
萍姐临走前说要见我一面,她怪我一直欠她一个解释,可我答应了沈先生要保守秘密,只在电话里道了别,直到最后,萍姐都是怨恨着我的。
也罢,我恨她,她恨我,这样便两不相欠。
随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的行动越来越不便,沈先生给我找了个保姆,保姆看我的眼神不经意会露出一丝丝不屑,我只当看不见。
我瞧她的年纪同我阿妈一般大,怕是我阿妈知道了会气得不认我这个女儿。
临近生产期那段日子,沈太太不放心,搬过来同我一起住,每日夜里她总要担心我,我见她睡得不安稳,她身子又弱,便打电话叫沈先生接她回去。
沈先生拗不过她,也搬了过来,我本就心情烦躁,看他俩情投意合的样子,失手打碎了两个杯子。
保姆站在一旁战战兢兢,看出一些苗头来,将我搂在怀里,我无声地哭泣,只求时间能再快一点。
我突然就十分想念阿妈,三年了,我没回过一次家。
夜里,我肚子疼得厉害,到了医院,我坚持要顺产,我犹记得家里那边老人说顺产的孩子身子骨健朗。
我不知道以后还能见这个孩子几次,我没什么能给他的,只希望自己能给他健康。
整整八个小时,期间我晕了三次,终于赶在一天阳光最热烈的时候,让他来到这个世上。
醒过来的时候,沈太太一直在床前守着我,她这几天眼瞧着都瘦了一大圈。
我从来没有担心过沈太太会对这个孩子不好,他们这样温柔的人,唯一的污点便只有我了。
我躺在病床上,看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只觉得自己多余,这段畸形的关系是时候结束了。
沈太太让我给孩子起个名字,我惶恐只取了小名,唤作阿福,我只愿他幸福安康。
沈先生说阿福的眼睛很像我,又黑又亮,这就够了。
他给了我一笔钱,我没有理由不要,本就该是这样,都是各取所需罢了。
沈太太要给我找份工作,我拒绝了,不想再和他们有牵扯。
阿福满月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中了,我买了一张火车票去北方。
我一直想去看看北方的雪。
这里我大概是不会再回来了,阿福永远不会知道我的存在,他会拥有一个爱他的爸爸妈妈,我没有的他都会有。
沈先生和沈太太也会一直幸福地在一起。
至于我,可能会一直漂荡,也可能会在某个疲累的日子回到小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