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双倔强的深蓝色眼眸。
这是毓婉见到林墨的第一想法,即便当时他们才六七岁。但毓婉就是一眼看出他与其他孩子不同
他妈妈是那家人的佣人。 七八十年代的香港,不仅大人,包括孩子也有了阶级分化。毓婉生日那天,邀请许多孩子,大概妈妈觉得林墨太沉默,想要他跟同龄人多玩玩,把他带去了。
一群穿着华丽滑稽的孩子在符合那个年代的大客厅里玩闹,在皮质沙发上乱蹦,争夺玩具,吵的不行。没有人搭理林墨,因为他穿着破烂的补丁衣服,毓婉从楼上下来时看到就是这样的景象,他拿着一个破旧的不倒翁一个人蹲在角落里。
不知什么时候,有人注意到了林墨,小孩一把夺过不倒翁跑到人群里,跟其他人互相扔来扔去,俨然是刚发现的一个新玩具。
林墨立马冲过去,想把它抢过来,却被不知谁打了一拳,不倒翁摔在地上,凌乱四散。他打了回去,但接踵而来的是所有孩子的群殴,一脚一脚,毓婉想去阻拦,但孩子太多,她没法上前。
最后好像是林墨胜了,但脸上很多血痕,衣服也被扯得七零八碎。毓婉把不倒翁捡起来,小心翼翼的双手捧到林墨面前,却被林墨一把甩开,他恨恨的瞪了毓婉一眼,跑出去了。
自此之后,无论他妈妈怎么劝说,林墨再没去过毓婉家里。毓婉把不倒翁用东西粘起来放在卧室,每天托腮看着它,希望有一天可以还给林墨。
毓婉知道家里人做的不是什么光明的生意,可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十七岁那年,香港大改革,黑色地带几乎全部覆灭,加上仇人趁机打击寻仇,那天她跟奶妈外出,有幸躲过一命,但家没了。奶妈从毓婉出生就开始带她,平常很疼毓婉,不舍毓婉从此一个人,收留了她。
尽管林墨不同意妈妈收留她,但毓婉还是在第二天正式搬到了林墨家里。奶妈知道毓婉对林墨有意,她也想要毓婉成为她儿媳妇,她跟林墨很般配。奈何林墨总是拒绝,不愿跟毓婉一块儿。
渐渐长大的林墨越发有自己的个性,某一天,他偶然知道自己是妈妈捡来的,他依旧对妈妈很好。一双深蓝色的迷人眼眸,修长身型,让人觉得是古世纪的贵族王子流落人间,。即使总是骑一辆自行车,也无法抵挡他的魅力。有一天,妈妈让他载着毓婉上学,他没法拒绝,只能照做。可这却对毓婉来说是莫大的惊喜,她一直期待林墨的后座可以载她,她在背后贪婪的嗅着林墨的气息,他们行驶在校园的街道上,一路经过柳林,樱花园蛋糕房,是她和林墨的足迹。可她不能让林墨知道,他会厌恶。
大三那年,林墨准备成立工作室,可起始资金差一点,毓婉知道后,把自己曾经的首饰典当给林墨。尽管林墨还是厌恶毓婉,但他还是接受了,他告诉毓婉,以后会加倍把钱还她。毓婉很想说不需要! 她不敢。只因林墨厌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