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在2014年底结束了在凤凰持续了七年时间的读书节目《开卷八分钟》,转而于2015年初在土豆创办了新的节目《一千零一夜》。这个节目时“理想国”和土豆合作创办的,前后脚的还有陈丹青的《局部》和马世芳的《听说》。
梁文道说文学,陈丹青说绘画,马世芳说音乐,三种最主要的艺术形式齐聚一堂,完美了!
《一千零一夜》推介的第一本书,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梁文道戴一副和哈利波特同款的眼镜,黑礼帽,黑斗篷,黑皮靴,手里拿一本书,走在夜晚的北京街头,边走边说,特别有魔幻气息。
看到《一千零一夜》前三期的时候(前三期推介《一千零一夜》),我刚刚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是菲茨杰拉德最有名的小说,写于1925年,而小说中故事背景正是20世纪20年代前后新旧交替时候的纽约市及长岛地区。
新旧交替?是不是有点像当下的中国呢?可能这是道长选择《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第一本书的根本原因吧。
这部中篇小说大概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年轻时候的盖茨比是个穷困的下级军官,但他却爱上了富家女黛西,他自知配不上黛西但是又无法从感情中脱身,一战爆发,他被派往欧洲战场,并且战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回到美国,于是黛西很快就忘掉了这段感情,与富家子汤姆结婚。
婚后黛西并不幸福,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汤姆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而盖茨比回到美国后,为了可以重新挽回黛西,一步一步爬到人生巅峰——他成了一个富豪,并且在黛西和汤姆家对面建了豪宅,经常举办奢华无度的宴会,以期引起黛西的注意。
小说的叙述着是卡拉维,他是盖茨比的邻居,黛西的表亲,他被盖茨比的痴情感动,于是帮助了盖茨比,让俩人见面,此时的盖茨比以为终于可以重温旧梦,然而黛西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黛西了。
最后,在从纽约返回的途中,黛西驾驶着盖茨比的汽车无意中撞死了汤姆的情妇,盖茨比深爱着黛西,想保护黛西,但是黛西却在汤姆的劝说下,离开了长岛,在离开之前他陷害了盖茨比,接过盖茨比悲惨地死在了自己的花园里,此时,汤姆和黛西,正在前往欧洲旅行的途中。
盖茨比一生痴情于黛西,最后却惨遭黛西抛弃,甚至可以说,盖茨比间接地死在了黛西手里。
整部小说就在写这样一个颇为悲惨的爱情故事,但显然,爱情只是一层外衣。“《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如果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这部小说不会这样受推崇。那它的高明之处和深远影响到底表现在哪里呢?关于它语言方面的特点,它的隐喻和象征,它对当时美国社会概括性却又切实地描述,等等方面的优秀,有很多评论性的文章,在梁文道的新节目《一千零一夜》前三期,道长也做了详实的推介,我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我只是提出自己一点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说这部小说写了“美国梦”的破灭,在我看来,不然。百度百科是这样定义美国梦的:美国梦(英文:American Dream),自1776年以来,世世代代的美国人都深信不疑,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从这个定义看来,这部小说写的恰恰是“美国梦”的真实,因为小说的主人公,伟大的盖茨比先生,正是一个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获得了更好生活的人,正是一个被美国人推崇的“self—made man(自我早就的人)”,他出生并不好,他最后的成功——在物质方面他真的已经很成功了——很大程度上都是靠自己得到的,可能稍微有点不同的是,很多人想得到物质上的成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为了物质上的享受,个人价值的被承认,而盖茨比是为了爱情,为了重新得到黛西。
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的“美国梦”确实实现了,他的生活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举办让人瞠目结舌的豪华宴会。所以,破灭之说,从何而来?
就我读完小说之后的感受来说,真正让我心碎的,是另外两个东西,一个是爱情,另外一个,是人情冷漠,世态炎凉——这两点可能是大部分人判断“美国梦”破碎的两个重要依据,但是我更愿意把它们和“美国梦”分割开来看——爱情的破灭,主要表现在黛西的抛弃和一走了之,在盖茨比因她而死后,她竟然连一封电报都没有,这就加深了故事的悲剧性,即我们会为盖茨比的痴情感到不值;关于第二点,主要表现在小说最后,盖茨比惨死,以前到他家放肆地吃喝玩乐的那些人,汽车都要排五排,可是却没有人愿意送他最后一程,没有人来参加他的葬礼,甚至连他的管家,沃尔夫山姆,都在推诿,甚至说了一句,“对于死了的人,最好不管不顾”。
但是,读完小说,给我的感动远远多于感慨,爱情的离弃,人情的淡薄,固然让人柔肠寸断,但是换一个角度,我们为什么会柔肠寸断,为什么会那么深刻地感慨,那么悲切地同情盖茨比呢?是因为盖茨比对他深爱的人痴情了一辈子,对爱情坚守了一辈子;是因为盖茨比对人彬彬有礼,任何时候都不失绅士风度,替人着想。这样一个人,处于那样一个社会,那样一个地位,他的存在本身,就让人感动。
中国有句俗语叫“贫贱夫妻百事哀”,还有一句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处于这两端的人,还能坚守爱情,生活幸福,不哀不坏,这样的存在,让人感动。
最后说一下这部小说的英文版题目,《the great gatsby》,“great”这个词,译成“了不起”不够好,译成“伟大”不够好,我也没有想起更好的译法,慢慢想。有些词就是很奇怪,看完小说之后,觉得“了不起”“伟大”这些词都没法放在盖茨比身上,最合适的,就是“great”,特别贴切,即使在英文中,也很难在有一个词可以替换了吧?
盖茨比,Gr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