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有个辩题,分手应不应该当面说。范湉湉全程流泪,我也忍不住替她难过。一定是曾经很爱了,又很受伤,才会痛的这么持久。
可我觉得,之所以这么痛,是因为分手这件事本身,和分手的方式关系不大。
我被分手过两次。第一次,对方劈腿,我毫无察觉,等到发现时,对方的新女友正在意外怀孕。我当时的内心真是.....一言难尽。有很多不甘心,被欺骗的愤怒,又有不屑。对方发短信给我:对不起,我道德败坏,欺骗了你的感情。我回他:。
第二次,算得上很相爱的男朋友,一起计划过许多,对未来的设定里亦有对方,差不多真的相信了可以天长地久。但毕业后他打算去外地工作,我被迫分手。当时我差不多疯了,一遍遍对他说:你来见我,把话说清楚,你要走可以,你当面说。
这是我的台词。我的内心是:你快来见我,只要你看到我,我相信你不会狠心分手了。
现在回想,真是感谢他没有出现。用不告而别的方式分手。不然以我当年的疯狂,没准会干出特别惨烈的事。
合则来,不合则散,是成年人的教养。里面有被生活捶过的怂,害怕失去的痛,爱面子的小心机。单纯可爱的小孩哪里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