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鬼也有做大事儿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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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奕凯

1.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钟了。

几分钟前的热闹和喧嚣仿佛瞬间就消失在了身后,变成了一座城市冰凉的夜景。我从没喝过这么多酒,走路摇摇晃晃,像盏忽明忽灭的灯。往日里乖顺的高跟鞋,此刻竟像锥子般扎在脚下,疼得我直冒汗。想拿起电话叫车,却发现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自动关机了。

就在我一筹莫展时,身后有人喊我,是这家酒吧里的驻唱歌手——阿九。阿九跟我算是好朋友,他天生有一副好嗓子,按老话来讲是那种埋没在民间的人才。我跟他认识有一两年的时间了,从我第一次来这家酒吧,他就在这里唱歌。日子久了,竟然慢慢熟络了起来,经常在一起喝酒、唱歌、聊天。阿九家在上海有间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却仍然选择出门游荡,靠这种卖艺赚来的钱来养活自己。我曾经问过他,外面和上海比怎么样?他说,其实自己一个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没有了家人的庇护自然会四处碰壁。衣食住行都要靠自己的本事混出来。然而无论在上海还是哪里,心情好的时候,阴雨天也都会觉得格外晴朗。

“妹子,要不回我家吧。”

“回你家干嘛?跟你上床吗?”我脑海里还保留着一点清醒,“从这个路口拐进去就是我住的地方了,在前面那里停车就好,我能走回去的。”

阿九笑笑,没再多说什么,把车停下让我下车后,看着我孤独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了深夜的尽头。

2.

从大学时代开始,我就是整个宿舍乃至整个班级里胆子最小的女生,所以我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敢走夜路。这几年,一直忙于找工作的奔波,简历印了成百上千张,恨不得把这座城市里所有老板的桌子铺满,然而却还是四处碰壁。于是一个人路过深夜的次数越来越多,满世界晃眼的灯光像寒冬的朔风一样,吹得脊背发凉。

但我还是怕走夜路,尤其是回出租房的那条路,两旁没有路灯,对面则是一长排废弃的车库。每次从这里走过,总担心黑暗里会不会冲出个什么东西来把我吓个半死。事实证明我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去年冬天,对面的角落里忽然窜出一条毛发漆黑的狗,朝我叫个不停。当时我整个人都傻了,脚下一滑摔了个结实,然后半个月都没敢出门。

走进电梯,习惯地按下了楼层15。我从小就对电梯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尤其是一个人站在电梯里的时候。白色的灯光、发亮的广告牌、自己模糊的影子,一种莫名的压抑就像巨石般压在身上。后来我常跟人说,我有空间幽闭恐惧症,所以从来不敢一个人坐电梯。现在想想,那可能只是害怕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另一种表现罢了。

回到家发现灯竟然是开着的,一阵担心家里进了人的心情过去后才想起是今早出门前忘了关。然后又忽然看到钥匙在鞋柜上安稳地摆放着,这才意识到刚刚根本没有用钥匙开门,而是直接推开门进来的。该死,早上忘了关灯,也忘了锁门。

我往房间里看了一眼,酒一下子醒了。

我打开冰箱门,看到十几瓶淡黄色的啤酒后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贼不喜欢喝酒。家里所有房间都拉着窗帘,柜子被翻得一团糟,值点钱的东西大概都被偷走了。其实说起来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个贼也是命苦,好不容易不用撬锁可以溜进一户人家,没想到却闯进了一个贫民窟。我列了一份物品失踪清单,一共丢了四件东西,分别是一个刮胡刀、一件男式衬衫、一枚戒指和几百张收集来的明信片。相反,满地乱扔的书籍和被几层被褥压的死死的笔记本电脑却逃过了一劫。

我拿了几瓶啤酒坐在窗檐上,透过玻璃看着闪闪发亮的夜色。玻璃上能看到我厚厚的妆,和背后悬挂在墙壁上的时钟。凌晨两点半,我却没有丝毫的睡意。突然有种想骂自己的冲动。到底为什么?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任性地从家里跑出来?一座一座城市的颠沛,一处一处黎明的流离,到底为了什么?

3.

我今年28岁,22岁大学毕业。虽然没有考上那些985、211的名校,却也读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和许多人一样,我也有美好的梦想,那就是可以靠稿费来养活自己。上学时被一些不知名的小杂志录用过几篇文章,于是在学校就被人称为才女。心想,也许这一辈子就可以这样无忧无虑的过下去,靠稿费生活,去想去的地方,爱想爱的人。大学期间我有过一个男朋友。他是学校乐团的主唱,唱歌很好听,而且会很多种乐器。

然而父母却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也不赞同我们对待未来的方式。我从小就是个格外叛逆的人,父母越不让做什么,我就越要做什么。所以毕业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和他一起去各地旅行。为了和家里失去联系,我们还特意换了手机卡。那时的我们,年轻而又好胜,为了所谓的梦想可以舍弃一切。我们先后去了长沙、凤凰、张家界等地,每去一个地方我们就要在当地买好多好多漂亮的明信片。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凤凰,因为那里有山、有水、还有很多的酒吧。白天他会陪我一起在咖啡馆,安静地看着我码字;到了晚上,我会陪他去江边的酒吧,我在台下,他在台上。

风凰的酒吧文化很火,尤其是盛夏时的旅游旺季,全国各地的人都会挤在这座小小的古城里。每天蚊子还没出现的时候,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和音响便已经开始工作了。酒吧里的服务生很早就会拿着菜单出来拉客“帅哥,美女,要过来坐一坐吗?今天小店有优惠哦,30块钱鸡尾酒、啤酒、爆米花吃个够哦。”到了晚上,在街上游玩的人要比白天还要多。人们听着溪流清脆的声响,沿着江水两岸行走。在桥的右边是酒吧一条街,当你看到带有雾气的灯光,听到现代而又流行的音乐,目睹手舞足蹈的人们后,也许你很难想象到,这里就是沈从文笔下的地方。

男友是其中一家酒吧的驻唱,每天要唱到一两点才会离开。他为人幽默,长相也很清秀,时常会穿一身好看的白色衬衫,站在无数摇晃的灯光里。他喜欢闭着眼睛唱一些安静的歌,用耳朵去听观众们的呐喊和掌声——和所有当红的明星一样,他很年轻、很帅、唱歌很好听,并没差什么。记得有一次他在台上说:

“我和我的女朋友是从一个小地方出来的,我喜欢唱歌,而她喜欢写作。

“怎么说呢……她是个有名的胆小鬼,怕黑、怕高、怕鬼,但她一直想做一些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大事儿,所以她经常会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故事。我一直都是她最好的读者,所以我希望她可以永远写下去,因为当她拿起笔时的样子,真的很漂亮。

“我曾经跟我女朋友说,要在她25岁生日的那天跟她求婚。我想我们应该会等到那一天,因为那是我们说好的爱情呢。今天我的女朋友也在现场,那么在这里我要祝愿我们今后的生活,无论遇到怎样的风雨,都可以雨过天晴。所以这首《晴天》送给她。

“亲爱的,这么多年了,谢谢你。”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蛮幸福的。简单而又真实,可以用双脚去一寸一寸丈量我们走过的路,可以用笔和歌声记录下我们的点滴。哪怕有父母的反对,我们也可以买上两张车票去很远的地方生活;哪怕我们的口袋常常比脸还要干净,我们每天也可以填饱肚子;哪怕我们伟大的梦想在时光不断的摩擦下渐渐消失了棱角,我们也可以得到彼此的拥抱。

我想,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吧。

4.

几年后的我们已经成了北漂的一员,不知天高地厚地游走于这座庞大的犹如迷宫般的城市。我们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租起一间还算不错的房子。因为是秋天,微微泛红的落叶都飘到了屋里。我起身去关窗,回来时却发现床上的电脑已经自动关了机,怎么打也打不开了。我焦急地打电话询问,是硬盘出了问题,换一个需要将近400块钱。我跟男友商量,他犹豫了一下,却对我说:

“我们……我们今年回家吧……”

“为什么?”

“我们……飘来飘去已经这么多年了,还是回家吧……”

“可我们已经坚持这么久了,很快就要成功了,我才不会放弃。”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电脑的邮箱里塞满的全是退稿的邮件不是吗?”他捏了捏拳头,仿佛鼓足了勇气一样,说:“我们还年轻,现在回家想找就一定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父母都老了……需要我们去孝顺……我们的机会还多的是啊……”

“要走你自己走。”

5.

男友走了。走的很干脆。他只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拿,就离开了。我至今都还记得那声关门的轻响。我在窗前站了好久,十五层的高度,什么也看不清。我告诉自己不要哭,我告诉自己不要追下去。然而几秒钟后,我仍然跑下了楼。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下去。也许我想去告诉他我的邮箱里不仅仅全是退稿的信件;也许我想去指着他的鼻子臭骂他一顿,说他是个不懂得坚持的人;也许我想去告诉他我们分手吧,然后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也许,我只是想跟他一起走,离开这些年奔波而又劳累的生活。我从楼里跑出来,很快就找到了他的身影,大喊着他的名字。

男友停住脚步,回过头望着我,我能看见他眼底浮现的泪光。我突然想什么都不管地就扑进他的怀里,什么都听他的,因为我从心里不想失去这样一个陪我风里来雨里去的男人。这时一辆货车从后面忽然拐了过来,我急忙跑过去跟他摆手,想推开他。看到这一幕,所有人正常的反应一定是往后退一步,那样被车撞出去的人一定会是我。然而他却在最后的瞬间把像疯子一样冲过来的我推了出去,自己躺在了几米外的地上。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记得我将他抱起来时,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温柔地说:“胆小鬼也有做大事儿的勇气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妈妈在四天前去世了,家里人联系了好久才联系到他。

后来我才知道,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揣着一枚他买给我的戒指。

而那年,我恰好25岁。

6.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那些被偷走的东西仿佛回忆一样,突然就地不见了,它们也彻底击垮了我的一切。我吃了很多安眠药,想一了百了。第二天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在医院里,胃里翻江倒海般的刺痛。

也许很多爱情都是这样吧,轰轰烈烈过,甜甜蜜蜜过,也好聚好散过。

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吧,被我疯狂粉碎的爱情,永远无法缝补的爱情。

阿九端着一碗粥走进病房,看我醒了过来,开心地笑着。他摸摸我的头发说:“你可吓死我了,没想到你这胆小鬼也有做大事儿的勇气了呢。”

我也笑了。

泪却抑制不住地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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