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江湖·大侠梦》

作者:廿八郎

再次醒来已是一个月的事,我发现我躺在床上。

我想张嘴说话,却发现我只能呜呜的说着。

救我的是个蓝头发,蓝皮肤,蓝胡子的人,我记得我看见他第一眼时下了自己一大跳,天下竟还有如此怪异的妖怪。

当时他正拿着一把薄如蝉翼的刀片,离我有三尺有三,在刀割一只兔子。

对,是刀割,尽管后来他说这是给那个兔子做手术。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吃兔子肉了。

他糟蹋完那只可怜的兔子后,告诉我这是死人谷,我是从死人堆里翻出来的。

他又说了我是他做的最成功的手术,没有之一。

看着他贱贱的眼神,如果我能动,我一定能逃到九霄云外。

我忍辱负重的在承受巨大这个老变态的各种检查身体的同时,拼命地告诉自己就当是让傻子给摸了。

可是那一颗颗形形色色的药丸让我明白我只不过是一个试验品,我甚至都不清楚自己身体还有哪些是我的,哪些部分是.....

我躺在床上总是被形形色色的梦所惊醒,我梦见自己一觉醒来,全身上下都变黑了,只有眼睛和牙是白的;我梦见自己就是那只被刀割的兔子,一刀一刀细细的割着,我却动不了;我梦见钟先生死了,老板娘在他的坟前哭了三天三夜;我还梦见英子嫁人了.....

我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是我想应该没有多少人会记得我吧,毕竟像我这样的人实在太过普通。

我想起了那晚消失的干干净净的树叶。

有一天我会不会也会这样?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

我已经能坐了起来,胳膊也能拿起筷子吃饭。

他便缠着我给他讲故事,一遍又一遍,还不许重样。

他还跟我下棋,总是没有节制的悔棋,耍赖。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事自己总是无缘无故的就跟自己吵起来,蓝色的胡子气的飞了起来。

他的右手上戴着一串手镯。

可奇怪的是,我总是感觉在哪里见过。

又过了两个月,我可以拄着拐杖下地了。

我问他我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他回答说可以,不过只有死人能离开。

我说我很感谢你救了我,可是我还有事要去做,我还得当大侠。

他听完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捂着肚子,眼泪都流了出来,仿佛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

“大侠?屁。”他给我心目中朝思暮想的大侠给了这么一个定义。

我看着眼前这个疯老头,我可以在他做手术的时候从他背后给他来上这么一刀,我还可以在他的饭里加些毒药,我甚至在此时此刻可以一个拐杖砸在他的脑袋上。

但是我要去当一个大侠,我还要当面去问那个把我打得只剩一口气的人什么才是江湖。

所以我一瘸一拐的离开。

蓝胡子没有拦我,他从腰里掏出一个药瓶塞到我的手里,告诉我抓紧滚蛋。

我从谷底爬上去的时候,抬头发现,原来天可以这么蓝。

我去溪边喝水,却发现我自己的样子活脱像一个野人。

我拦下一个砍柴的樵夫,问他这是哪?

樵夫被我吓的不轻,不过,还好他听了我的解释,把我带到家中,借我一套旧衣服。

他告诉我这里是兖州,离京城不是很远,不过眼下京城正在闹兵变还是不要去的好。

兵变?我的脑袋嗡了一下。

我要回去。

我想到了钟先生还能不能讲书,想到了老板娘的酒楼还开没开着,想到了老吉还在不在?甚至门口的小乞丐会不会饿死。

那一时刻,我觉得自己是一个英雄,一个可以拯救大家的人。

不过我为什么要回去,我不想说。

我去镇上打了一把刀,亲手打的。

不是我想打,是铁匠铺的师傅都被军队抓走了。

我突然发现其实我很适合做一名铁匠。

也许听我父亲的,孩子应该满地跑了。

我把刀用我换下来的破衣服包了好几层。

沿路我发现很多逃命的灾民,很多无人来得及埋下的骸骨,还有许多四处抓壮丁的官兵。

他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江山社稷,为了百姓安定,可是面对奄奄一息的灾民他们无动于衷,甚至还纵兵抢粮,烧杀抢劫,好端端的人在他们眼中就像一只蚂蚁一样,说踩死就踩死。

我不明白,是我太傻,还是他们眼睛瞎了。

我记得钟先生告诉过我,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相信自己的心。

他们是心瞎了。

我终于到了京城。

我发现我已经不认识了这个地方。

曾经热闹的街市空无人烟,曾经繁华的店铺的大门紧闭,曾经,我所走过,我所看见的地方哪有半点从前的影子。

我找到了钟先生住的地方,发现门上布满了蛛网。

我走到院墙,看到满地的落叶,满屋的荒凉,满径的沧桑。

那幅挂在正中的画也不在了。

我又去了酒楼,酒楼还在,我欢喜敲开门,却发现开门的是老吉。

老吉也看见了我,他吃惊地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老吉奋力的敲打着我的后背。

从老吉的口中,我知道了钟先生为了救一对母女,被叛军乱箭射死,老板娘哭的死去活来,带着他的骨灰回老家了,小英也跟着走了。

小英起先说什么也不肯走,后来也不知老板娘跟她说了什么,第二天,流着泪离开了。

我默默的看着他,半天,问他为什么不走。

他告诉我,他走南闯北的累了,不想再走了,还有,酒楼里不能没人。

我拍拍他的肩膀,我觉得老吉不是老吉了。

第二天一早,我便离开了酒楼。

走出酒楼的一刹那,我恍惚觉得回到了从前。

那一天,我无处可去,心有不甘,从早上到晚上,呆呆的听着书。

我多么想在看到钟先生,再看到他,告诉他,我这离开的时间,发生了什么,遇到了一个蓝皮肤,蓝头发,蓝胡子的怪老头,多么想告诉他,我已经想明白了。

可是,天下之大,何处是我家?

我蹲在五年前的那个街角,手中的刀放在地上,默默地等了一天一夜,想了一天一夜。

当天空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京城。

我要参军。

当大侠可以扶弱济贫,可以秉持正义,可救不了人,保护不了人。

江湖,对我来说是一个梦,我却只能把它放在梦里。

钟先生说要当大侠先要填饱肚子。

钟先生说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相信自己的心。

我想说,乱世当不了大侠。

向南三百里是李牧的军队。

因为我会些功夫,直接当上了十人长。

我手底下,最大的四十多岁,最小的只有十六岁。

四十多岁的满脸络腮胡子,脚有点跛,大家都叫他马瘸子,他人性格很好,每天都嘻嘻哈哈的,腰间总是系着一个酒葫芦。

据说他和李牧还是同乡。

十六岁的那个小孩是湖北人,长得不高,但上去有一股机灵劲儿,他前面有两个哥哥,大家管他叫三娃子。

三娃子还很馋,成天到晚总想去伙夫那里找一些好吃的。

大家管我叫大方,马瘸子管我叫方头,三娃子管我叫方哥。

可能觉以前睡得多了,我每天睡得不超过二个时辰,还总是睡不着。

我依然坚持每晚练着我师傅交给我的招式,练完了我就坐在高处,抬起头看着漫天的星星。

如果星空那头是另一个世界,那该会是什么样?

钟先生会不会在那一头?

那画中的女人究竟是谁?

有一天晚上,我发现对面的树林有人影闪烁。

我发了一支响箭。

敌人的偷袭没有成功,即使没有我,周边也有很多暗哨。

但我却升到了千夫长。

很多人都说这小子交到了狗屎运。

很多人也都跟我攀起了交情。

我的确交到了狗屎运。

管我的人叫张须陀,善使一把长槊。

第一次见我的时候看了我一眼,以后就再没找过我。

马瘸子告诉我那是咱们军中第一猛将。

我笑着说,他是第一猛将,那你呢?

马瘸子尴尬的笑了,“我跟他比起来,就是个屁。”

我拍了拍瘸子宽大厚实的肩膀,什么也没说。

也许在乱世中被埋没,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张须陀的确很勇猛,校场上骑马挥槊,所向披靡,与之对阵的人往往撑不过三个回合。

但他有一个弱点,致命的弱点。

那日该排到我与之对阵。

他看了我一眼。

从他的眼神中我读到的是陌生。

他骑得马很高很大,我看到那马的蹄子有碗口那么粗。

那马喘着粗气,刨着马蹄,就如同坐在它身上狂妄的人一般。

我握紧了手中的刀,迎上他的长槊,当的一声,我手中的刀勉强没有落下,只是虎口震的发麻。

众人叫了一声好,我明白不是为我喝彩。

我动了动发麻的手,双手紧握,看着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人。

他的马动了,很快,如同一阵狂风吹过。

我没有躲,因为我已无处可躲。

也许这一刻我会死,不会有人记住方大春这个俗到家的名字,不会有人记得他做过什么,更不会有人因为他的死而落泪。

想到这里,我突然豁然开朗。

原来执着了二十年的梦,果真就是个屁。

江湖,江山,都不过是凭君莫话封侯事罢了。

我朝着马头砍去。

众人都认为我疯了。

这样做,要是两军对垒时,无论成与败,我都会死。

但张须陀却勒紧了马,在刀离马还有一寸的时候停住了。

他的马是有名的西域汗血宝马。

他惊讶的看着我。

我指了指他的腿,做了一个挥刀的动作。

张须陀的神情变得难看起来。

“我输了。”过了半天,张须陀说道。

我再一次成为了军中的风云人物。

三娃子问我为什么能赢?

我告诉他一个人在名利缠身的时候,他已经就败了,因为他输不起。

三娃子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他的神情像极了钟先生告诉我的时候。

当天下午,李牧就来到我的帐前,他想看一看把他手下第一猛将打败的人是什么样子。

我看不懂他看我时到底在想什么?

他来的时候,马瘸子蹲在门口抽着旱烟,李牧走到他的身前,他看都不看一眼,似乎李牧从没来过。

李牧拍了拍他的肩膀。

李牧问了问我是哪里人?为什么要参军?

我告诉他我是石碣村的,父亲是个打铁的。参军是因为想填饱肚子。

李牧点了点头。

临走的时候他指了指还在抽烟的马瘸子,告诉我这是他的老乡,平日多照顾些。

马瘸子打了一个哈欠。

三娃子悄悄的踢了他一脚。

显然马瘸子并不待见这个老乡。

这次我依然是千夫长。

此后,张须陀再也没找我去校场比试过,其他军士也是有意无意的和我保持一定距离。

我成了光杆司令,除了三娃子和马瘸子。

娃子依旧天天哥长哥短的叫着,瘸子私底下管我叫愣子。

我想起了给我起外号的老吉。

不知道他在京城过得还好么?

我已经好几年没去看我我那个酒鬼师傅了。

现在睡得反倒有些踏实了。

整日都是一成不变的操练,挥刀,对练。

三个月后,我如愿的申请由千夫长变成一名斥候。

由一个管着手底下百十来个弟兄变成了一个侦察敌情的探子。

我成功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疯子。

每次前去探察敌情,我都会给娃子带些吃的,给老马带回几壶酒。

我发现我变得更加冷静。

不,准确的说变得残忍。

我可以毫不眨眼的将匕首插入敌人的心脏,可以毫不犹豫的割下敌人的头颅,更可以躺着他们的尸体呼呼大睡。

杀人对我来说成了家常便饭。

那一天我执行完任务,敌人追出三百里,夜晚我倚在树林中的一颗枝杈上,我喝了一口酒,看着月上初转的星空。

大概快到月中了吧。

我开始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让我真实,让我甚至有些迷恋。

我看见夜空中有一人飞舞,穿梭于天际之间,他蒙着面纱,步履轻点,便越出数丈之远。他似乎再跳一只舞。

我看的愣了神,我想起那晚飘舞的雪花。

也只有他才能配上吧。

倏地一声,我的喉咙多了一把寒光逼人的剑。

他蒙着面纱,双脚轻点在枝杈上,拿剑的右手带着一串手镯。

从他的眼神中,我恍惚看到了自己。

他问我看到了什么?

我告诉他我看到了一只舞,还有一场雪。

他问我什么事是世上最美丽的声音?

我不知道。

世上最美的声音是鲜血流出喉咙,似幽谷的泉水,似悬挂林间的风铃。

我告诉他有机会一定要听一听。

他把剑收起。

我问他,认不认识一个人,他是一个说书人?他的屋院落满了灰,但是我相信他没有死,因为他的画还在。

他背对着我,许久告诉我那个人应该死了。

我笑了,笑出眼泪,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笑的肆无顾忌。

远处却传来了一阵呜咽的风声,夹杂着风铃的咿呀。

他为什么不想见我?

我不知道。

他究竟姓不姓姓钟?说不说书?

我曾问过一人,他告诉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跳下树,找到悬挂树杈的风铃。

轻轻走过了天涯,再回首,已是曾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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