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抽屉角落的小本,半旧的棕色封皮,边角打着卷,翻开,稚气的字,竟是摘抄的一些零碎的句子,仔细辨认,有郭敬明的,安妮宝贝的,还有独木舟的。
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的颓废式文学,我现在已是不看了,但是独木舟的书,还是打心里喜欢。
看着这几乎抄了大半本的文字,我的思绪恍若飞回了从前,这些摘抄自我看过的独木舟的《我亦飘零久》,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舟舟的书。我还记得当时是借的同学小E的书,书是盗版的,纸张不好,字迹也马马虎虎,但是我从拿到手的那一刻就喜欢上了,封面的大背景是灰色的天空,穹顶下一个裹挟着大红色披肩的年轻女子,孤绝的独立在那里,她不是顶美,但是周身像散发着魔力一般,尤其是藏在大红披肩和黑色碎发中她的眼睛,带着淡淡的忧伤,有一抹倔强,还有一些我看不透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看不透的东西,叫沧桑。红色与灰色白色的色块交织在一起,极富冲击力,我深深的记住了那两点黑,这画面一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每每想起总清晰如昨。当时就觉得,这个女子,挺特别的,在没有看书内容之前,就很欣赏她了,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投缘吧。
后来读了书,知道了她叫独木舟,本名葛婉仪,喜欢上她的文字,越发的喜欢上了她,后来我有陆陆续续看了一些她写过的其他书,但都不及这本触动我,我独爱这本——《我亦飘零久》。其实当时有很多东西是看不懂的,毕竟那是初三,只有15岁的我,读这书,很多词汇都不曾见过,仅凭一腔热爱去读,尽力去体味书中的每一句话,一遍读完,意犹未尽,竟然从开头选了喜欢的段落抄起来。我不知道有多人像我一样曾经抄过书,但是我很能理解那种为了喜欢的文字而努力地抄书的冲动,那种拼命想要留住一些什么东西,我懂,那样的感觉。
于是在面临着中考紧张的压力下,我愣是把书,抄了有四分之三,后来的四分之一,也是书的结尾部分,没有抄下来,当时真是遗憾的不得了,现在想来倒也释然,留了遗憾以铭记,不算是遗憾了。
“人这一生,能够留下的笔迹有多少?小时候的字帖、作业、日记,后来的检讨、个人档案。长大后去旅行,跟朋友寄明信片,在西路的墙壁上写下煽情的句子,在高原的经幡上写下爱人的名字。在离开世界的那一天 还能留下多少?我在沙滩上写下一个名字,然后一个浪打过来,它就不见了,我一面写,它一面消失。”正如《我亦飘零久》中写的那样,我庆幸自己在那时做过的这样一件疯狂的小事,用没有温度的笔触抄写的,留在我生命中,小半本,满是温情的文字,温暖了,我的青春。
如今再看,这本书里的很多道理,其实无形之中已经深入了我的脑海,它默默地构成了我思维观念的一部分,影响着我的价值判断,甚至影响了我的美学欣赏和爱情观。
如果可以再重来,我依然会选择,在那样一个紧张的时候,浪费有限的复习时间去看.去抄那样一本书,去认识那样一个人,去接受那样一些道理。毕竟,人一生,能自主做真心选择的机会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