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忘记你

我和林子是好朋友,说过命的交情有点扯了,发小儿可是真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我们上学的时候就是普通同学关系,中学毕业以后,因为双双辍学反倒是走得近了。

林子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怎么爱说话,不像我是个咋呼的人,什么事儿都愿意吵吵嚷嚷的去说,按林子的话说,我是个泼妇,忘了和你们介绍了,我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生,林子是个又瘦又高的筷子男生。

我痛恨他为什么可以吃得那么多,长得那么瘦,每次我们两个出去吃饭,来一屉小包子,他像个南方人一样弄个小碟子,蘸点醋和辣椒油,细嚼慢咽,不像我,呼哧呼哧就着一碗粥一点小咸菜,几口就干掉几个包子,然后长舒一口气,我吃饱啦!

他总是满嘴包子笑着看着我,然后细长的眼睛突然圆睁起来,呀,布什吃饭了么?

布什是我的狗,一条黑色的大笨狗,宽宽的嘴巴,叫起来声音沉沉的,长得非常凶恶,但其实非常温顺可爱,最喜欢的事儿就是远远看到你,然后加速冲过来,把你扑的一个趔趄,然后在你旁边摇着尾巴欢欣雀跃。

布什非常喜欢林子,因为林子总是给他带好吃的,有时候我出去玩忘了喂狗,一个电话告诉林子,林子就自动自觉地买了包子带给布什吃,他说他一般都买四个一块钱一个的大包子,给布什两个,他自己吃两个。

刚刚从校门出来的我,不谙世事,家人对我辍学不上很生气,骂我什么出息都没有,将来就是个废物,废物就废物吧,我索性破罐子破摔,我还就废物给你们看了。

我天天混迹在网吧里,跟一些陌生的人在QQ上聊天,打最简单的单机游戏,因为是女生,白天不回家在外面野没关系,晚上晚点回家就得遭到各种盘问,所以天一黑,我就赶紧回家。

那时候的人生毫无梦想,就像幽灵一样游走在城市的中间,估计那时的我看起来就是一灰头土脸的傻子吧,但那时候毫无这种感觉,反倒觉得沾沾自喜,每天都有网可上的日子简直是太好了,从父母那里好不容易挤压得到的零花钱都被我用在了网吧里,所以平时吃饭喝水都得靠林子救济。

林子下学以后父母给他托人找了个工厂上班,微薄的工资除了单位随礼自己吃喝用度也所剩无几,再加上我一个白吃货,他经常要靠借钱生活。

我一想到吃就想到林子,每次给林子打电话都得在公共电话亭,他是因为上班,家里给配了个特别丑的黑色手机,我经常在公共电话亭等林子,远远地看到林子骑着他的破自行车摇摇摆摆地过来,我的心情就像飞到天上一样,似乎并不是林子在骑自行车过来,而是一屉一屉的包子在自己骑行过来,林子每次看见我,总是在自行车上把一条腿支在地上,然后一个眼神过来,我麻溜地跳到他后座上,然后我们俩就满街地闲逛,吃了逛,逛了吃,他永远都在前面费劲地蹬自行车,原谅我有点土肥圆,我从来都是坐在后面叫嚣着,你快点,林子,骑那么慢,没吃饱饭呀。

你吃得那么多,都要胖死了。

就胖,你管得着么?

看你这个德行,谁敢要你。

没人要我就自己过,我还不想要别人呢。

我们两个熟悉地就像左手和右手,那时候的感觉怎么会如此的纯洁呢,用另一种话说,真是傻得可以,他上班的时候我就在网吧,他下班的时候,我们俩就一起吃便宜的饭,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骑自行车兜风,很多时候,都是我在不停地哇啦哇啦说话,说我的各种网友,聊我玩得愚蠢的游戏,林子在一边静静地听,有我在说的时候,他基本也插不上嘴。

如果人生就是这么一成不变地走下去,待我再大一点时,我想我会嫁给林子,他是个温暖的男生,我想,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男生。

就在那个我自认为我还很年轻,可以随便挥霍青春的夏天,我爸爸胃出血住院了,病情还算稳定,但因为我平时的表现不乖,所以我爸在外地住院的日子,我也随着我妈去全程陪同,那段时间对我来说如此的煎熬,我每天的事情就是坐在嘈杂的医院里,孤独地看着白晃晃的窗外,我的人生只剩下了发呆,没有了网络,没有了林子。

我偶尔给林子打电话,他的电话总是关机,我以为这个家伙换了号码,丝毫没有意识到其实林子出了很大的事情。

林子的胃里有个肿瘤,是从出生的时候就在的,我随父母出门的这段日子,恶化了,很快就离开了。我连他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过,当我知道这个噩耗的时候,他已经火化好多天了,他们老家的规矩就是没有结婚的男孩如果去世了不入祖坟,于是他的骨灰就被遗弃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好多年,似乎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似乎都忘记了林子的模样,我的生活还在平淡的继续,林子却在那个夏天戛然而止,只是,很多个独处的日子,我很想他,真的很想。

我努力拼凑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其实很短暂,而且大都是一些生活的片段,没有任何的激情,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我之类的话,一次都没有过,但是他愿意在我如此迷茫的日子里不离不弃,接受着我的依赖,任由我恣意的放纵,我想,他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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