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条件及程序
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招标文件内容,招标程序,废标及确认
招标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招标人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审批手续,并已获批准,招标范围,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履行核准手续,并已获批准;有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
工程概况概述,已批准项目建议书,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承包范围,城市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道理的基础资料,对执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各阶段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设备主材供应方式及划分清单,工程量清单及主要设计图纸;招标函及须知,投标书格式要求及投标截止日期及交投标地点,投标人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投标保证金要求,合同主要条款,评标标准及方法;
招标程序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为初步和详细预审,其他程序及要求;
废标及其确认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条件作出相应,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低于成本报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报价,投标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