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实在无法拒绝的出差旅程,如果不是因为非得必须要来漠河领一个莫名其妙的奖,如果不是因为在飞机上看到一个漂亮的眼神劲儿劲儿的胸特别大的女生,如果不是因为我在三个小时之内成功搭讪她现在她已变成了我的室友,我怎么会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个神奇的APP存在!
嗯哼,是的,我也是女生,从小就有把自个儿觉得有眼缘的人变成朋友的特殊能力,并且总爱为自己的这个特殊能力沾点小骄傲。
第一篇,说点什么呢?
大概2002年左右,十五年前的样子吧,那时候有个东西叫做部落格,艾玛,这样暴露年龄真的好吗?嗯,就是在部落格的时代,我会每周更几篇不算文章的文章,码一些特别恶心的文字,回头想想当初写的那些东西真是不堪入目啊。各种伤春悲秋,完全就是QQ 签名体,现在看到那种文章是马上要关掉的,哦,不,我完全就不会打开。
时间嗖一下到了2007年,上班了,不再更新,因为根本没有时间让我停下来想事情,每天就像停不下来的车轮呼呼的转个不停,直到现在。现在的我依然在10年前的工作岗位,做同样一档节目,嘉宾换了又换,节目时间调前调后,但是总归是没有太大变化的,这很像我,一个很讨厌变化超级没有冒险精神的人!但却又莫名对自己有所改观,我明明是做事情超级不持久的呀,为什么可以10年坚持做同一件事情呢?明明给柔宝念第三本绘本的时候就没有耐心了的呀。会不会有第二件事来证明其实我是可以坚持的呢?
可不能给自己挖太大的坑,先做到周更吧!可能会记录生活点滴,记录能够触到我的神经点的社会热点,记录柔宝的成长,记录我和刘生的小情小爱,也许还会本故事纯属虚构呢,如有雷同?我请你吃小鸡炖蘑菇,因为我在漠河呀。
先这样,手机码字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