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先捋一捋这个故事。
李文秀,建设兵团的后代。文化水平不高,怀揣一个写作梦想,喜欢大城市,向往北京。
工作失误被开除,还被上级坑了两百块补贴费。
回到老家,妈妈搬家了(我一开始还寻思,咋,回家还不认识路啊?)
妈妈跟着牧民转场,途径仙女湾(爸爸妈妈相爱的地方,妈妈想把爸爸大骨灰长在这里。)
从“彩虹”区转到夏牧场,期间结识有趣的朋友和巴太。
在夏牧场看别人得到幸福,自己也谈恋爱了。妈妈外出想买只羊,意外带回一个男人,直接坑她钱的上级。赶来做后爸了!
“后爸”作为“坏人”角色,成为事件转变导火索。
李文秀跟巴太因为踏雪的死,在心里留下一个结。
假如说,这个故事是写生活……或者理想……
我个人感觉,两边都没写好。
它以写作为切入点,走向成功的路,“去爱,去生活 ,去受伤”。
可是,即使很有天赋的作家,也要有运气的加成,才能成功。
……
就是,主角人设不太成功,配角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