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这儿橘柚er,人不高冷好唠嗑
#初中狗没事儿码个烂文还请多多指教
#开口玻璃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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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你们分手的第五百九十八天。
酒吧里灯光亮眼,纸醉金迷,弥漫着勾人心魂却有些刺鼻的酒香,他躲在吧台的角落里,看着舞台上画着烟熏妆身着短裙拿着话筒唱的歇斯底里的你,旁边还放着一瓶开了盖的啤酒。
“不会照顾自己么……真的是以后该怎么办啊我又不能陪着你……”他小声埋怨着,眼睛眨不眨地盯着你,你却毫无察觉。
不得不说身材又变好了呢……哎呀自己是在想什么!他吸吸鼻子。
笨蛋…你不心疼自己我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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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结婚了,新郎是那个荣耀圈子里的“荣耀教科书”叶修。
说起来也是通过他认识的呢。
怎么又想起他了,你跺跺脚,才不要想这种不辞而别的坏人呢!眼泪却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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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那天清晨,叶修身着一身黑西装,脚蹬一双擦的锃光瓦亮的黑皮鞋,笑得一脸纯洁无公害,像要把你吃了一样细细打量着一袭白纱的你,又犯了烟瘾,夹着根烟悠闲地吞云吐雾。
他就在你旁边啊,记忆中的你从没这么好看过,他走上去,右手缓缓抬起,伸出,却入晨雾般穿过你的脸颊,方才如梦初醒。
他是死人啊,死人是不能触碰活人的,他早在十八岁那年,就不存在于你的生命中了。
可右手还是舍不得垂下,凑到鼻前,贪婪的留恋着残存的你的气息。
你只感到面前一阵微风吹过,微微一怔,轻声念出你的名字。
“沐秋,是你吗?”
唇齿触碰,发出这二字的读音,已经太久没这么做过了,你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但明明还记得。
笨蛋,就是我啊。
太阳一寸一寸地升上最高处,他的身影也越发照的虚无缥缈。
喂,叶不羞,要好好宠着她啊。
他垂下眸,飘动的灵魂在一点点消失。
该走了。
这一世的幸福,来世要加倍还给你。
我的名字是苏沐秋…要记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