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了,我还没有写好推文,内心是惶恐的。很多人都疑惑,你写这些东西干啥啊,有啥用。其实,还真的没啥用,起初只是为了爱好,然后是为了获得原创声明和留言的功能,如今又添了赞赏的功能,感觉越来越正规了。但是我却发现自己越来越郁闷了。
以前写点东西,都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情,无论别人怎么看,都不care,因为我写我的,你爱看不看。现在粉丝多了,当然只是跟以前相比,压力也无形中大了,总觉得自己需要宣传一些正能量,写东西也开始不敢天马行空,东扯一句西拉一句的了。
更要命的是,人的审美会疲劳,而我又一直是个爱讲故事的人,不喜欢去评论和教导别人。写不出什么鸡汤,爆文。碎片化的阅读时代好像让我有些望而却步。总有一些朋友说,你能不能写点现实一点的东西,写一点生活化的,时事点评啊,热点啊,或者一些当红的明星啊。我也仔细考虑了,研究了,发现也许是阅历太浅,或者学识不够,总是无法通过一篇文章去隐喻出什么社会的黑暗啊,人生的大道理啊之类的。
我很苦恼的跟闺蜜说着,闺蜜说,你当初写是为什么呢,我说喜欢啊。然后她说,那你还苦恼什么,你在做你喜欢的事儿。如果所有的人都写那些,那真正的作家从哪里来呢?我没想到,平时都是被我教育的小妮子,把我给教育了。我也仔细的思考了一下,为什么我写不出鸡汤和爆文。
或许是我太热爱生活了,我觉得社会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黑暗,即使我的6splus被偷了,我都觉得,小偷自古就是一种行业,他能悄无声息的偷走手机,那也是一门手艺,只能说在我和他的交手中,我败了,当然,这里并没有任何鼓励偷盗的行为。
又或者是我身边的人都太善良了,虽然已经毕业一两年了,可是发现,同事们甚至比大学时的同班同学还好相处。他们知世故,却不世故,他们包容得下你的一些小情绪,他们有情有义,他们的一些行为真的是能温暖到你的,你难过的时候,一大群人都来安慰你,一千斤的负面情绪也融化掉了,反正给我好吃的人,我都觉得是好人。
也可能是我太热爱生命了,因为除了偶尔的小情绪和没有男朋友外,我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我每天都努力的积极地生活,忙碌而充实。我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我工作的时候是开心的,我又有写东西的小爱好,所以下班后我是充实的,除了各种虐狗节,我伤感一会儿外,其他时间我都觉得很满意。
我有自己的小窝,虽然是租的,可是我把她捯饬成了一个粉色的世界,粉色的书柜,粉色的床,乳白色鞋架,乳白色的衣柜,然后每周送自己一枝百合花,放在书架上。一进小窝的门,粉色的小天地里,淡淡的香气,沐浴后,打开电脑,敲敲字儿,写写文,聊聊天,我很满意。
父母开明,无论我做什么都引以为豪,我爸说了,我们这叫互不嫌弃,我不嫌他穷,他不嫌我丑。我从没听我爸妈说过要我的男朋友多有钱,我只听我爸说过,要足够帅。我妈说过,要足够对我好,最好会做饭,瞧我妈多了解我。我弟说过,姐他要敢欺负你,马上告诉我,我立马去北京揍他。想想我背后站着这两个182cm的大男人和一个貌美如花,通情达理的小女人,我去哪里找让我苦闷的灵感。如果有的话,也应该是我们家的两只小白狗,欢欢和喜喜,天天打架不听话。
所以我不知道怎样写出自己多苦逼,对世界多不满意,然后多努力的让自己遍体鳞伤的去奋斗。我只知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所以,我的灵感会来自书里,来自电影里,来自山水之间。
我喜欢宋词,我就把每一篇喜欢的词编一个小故事,讲给大家。我喜欢看书,看电影,凡是让我有所感想的书或电影,我就会写一些书评,影评,一方面抒发一下自己的喜爱之情,另一方面也推荐给大家去看。我喜欢民国,所以我总有好多故事背景发生在民国,因为我觉得那个时代是人性最真实的时代,那个时代的人都是可爱的。我喜欢读传记,去感受不同人的一生,所以我会经常写一些喜爱之人的故事,或是真实,或是自己杜撰的。
当然,我写的这些东西偏偏又是大众不爱看的,而偏偏我的文采不斐然,功底不深厚,只希望着在以后的岁月里不停的打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昨天刚刚写了一篇关于电影‘驴得水’中张一曼的影评,我欣赏她,赞美她,正是因为她的坚持自我,而这正是如今我写文章所缺的。既然当初是为了喜欢,那就继续自己的喜欢好了。其实,也并没有多少人在意的。写到这儿,自己也豁然开朗了,那我就放飞自我好了,好自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