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1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日更93篇
“我们把1号店看成我们的孩子,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情感,我们吃饭,走路,做梦都想到1号店,1号店是我们的一切,我们用‘心’而不仅是用‘脑’做1号店。”——于刚在离开1号店时群发的内部信
情怀归情怀,现实归现实,于刚团队还是离开了一手创办的1号店,成为创始人失去控制权的又一个悲情案例。
梳理1号店股权变迁,可大致看到1号店创始团队失去控制权的全过程,希望能给创业者一些启示。
1.成立
2008年于刚和刘峻岭创立了1号店,启动资金是创始团队的几百万,不久融到了2000万元资金。
2.为融资痛失控制权
2010年金融危机袭来,VC不再投资电商。截至2009年10月,1号店已经无钱可烧。困境中的1号店开始与平安集团接洽。2010年5月,平安出资8000万,收购1号店80%股权。至此,于刚团队已经无法左右1号店的走向。
3.被平安转手沃尔玛
随着整合的进行,平安发现1号店对主营业务拓展并没有起到预期效应。2011年5月,平安将20%股权作价6500万美元出售给沃尔玛,同时沃尔玛出资购买了用于兑现1号店管理团队与平安集团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的股权。12月,沃尔玛从平安集团手中接手50%股权。2012年10月沃尔玛宣布控股1号店,直到 2015年实现全资控股。
4.于刚离开1号店
2015年7月14日,1号店正式确认创始人于刚和刘俊岭离职。于刚在离开1号店时群发的内部信中这样表达了一个创始人的心情:“我们把1号店看成我们的孩子,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情感,我们吃饭,走路,做梦都想到1号店,1号店是我们的一切,我们用心而不仅是用脑做1号店。”然而,这样一位创始人,仍然没有逃脱痛失控制权,黯然离开的命运。
5.1号店并入京东
2016年6月21日,京东和沃尔玛宣布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沃尔玛旗下“1号店”并入京东,同时沃尔玛获得京东约5%股权。至此,1号店的命运尘埃落定。
股权点评:
1.同样投的是钱,不同定位投资者谋求的内容不同
投资人通常分为财务投资人和战略投资人两种。风险投资基金属于典型的财务投资人,他们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股权投资溢价退出获取财务收益,通常不直接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会要求控股被投资公司。
战略投资人通常和被投公司处于同一行业、相近行业或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投资主要考虑自身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因此,战略投资人通常会加强对被投资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控制,深度介入被投公司的管理。
平安和与沃尔玛,一开始就是奔着控制权来的;于刚团队将80%的股权转让给平安集团,实质是将公司的控制权拱手相让。
2.京东V1号店,选择决定结局
沃尔玛的第一选择曾经是京东,但刘强东断然拒绝了沃尔玛的控股要求。2010年,正值电商的寒冬,刘强东融资也十分困难。苏宁用自己的钱熬,当当网跑到美国上市融资。平安用8000万元换得了1号店80%的控股权。
如果于刚跟刘强东一样坚持不让出控股权,把电商这个寒冬熬过去,也许就能引来财务投资。平安入股之前,1号店的资金链并没有耗完,再撑几个月,结局也许会截然不同。最好的结果是像京东一样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但话语权还捏在刘强东手里。
3.失去控制权的两种结局
一是成为偏重于执行的职业经理人。事实上,自从被平安控股80%,于刚团队的身份也由公司的创始人变成了职业经理人。如果安心于这种定位,再加上双方的彼此需要,也是可以相安无事的。但在残酷竞争的创业环境,这是很难的,往往只能是暂时。
二是创始人离开,这是最终的结局,只是时间问题。无数的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
4.创始人如果要自己掌握命运,必须牢牢掌握住公司的控制权。
这里引用天使投资人徐小平先生的警示:“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60%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我(创业者)只要把事情做起来,这个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公司的控制权主要有三种主要方式:股权层面的控制权、董事会层面的控制权、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其中,股权层面的控制权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最安全的方式。股权是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利,公司最重大的事项通常是基于股权由股东(会)决定的,如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任命以及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