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17年4月13日,今天我们继续看看《林肯传》后面的部分。
上回我们说到,林肯是一个各方面都失败的人,出身、教育、婚姻、穿着等等都很失败,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获得了人们持久的爱戴和敬仰。他的恋人安的墓前在每年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朝圣者驱车前往,洒下他们的热泪。 究竟是他的什么品质让他能够把握住人生之舵,绝地回升,最终成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呢?
热爱学习
林肯对学习始终有着强烈兴趣。幼年之时,他买不起算数书,就借一本,把书上的内容抄写下来。纸张稀有而且价格昂贵,他就用烧黑的木棍在木板上写。接触到的有限几本书,如《圣经》和《伊索寓言》,都被他翻烂了,他的文风、谈吐以及阐述观点的方式都深受影响(这其实对我们读书有很大的启发,经典之书要多读,读到深入骨髓,不必多而务必精) 。因此卡耐基说,林肯具有人类最宝贵的品格之一,对知识的热爱和对学习的渴求。
精心打磨核心技能
在一个叫做新塞勒姆的地方,林肯找到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在公众面前演讲。他发现自己拥有一种通过演讲影响他人的特殊能力,因此也特别注重打磨自己的本事。每当有一个念头、想法,或者巧妙的措辞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就马上把它写下来,并且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一边写一边大声朗读出来,一遍又一遍地修改、重写,不断完善。在进行总统竞选时,他的对手每到一处都是热情洋溢地发表着同样的演说。而他则精心准备每一次演讲,不断地思索、锤炼题目。最后发现做一次全新的演讲竟然比重复一次演讲更为轻松。
极富同情心
林肯当律师的时候,由于很多当事人跟他一样穷,他不忍心向他们收取太多钱财。一个抚恤金发放人从一个弯腰驼背、一贫如洗的老寡妇的400美元抚恤金中扣下来一半作为服务费,林肯帮老寡妇要回来钱,没有收取一分报酬,还替她付清住旅馆的帐以及回家的车票。他对劳苦人民的善良让人感动,其他律师却靠高收费积累起来资本,四处投资,变得越来越富有。为此,他的妻子不知说过他多少回,然而林肯依然不改本色。
林肯还有其他好的特质,如爱讲笑话、爱讲故事,这样让大家都愿意跟他在一起,如信仰坚定,可以在历史转折关头坚持正确的道路毫不动摇,最终解放黑奴。这些在书中都是一笔带过,没有详细说起。
但我们要问,具备了这些品质的一个人,是否足以成就伟大?其实不然。最关键的事情还没有说到。
而这件事,才真正开启了伟大之门。我们下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