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林小姐)前两天找我诉苦,说被她自己的朋友(方小姐)忽悠了,现在她骑虎难下,不知道该怎么办。
方小姐去年筹资开了一家茶艺馆,当初启动资金还差3万,所以说服林小姐投资入股一起干,但相关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文件一概没做。
除了投入启动资金,林小姐还在茶艺馆里负责文案和销售的工作,当初谈好的工资是每个月5000,提成另算,但到了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不是少个800,1000,就是晚一两周再发。
林小姐为此找过方小姐,对此表示不满,可是方小姐每次都是陪笑脸打感情牌,“你看,我们的茶艺馆刚开业,还没打开市场,所以业绩不好,你是我朋友,你就体谅我一下吧。”
林小姐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念着朋友一场。可是半年过去了,茶艺馆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林小姐连着两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
但就在这种情势下,她看到方小姐在朋友圈po了一张新买的LV包包的照片,她瞬间就炸了。找到方小姐理论,没想到方小姐的说辞让她大跌眼镜,
“我是用我私人的钱买的包包,没有动用公司的一分钱哦!这点我还是很清楚的,公私必须分明,否则账务是要乱套的。”
“你知道我在那一瞬间的感受吗?不懂事的人反而成了我,我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林小姐万般沮丧,欲哭无泪。
我把这件事分享给了几个朋友听,她们首要的关注点无比统一地放在了“林小姐轻信他人”上。我对此颇感意外——难道不应该先讨论方小姐的问题吗?
后来我细想了一下,这其实是个挺普遍的现象,我们习惯占熟人的便宜。原因是熟人对我们的防备心最少,一旦被揭穿之后,所造成的后果也最小,危险系数低。
得罪熟人的下限是“没事发生”,上限是“绝交”。得罪陌生人的下限是“不相往来”,上限是有“人身危险”。
就拿“方林”这件事来说,最坏的结果是两人就此断交,但如果换做一个陌生人呢?结局没这么简单收场吧。
据林小姐更详细的叙述中得知,方小姐平时就喜欢占朋友的便宜,小到喝咖啡吃饭不给钱,大到借钱不还。
我问林小姐,你事先就知道她的为人,还是事后才得知的,她回答我,
“之前就一直听说一些,但是我想,我和她的关系还蛮好的,我赌她不会对我做出类似的事情。”
拿什么做赌注不好?人性是可以拿来赌的吗?
“杀熟”这个词的出现,也说明了熟人代表着安全。杀熟,就是在对方“疏于防备”或者“羞于防备”时,趁机占便宜。
比如到熟人的摊上买菜,缺斤少两或者给的菜品不新鲜;再比如到熟人的微店买东西,给你的产品质量差一些。
有人说这种人叫“精明”,但根据我大范围的观察,这类“精明人”最终都过得不怎么好。口口相传的模式从来不只体现在直销行业上,“分享”的内容也不仅仅限于“这个东西好用”。
当迅速传播的内容涉及到个人品牌时,影响力是可以巨大到让这个人的口碑在圈子里彻底黑掉的。即使换一个新的朋友圈,也不表示你曾经的言行和你彻底剥离干净了。
这是什么时代了?消息是自己长了翅膀会飞的。
我们让陌生人帮忙的时候,还知道发个红包,可是在让熟人帮忙的时候,是没有这个意识的。一方面,大家赚钱都不容易,能省则省,另一方面,熟人嘛,我们之间不谈钱,谈钱了俗气,我们谈的是感情。
但是请熟人帮忙却想以情服人的时候,是不是该想一想,自己为对方做过什么?如果你为对方做过的事情多于你请他帮忙的次数,那你还能理直气壮,反之,人家凭什么跟你谈感情?
还有人会说“哎呀,自己人不必这么计较吧,对方也就举手之劳”。举手之劳是按照别人的简易程度来说的,而这件事对你的价值,不能以对方的简易程度来定。对方再简单的举动,也是有付出的,比如对方花了钱,或者欠了人情。
熟人不是拿来占便宜的,熟人是一种资源。如果熟人不愿意收你的钱,或者少收,那是对方的事情,不能以此作为你占便宜的态度。
而且在你不确定他是客气的推脱还是真的推脱,也请你当做客气来看待。千万不能“把客气当做福气”。更何况,福气这事儿也是要靠积攒的,只花不存,很快就会消耗殆尽。
熟人之间,其实也存在利益交换的关系,既然是交换关系,当你以为你在占便宜的时候,其实也是支付了成本的,只是你短期内看不到。
俗话说,做生不如做熟,因为由生变熟不容易,建立信任是需要大量的成本的,而由熟变生却极其容易,且一旦崩塌就不会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