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台风妮坦带给大家一个奉旨旷工的机会,"窃"听风雨,葛优躺的残废装在家呆了一天,完成了这本比较特别的小说。不但止是围绕书店讲述的故事,而在整个小说中都是与“书"有关,包括人物的背景,聊天的内容,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书。
并不想过多回忆书中的剧情,因为人物关系简单且并未有多么曲折离奇的故事,说得上高潮的地方也只是适可而止,比如帖木儿被窃、米雅的来到、艾米的主动献身以及伊斯梅的自杀。似乎是一本心灵鸡汤,但回想却找不出什么泛数可陈的人生道理。可能主旨就是告诉人们热爱书,但也并未告诉我们热爱书会达到一种什么境界。也许爱书就不应该显得那么功利吧?
其实我小时候开始喜欢看书,目的来得更加纯粹,就是因为以前不爱出去而家中又缺少娱乐(没电脑,没电视),言情小说尤为情窦初开的我之最爱,一天可看完一本张爱玲的三个Acup的女人。曾经以为自己是天生的理科生,又很好的兼顾着文科。但真的错了,在高考数学不及格之后,我不得羞答答的承认我们家就是文科血统,有着基因的优势,而我只是稍微一点兼顾着理科。其实就是想说,我也是爱书之人,喜欢咖啡和书的搭配,适合装逼和做一些无益的思考。经管、心理学是我的至爱,但不得不承认小说来得更加容易消化,所以小说都能读到底,而其他往往夭折。
我相信书是有力量的,厚积薄发,我喜欢逼自己读书,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知识丰富的人。我会一直读下去。说不出什么有感的话了,困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