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二十八岁之前

       二十岁那年,我一路跌跌撞撞考上了大学,一所距家乡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大学,成为了一个异乡人。大概因为是人生中美好的大学时光,异乡慢慢的变成了青春的家乡。我在那里度过了难忘而珍贵的四年,那是人生中充满真切而纷乱了的充满活力的律动,是放肆呼喊、大声欢笑的日子,是伴着青涩可以无所畏惧的黄金时代。可是终有一天会结束,而且是那样短暂,留给了我一生回忆不完的青春美好。可每当忆起往事,我总是莫名的失落。

       二十四岁的那一年,我毕业了。我同样跌跌撞撞的进入了社会,四顾茫然。在经过几年的奔波,我走过了很多城市,总是走在孤独的异乡的路上。我对大城市有了一个认识。大城市通常让人感到寂寞;大城市的楼很高,我来不及仰视;大城市的人很多,他们大多看起来是漠然的;大城市的水很深,总是慢慢地从脚尖淹没到头顶,直到你慌乱的看不到当初崇高的理想;大城市的竞争如汹涌的潮水,人们都在努力争取,努力翻腾,所以我们退掉了青涩,知了世故,学会了博弈。大城市真的好大,大的近乎苍凉。

       有时候我怀念二十岁以前,怀念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时候充斥着屡试不爽的叛逆,对理想跳动着清晰的脉搏。在艳红的夕阳下,在墨绿的球场上消耗着过剩的荷尔蒙,在翩翩的思绪中懵懂着,轻轻的拨弄着笔尖上的恋恋风尘。有时会为初恋的一件小事伤感,为长发的背影执着相望,为一封写给她的情书是那样小心翼翼,充满了酸涩的味道,而最微妙的是对记忆的全盘混淆与随意安放。

      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我中学那些年攒下的课本、日记本一直没丢,毕业的时候写的满满的同学录,一张张笑的憨憨的大头贴,和我们甩在纸上的一句句对未来的祝福。偶尔会记起,难得的在一个落满灰尘的箱子里翻起过往。

       如今早已习惯漂泊,作为一个异乡人,四处游走,求可改变。却不知大多时候我多想偷偷地回去家乡静静地看看那个安静的小城,寻找那熟悉的街角,我多想奋斗在养我的那方土地上,我多想逃离这里,就此回去再也不回头。我宁愿平平淡淡,至少心安。对比之下,现在的生活像个骗子,骗我们到处走走停停,为了回到原点还兜一大圈。

        还是数落自己,在毕业后的这几年,为了一份工作,辗转了多个城市,搬了六次家。而如今,说来惭愧,在北京过着总算能吃饱的日子,住在不到20平米的小房子里。每天走在疯狂逐梦的大街上,匆匆忙忙地与陌生人重复的上演“人来人往”、拼凑着“川流不息”、“车水马龙”这些我们在年少时写作文用烂了而却未能解其精髓的成语,如今却行色匆匆的在嘈杂的都市上下班中深深的体味着。在孤寂的黎明时刻,在慌乱的清晨里,在迷蒙的暮色中,在深沉的夜色下,无精打采并无所顾忌地混在拥挤的人潮中,行走在蜿蜒的、充满烟尘的青春小路上,像一条小巷子快要到了尽头。人群中一张张纷乱而相似的面孔,写满了不甘心、寂寞、不安,而大多麻木掉,毫无生气。或许,等追寻到了、实现了、成功了,他们才会笑,才会觉得值了。可人的一生到底在寻求什么,所谓的财富、地位、高品质的生活,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可是分明在午夜惊醒的噩梦中,清晰的发现:我当初的梦想不是这些。

       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渐渐说不出梦想该怎么实现。我们其实要的并不是金钱和物质。我想没有什么比若干年后发现变得不再是当初的那个自己更来的可怕,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灵魂无处安放更令人不寒而栗。

      我想我未来的梦想是——在阅尽人生后让自己回到原点。可是,又会自省:真的要等到阅尽人生吗?就算等到阅尽人生后才回到原点那是多少年后的荒凉景象,那该是多么无奈而漫长的期许,又充满了多少未知的变数。

       木心在他的《鱼丽之宴》中说:很多人的失落,是违背了自己少年时的立志。自认为成熟、自认为练达、自认为精明,从前多幼稚,总算看透了、想穿了。于是,我们就此变成自己年少时最憎恶的那种人。

       我真的害怕失落、害怕失去。

       我怕我走远了,我怕我的现在过的太久了,回不去了。

       我今年都二十七岁了,索性先不走了,我要慢下来。

       我怕二十八岁、三十岁、四十岁和今天一样。

       我怕岁月不饶人,但我又何尝要饶了岁月。

       写在二十八岁之前,给青春画一个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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