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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陆海空三军,军种管理各司其职
海军、空军在被拿走“兵符”后,就只有日常训练、军队建设、人事任免等政务事项,不再具有指挥作战的军令职能。各大军区管理职能被剥离后,成为战区
指挥机构,原军区下属各集团军,转隶新设立的陆军总部,与海军、空军军种总部一样,归在国防部序列。而军及军以下单位,原则上仍实行军令政令统一的指挥体
制,性质保持不变。
甲、陆军
在设立陆军军种管理机构后,陆军野战军实行军种总部、军、师旅或师、团三级或者四级建制管理,层
级与原来一样。应将陆军集团军恢复为陆军军,因为八十年代命名的“集团军”,现在看进行不了联合作战,还是回归“军”的称谓更名符其实。陆军总部下辖两个
兵种部,一是设边防军总部,统一管理全国的边海防部队,并根据地形地貌、海域特点,设立若干边海防军分区管辖边防团、海防团;二是总参陆航部,转隶新组建
的陆军总部。
乙、空军
在取消军区空军后,为了便于管理,可恢复空军军建制。实行总部、军、师旅三级管理模式,在航空兵师团、
地空导弹师团则是四级管理模式。空军军与陆军军相同,是军令政令合一编制,管辖属下的航空兵师旅、地空导弹兵旅团、高射炮兵旅团、雷达兵旅等。空降兵第
15军仍保留在空军编成内。
丙、海军
海军仍分三大舰队,舰队作为政令军令编制,战时根据联合作战的需要,受军区指挥,日常管理、装备建设、人事任免,由海军负
责。根据建设远洋海军的需要和航母、核潜艇等战略海军力量的壮大,对三大舰队做些调整。北海舰队与东海舰队合并为第一舰队,舰队驻宁波,负责黄海、东海防
务及西北太平洋方向;南海舰队改为第二舰队,舰队移防三亚,负责南海防务及印度洋方向;将航母、核潜艇部队划出来,组建海军第三舰队,舰队驻青岛,作为战
略海军的核心力量,担负远洋作战和核反击作战,航母出行时,可根据情形,由其他两个舰队负责派遣水面舰艇与航母组成编队。
舰队以下建制,主战兵种,取消支队、基地建制,分别组建副军级的驱逐舰分舰队、常规潜艇分舰队、核潜艇分舰队、航母分舰队,担负支援保障的水面舰艇,仍保持支队建制,如登陆舰支队、作战支援舰支队、防险救生支队等。
舰队航空兵,改为航空兵军,三大舰队各辖一个航空兵军。海军陆战旅,由南海舰队直辖。
第二炮兵,作为战略核反击力量,直属中央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