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随手查了一下儿童的定义,然后想到一个小事,推算了一下应该是在9岁读三年级的时候,算是童年吧。
当时父母送我去练武,师父据说是少林寺的某俗家弟子,武馆附近比较少人居住,旁边都是那种大片的树林,具体是什么树都忘记了,只记得树上有拇指粗的树枝,抽在身上马上就会鼓起大型般大小的包,为什么我记得那么清楚,因为这个就是师父用来惩罚我们的道具,蹲马步姿势不对,抽大腿,出拳不对,抽胳膊,所以一天下来,身上都是好多个红包,像是爬满了红色的毛毛虫。这在当时叫教育。
武馆有一个大院子,地上都是泥,所以我们在地上怎么摔都可以,里面大约是一个四室一厅的平房,一个是师父的房间,靠门口,一个厨房,两个寝室,寝室里面只有一排连着上下铺的床,后院有一个井,旁边是一排水泥砌的洗衣池,平时洗漱洗澡都在后院,全是男人,洗澡只要一块肥皂和一条毛巾,一桶水就够了,小时候洗头都是用肥皂的,家人说:小孩子洗头要什么洗发水。
重点来了,武馆里面没有厕所,至于师父房间里有没有我已经不记得了,因为师父不让我们进他房间,所以我们唯一的厕所是在武馆往外走50米,有一个棚子,在乡下待过的人也许见过,就是一个大坑,上面在摆了两跟横梁一样的木头,白天能看清还可以,到了晚上就要拿手电筒照着。小便倒是随便找个小树林就可以,大便就没得选,我每次去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所以平时尽量都是白天上大号。
「1987年1月16日,江西省会昌县水东小学18个班级部分学生下课后拥进厕所解大小便,其中男生35人,女生69人,共计104人。因厕所横梁太小,负荷过重,导致中横梁断裂,82名学生(男16、女66)掉入粪池(当时粪水深1.06米),除26名学生自己爬上来以外,抢救上来56名,其中17名脱险,28名抢救无效死亡。11名住院治疗30~60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5千余元,社会影响极坏。工程建筑队木工周某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小学校长刘某某、副校长邱某某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
这种恐惧后来证实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上面的学校正是我的母校,当时我3岁。然而武馆的厕所比这个还简陋。
有次实在晚上憋不住了,又不敢去那个厕所,就随便找了个草丛解决,第二天被师父知道了,因为那个地点就在武馆旁边,我们晨跑的时候就会路过。于是让我体验到了第二种惩罚,小孩手腕粗的木棍,就是我们练习棍术的道具,打屁股二十下。那天我好像半天都起不来。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可以有更好的方案,比如:叫个师兄弟陪我一起去上厕所,找师父帮忙,甚至可以提出需要一个安全的厕所这种现在看来极其合理的要求。可是我怂啊。
是的,从小到大的怂,不敢提要求,害怕冲突,怕被打。毕竟从小被打到大的嘛。他经常跟我说的一句话是:他很欣慰,因为我没有坏的像那些混混一样。那我现在可能会说,还好我不够坏,不然我该活不到今天了吧。
今天在乐问上有个问题:你童年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我回答到:「你已经长大了,就不打了你」虽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14岁了。
所以,暴力能解决什么问题呢?答案是:不能解决问题,但是能解决人。
最后反思一下,以后该怎么对待孩子?拒绝暴力,温柔而坚持。孩子啊,不要再经历我的经历。
献给你还在肚子里的第一个六一,我们十月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