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失恋的朋友找我诉苦:“什么狗屁恋爱,不过就是追与被追,甩与被甩罢了。爱了,恨了,浓了,淡了,相聚了,离别了,然后什么就没有了。只留下一颗受伤的心和沧桑无奈的脸庞。”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眼神空洞,好像对爱情彻底绝望了。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给她讲了我的故事。
以前,我偷偷喜欢我们班一个女孩。那时候我们课程很重,晚上下了自习后天早已黑透了。学校在小城的西边,而她家却在小城的东边。我怕她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就偷偷跟在她身后。后来,被她发现了,我就说我爸爸在城东工作,我只是顺道而已,不是故意跟着她的。然后我们就一起走了两年,是两年。有时天气很冷,我们会从路边商店买热腾腾的奶茶喝;有时也会有很美的月亮,我们就一起看着月亮傻笑;有时候,我们会谈论各自的爱好,我记得她说她喜欢下雨天,喜欢荡秋千,喜欢大海;最多的时候,是我们一起谈论学习,我给她讲诗经,宋词,她给我讲函数,英语。把她送到家门口,看到她进门,房间的灯亮后,我再一个人狂奔回家。真不知道当时年轻瘦弱的我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勇气和力气,可以在黑暗中顶着风沙奔跑半座城。
“那么后来呢,你俩怎么样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呀,我失去了她的音信,再也找不见她了。”
“那你恨她么?”
“恨什么?爱不到,也不必去恨啊!”
“你可真够傻的,两年来白跑了那么多路,她什么也不知道。”
“你只需知道,当你真的爱一个人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牺牲是难以承受的。”
至于那个故事的结尾,我没有说给她听。如果有人仔细观察过我的话,就会发现,我从来不一直跟在一个人后边走路,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因为那个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我一直送她回家,直到有一天,在经过一个街角时,三个打扮时髦的青年把我拉到暗处狠打了一顿。为首的一个还口口声声骂我是流氓,大半夜的跟她女朋友走在一起。我当时用诧异的眼光看着站在一边的她。 “以后,别再跟着我了。”她眼睛躲闪着说。
几天后,我生病住院,医生说:“这个孩子的外伤不打紧,没伤到骨头,不过他年纪轻轻的,又是学生,呼吸道感染怎么那么严重?” 没有人知道答案。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就是这么一个瘦弱的男孩,可以在漆黑的夜里跑过半座城市,而且是一直跑,一直跑,将近两年。小城的夜晚是有风的,风中夹着灰尘。我得了肺结核,没能参加高考,而且差点死去。她考上了大学。从那以后,我就失去了她的音信,再也找不见她了。尽管这样,我还是一直相信爱情,而那两年,也将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时光。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也好,分开也罢,爱过总是好的。因为在我们的青春时光里,它给爱过的彼此留下了最美好的回忆。而这些就是那三位全世界最最有智慧的麦琪从天堂带给我们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