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经幡,白云,牛羊,蓝天,寺庙···
这就是广袤的若尔盖草原。
李微漪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续写一段人狼情缘。
2010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牧民给她讲了个事:一头公狼在野外被人打死了,母狼到处去找公狼。后来,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来毒狐狸的毒肉,这种毒肉的气味很大,连狗都不会上当,然而这只母狼吃下了毒肉,她自杀了——狼是能够殉情的动物。
父亲死了,母亲自杀了。
刚刚出生的兄弟姐妹也一个个死了。
只有这只奄奄一息的小狼,还保有一定的体温。
经过几番奔波,微漪终于找到了这只仅仅剩下最后一口气的小狼。
从此,微漪和小狼相依为命,她记录着这个海绵宝宝的每一个举动。
微漪给小狼取了一个童话般的名字—“Green”,因为小狼的眼睛是绿色的,在夜晚的月色中,他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出一道耀眼的绿光。
格林开始了城市生活。
他总是好奇外面的世界,又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感到恐惧。
微漪家有一只博美犬“狐狸”,对于这只新来的得宠的“狗”,“狐狸”有着天然的嫉妒心。
它暗地里使坏,叼着辣椒丢在的牛奶碗里,辣得格林满地打滚。
它把格林带到有蚂蜂窗子旁边,让蚂蜂把他蜇得半个脸都脸都肿得像个球。
它们就像一堆欢喜冤家,在微漪的家中争风吃醋。
格林身上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那就是生长的力量。
格林开始长大了。
他已经满月了,他开始长的很快,一星期前还可怜巴巴的柔软的耳朵,没过几天,就开始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瓣一样开始撑开了。
这是格林的第一次初嗥。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埋头吐出一个声音,随着声音缓缓地拉长,他的头渐渐抬起来,直到湿漉漉的小逼尖指向阴云密布的天空,嗥声突然开始发颤,为单调柔缓的长音平添了几分的波折,而后歌声开始转缓,以沙哑的幽怨结束。
格林,你尽情的呼唤吧,这才是你们狼族的语言。
如果这声音能够直达天界,告诉你的爸爸妈妈,你还活着。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养一只狼实在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
望着这只羽翼渐渐丰满的小狼,微漪夫妇想给格林一个安稳的家。
于是,他们去成都动物园,想把格林寄养在这里。
但是,他们在动物园中看到的却是这一幕。
狼园中,一只孤独的老狼,一刻不停地在跑着圈子。厚重的玻璃上面全是他的抓痕,老狼每一次都无望的扑向笼子,都想冲破这只囚笼自己的牢狱。
狼身可囚,但狼心难困!
死亡对狼而言并不可怕,但在圈养中死去却是哀莫大于心死。
这对年轻的夫妇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们再次爬上了海拔4000多米的若尔盖草原,开启了一场千里送狼的旅途。
这里是美丽的若尔盖草原。
朝霞给远处宝蓝石的河水和灰白的河滩又涂上了一层金色,对岸紫色的河滩又涂上了一层金色,河滩上白雾袅袅,深褐色的苍鹰翱翔在蔚蓝的天际。落日像赤狐一样悄悄爬过山头,天边的云影敛尽了最后一抹红晕,光与影交织在一起。万峰轻抚河湾,弄碎薄云与莎草在水中摇曳的身姿。
月升日落,风止云收,花草香中传播着空气中特有的香味,无边的牧草在月光下变成了淡蓝色,月色中的河流在荒原上恰似银钩铁画、蜿蜒挥洒···
这是格林第一次到达草原,格林精神一振,一下子从车窗中翻到了草原上。
他好像听到了草原的呼吸和脉搏,一股原始的冲动瞬间延展到他的每一个神经。
他就像一发炮弹向着他目所能及的方向射了出去!
狼毛飞扬,狼血沸腾,一双狼眼像朝霞一样燃烧···
谁不曾梦想到天的尽头走一遭?
谁不想漫步草原,驰骋于磅礴的高山,湛蓝的天空,洁白的雪山···
狼是高贵的囚徒——他善良、勇敢、强悍、仗义、有一颗充满野性向往与孤傲不知屈服的心。
这是狼的本色和野性!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里是蛮荒之地。在这里,追逐和被追逐,捕猎与被捕猎,一切都是那样的盲目而无序,在这里,暴力与混乱是唯一的生存法则。
人养大的狼还能保持他的野性吗?
格林能够在草原上独自生存吗?
在追逐灵魂的路上,从来没有一番风顺的故事。
格林第一次和狼一起离开的时,几天之后,格林拖着孱弱的身体又来到了微漪的面前。
狼群,这一次并没有接纳他,格林的肩胛皮开肉绽,左腿被咬穿,格林的眼神悲哀而惆怅。
回家的路看来还很长···
格林,人和狼终究不是一类,你终究要回到狼群中去。
既然是狼,就不该幻想正常的公平秩序,在狼的世界中,只有弱肉强食。
山上没有围栏,山顶一处庄严的经幡,昭示着这里是藏族人心目中的神山,这里是给狼留下的唯一一块净土。
入夜,格林长久以来对月高歌终于有了回应;远方的山梁上突然传来一声嗥叫,空灵、悦耳,穿过无数的朦胧与悠远,这声音飘荡在山谷中。格林终于找到了同伴的声音,他的声音更加高亢缠绵,充满了无尽的向往与喜悦,仿佛这珍贵的回答为他的生命注入了新的希望。
日落,大地渐渐被黑暗笼罩。
这一次,格林又一次听到了苍狼祭月,格林的声音纯正圆润,再没有胆怯的颤音。
他闭上眼睛,忘情的呼唤着,狼族的声音讲述着他的寂寞、孤单与凄凉的身世,这流淌在他血液中的狼嗥比他度过的岁月和空气还要古老。
有一位哲学家说;“我们走的太快了,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
这是对生命最初的审视。
什么时候人们开手机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与思索,忙到不在有意愿去感受身边的点滴真情···
在这个唯物质和金钱为圭臬的现代社会,人们开始麻木,开始怀疑,人们一贯所用的手法就是欺骗和利用,有了隔阂与交换,甚至感情与生命都不能在交换中幸免。
但是,李微漪与格林情同母子。
微漪生病时,格林会拿自己的食物探望妈妈;
微漪脚崴了,格林会翻过山头,牵来一匹马;
母子分别时,格林在山上三去三回,不忍离开妈妈。
狼嗥尽管痛苦,确实真情流露。
这是一份来自人类之外的爱,这种爱不受一丝的杂质与污染,他就像露珠一样细腻透明,像草原一样博大。
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
格林已经九个大了,他已经是一只快成年的狼了,是的,他该走了。
终于,格林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开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有什么比活命重要”?
“自由”。
与其失去本性舒舒服服地在城市中度过一生,不如去追求自由的生命。这样即使生命短暂也不算虚度。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执着,让格林向往这片属于自己的草原。
外面的世界的确很危险,但是,对于任何物种和生灵,自由胜过一切!
没有什么能过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格林,走吧,别回头!
草原是你的灵魂,终有一天,你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