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咖啡厅里观了一场关于「异性思维」的非正式辩论。
辩题是:恋爱初期(3个月内),是否该扮演对方期待的样子?正方观点为应该,反方观点为不应该。
一共8名辩手,所有女辩手都在反方。正方本来有3名男生,1名女生,后来辩手因为观点差异产生情绪,相互僵持不下,男生一辩跟女生四辩吵了架,队伍在当天凌晨临时更换了四辩。
不论如何,现场气氛倒还挺热烈,出现了观众奇袭辩手、观众奇袭观众、队友奇袭队友各种哭(混)笑(乱)不得的场景。
比较遗憾的是,此次正反方都没有给出什么新鲜的角度和观点。倒是一位观众的发言,把辩手没有说明的“扮演”和“改变”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讲得清晰淋漓。
整场辩论里,辩题被不断拆解。“恋爱初期”、“扮演”、“期待的样子”,几乎题目中具有实义的词语都被拎出一一注解过。
然而,我觉得比起费心释义,把词语放回句子当中更接近这道辩题表达的本质——
“恋爱初期(3个月内),扮演对方期待的样子”,实际上是一种讨好。并非说“讨好”是一个贬义词,它跟“扮演”一样,是中性词。只是在相互的关系中,一旦有一方开始讨好,这段关系就会变得不平等。人一旦讨好,气场就不对,气场一不对,就会导致一种相处的别扭。
一直以来,在所有关系里,我首先寻求的,都是平等。
全面的绝对的平等是无论如何也不存在的,大部分人在诸如身份、权利、学识的不同方面,内心早已建立起自觉或不自觉的排名规则。而我所说的平等,是在意识这些外在不平等之后,仍然能够在联系的人群之间,保持平起平坐的视觉和心态。
当然,这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因为,这些不平等的外在有太多的诱惑和便利,限制着我们保持平衡的内心。享受这些微妙利益的人想要保持,甚至拥有更多;而原来处在这种不平等之下被消费的人,想要爬上某一处阶级,再去消费这种不平等带来的好处。
于是如今,在普遍存在着消费关系的人群里找到一个能够相互治愈的人,变成了一件十分难能可贵的事情。
在幼时的家庭教育中,如果父母察觉我犯了错,一定首先罚我“面壁思过”——他们期许我通过自省去觉悟自己的错误——事实上,我也常常能够说出他们心中的标准答案。
但那些时候,我经常哭。我知道自己不是因为受到惩罚或意识到错误而哭,而是每当被罚着面壁思过时,察觉被一股强大的,无法反驳的力量沉沉压着,最后受不了了,就必须揣测一个大人心中可能像样的理由主动认错,但心里还是不可避免地委屈。
后来才慢慢想通,当下内心的委屈,实际源自感受到了某种不平等——那时我常在不明所以的状态下被迫接受某种结果,就像没有经过诉讼庭审流程就被潦草下了判决书,即使事后明白判决是对的也无法心服口服。
——这种不平等给我的伤感又与我对父母的依赖和爱相悖。所以一开始,我常常在类似这样的时候哭。
那些情境下,我觉得自己无法反抗,无法逃开,无法沟通。因为父母明显更具优势的力气,天经地义的血缘关系、监护人身份和历经过世事的姿态——他们觉得我错了就是错了,我无法反抗,无法逃开,无法沟通。
但想清楚之后,我就不哭了。彼时我心里已经了解,哭闹只会更加显示自身的弱小,可我要的,从来不是垂怜或放过,而是真正可以与之抗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