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陈奕迅《十年》
1.
第一次听《十年》这首歌我还在念小学,懵懵懂懂地看着电视里的MV,看着老哥像模像样地学着,只觉得特别好玩。十年后,我站在异国他乡的街头,塞着耳机看着车辆川流,听着这首歌。无论是模样还是心情,都已是另一番光景。而我那个曾经摇头换晃脑、爱哼流行音乐的老哥,在经历了两次人生起落之后,已变得成熟稳重。我在欣喜之余难免有些怀念以前我俩在奶奶家餐桌上用筷子打架的时候,他高昂着头一脸不服气,真像个大公鸡。
他上中学的时候,一天晚上晚自习骑车回家的时候被一位酒驾的兄台给撞了。我听我爸说他鼻梁都被撞断了。那时候我不太懂那是怎样的一种痛,我只看到他坐在病床上笑嘻嘻地跟我说:“幸好你哥我福大命大,再差一点我就一头栽旁边垃圾桶里去了!”
再后来他们举家北迁,在一个北方城市定居。他在那里上大学,参加各种社团,发表文章、拍摄影。我还在江南,被缠绵的雨幕束缚着,在一所离家不远的高中学着我不太擅长的数理化。我看着他在微博上的动态,心生羡慕。不过还好,我也没有拖后腿,认真学习生活,偶尔也会偷懒看看韩剧看看小说。我们有时候会聊聊天,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见上一面。
其实我们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的人,十余年间未曾向对方说过一句想念。但是他总能记得我一些奇怪的偏好,总能在关键时候给我鼓励。无论是原来,我们南北相隔,还是现在,我们之间隔了十几个小时的时差。
命途多舛,他曾经这么形容过自己。那时候他在大学里小有名气,在准备雅思,计划着新西兰游学。他骑车从一个校区去往另一个校区,在路上,悲剧重演了。那时候我正在家里吃吃喝喝,悠哉美哉。直到有一天,我爸面色凝重地告诉我,我当时就懵了。当天下午,我们一行五人踏上了北上的行程。我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思绪却是一片空白。
病房门前,我有点瑟缩。我害怕看到他躺在病床上毫无生气的样子,我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我还是进去了,站在床尾,看着他挨个认人。我当时的想法只有一个,还好,他还活着。他妈妈指着我,问他:“知不知道这个是谁?”他看着我,半天没有说话。我握紧了拳头。他妈妈有些担忧,告诉他:“这是舅舅家的妹妹,你不认识了吗?”他还是看着我,轻轻摇了摇头。我泪如雨下。
别人都没懂,但我是真的懂了。
2.
我曾听别人讲过一个十年的故事。给我讲故事的这个女生,是我的老师,我叫她S。她不漂亮,但成绩特别好,还弹得一手钢琴。
挺俗套的剧情,S在初中的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体委,这一喜欢就是十年。高考之后,S加了这个男生的QQ,伪装成另一个人和他聊天,聊的很开心。直到某一天,这个男生问她是不是S,她惊慌失措的下线了。很快他们各自开学,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国庆的时候,S收到了男生的短信,你还好吗?S问我,如果她那时候没有胆怯,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我没有说话。
后来S考研被内定黑幕伤透心,她选择出国进修。一年后她回来,我们聚在一起喝茶。她看起来比以前更有气质,字里行间都是知性。末了,我无意问起那个男生怎么样了,S也只是一笑了之。
十年,一笑。就像S的十年青春,十年苦涩心事,被我用寥寥数语书写,再被她自己用一笑带过。个中酸甜苦辣,也只有她自己明白。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感同身受这件事,不是吗?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突然想到了林夕的一句歌词:也曾开心饮酒,足够。
每个人都有一段在斑驳的光影里梧桐树下的青春,自行车、校服、书包,操场的篮球架,门口的小卖部。还有某个人。
3.
暑假回国,老哥带我去看电影,大圣归来。
电影还没开始,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在闲聊。
老哥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好听的歌,我拿出手机打开了音乐播放器歌单翻了翻。他把头凑过来跟我一起看。
我翻的挺快,突然他“哎”了一声,伸手抢过了我的手机,笑嘻嘻地问我:“你竟然还在听E神的十年,啧。”
我往椅背上一靠,笑了起来。
他也学我往椅背上一靠,良久,才缓缓吐出一句:“啊,都十年了啊。”
我说,是啊。
他伸手揉了揉了我的头发:“十年之前你还在跟我抢金箍棒呢!”
我打掉他的手,朝他翻了个白眼,佯装怒斥:“大庭广众别动手动脚的,电影开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