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忘了自己走在哪里,夕阳的余光已经照不亮前行的路,骑着自行车慢慢穿梭在人群之中,这条路那么陌生又那么熟悉。我又一次在自己的世界迷了路。
简自豪,不知道爸妈为什么给我取了这样一个名字。都说名字是性格缺陷的弥补,我从来没有自信过,更别说自豪。
小时候,总是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我也从来没有成为过“别人家的孩子”。自己做什么都是错。
上课不举手回答问题,错,太内向。
宅在家里看电视不出去玩,错,太孤僻。
出去玩太晚了在同学家过夜,错,太野。
不小心打破杯子,错,手太笨。
……
每当我想要辩解的时候,爸妈都会以“我是大人,你是小孩。我怎么可能有错。”为理由来教训我,顺便给我吃一顿竹棍炒肉。
生活在阴影里的人,永远看不到光。
慢慢地,我也开始承认自己的笨手笨脚,自己的一无是处,自己的呆板迟钝。感觉自己就像一个win7系统,满是漏洞,怎么修补也修补不完。
中学,练了两年吉他,情绪好像有所好转。千疮百孔的身体似乎填满了一些东西,称之为什么呢,开心吗?
遇到了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若凡。她平时总是疯疯癫癫的,会带我做一些疯狂的事情。
“哇,那个喷泉好棒,不如我们从里面穿过去吧”。
还没等我回答,若凡拽着我的手,奔向喷泉中央。五彩缤纷的水,像一条条彩带,在我们周围环绕,地上时不时冒出一股水枪,打在身上,痒痒的,真想把时间定格在这一秒啊。
然后我们俩都成了落汤鸡,看着对方哈哈大笑。一起走在公路上,大家都奇怪地看着我们。
“那个,你觉得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啊?”不敢表白的我试探性地问道。
“嗯,挺好的,不过我对你不来电啦。哈哈”若凡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认真地说。
果然,我就知道,还是没可能啊。我这样的无趣的人怎么配得上她呢。我静静地想着。
后来,上了大学,她才告诉我,其实,那时候她挺喜欢我的,但是因为我没有告白,所以她以为我只是把她当做朋友。
难以忍受,为什么每一次都是这样错过。我咬着牙,不争气地红了眼。
后来,在大学加了很多社团,总觉得自己这里不够那里需要学习,想把自己当做机器人,这样就能完美。可是,空虚的人心应该是无底洞吧,我做了部长,开了公众号,找了实习,签了工作。依然觉得生活没有乐趣。想当向阳花,却找不到太阳的方向。
会经常看朋友圈,却很少发。看别人越长越美,看别人夺得桂冠,看别人四处旅行……无论怎么样都比我好吧,我常常感叹。
回到家里,我也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叔叔阿姨都说我自制力强,念书厉害,不用爸妈操心。爸爸的同事总是说我是单位里的榜样,可是我哪敢担当这个重任。我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回去见了要好的兄弟,感情依然没变。几杯酒下肚,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我觉得你还是有点内向的,就是对外人的时候。”胖子大着舌头说。
“男人要对自己有信心啊,兄弟,又没人认识你,怕他个大屌。”吉吉又炫耀着他的把妹哲学。
“你们说的都对,但是啊,我确实很难改了。”我又咽了一口酒才敢说出心里话。
那天我记得我醉得很惨。
会唱歌会弹琴,会写点心情,会努力会用功,会坚持梦想。
可是,就是不会欣赏自己,也许我只适合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才不会迷路。
我羡慕你们,所有人。你们的永远令人向往,我的永远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