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小的教育是无神论,甚至认为宗教就是迷信。婆婆和爷爷都信仰佛教,每次上庙要不就是带婆婆手缝的莲花垫,要不就是爷爷手抄的经书。
老一辈的信仰多是带有惊疑心。人类见日月运行,雷电风雨,无法解释时便说日有日神,月有月神;雷有雷公,电有电母;天有天帝,病有病魔,有了解释心才安。
人有了阅历以后,不会再对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一味否定。虽然仍谈不上是一位虔诚的宗教徒,但也承认自己是一种“低阶的存在”,相信有“更高的存在”,它不一定是上帝、天神、佛或是耶稣,有可能是天道、自然规律。
近几年周围的朋友和亲戚有一些开始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周末和节假日去寺庙打坐禅修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为什么信?或者他们信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他们开始信的?
大概对于宗教的信仰有些是体验到了超自然现象,并且不可言说;有些在浮沉变化的社会产生了问题,是对生活或从前观念的质疑,因而寻求解释获得判断;还有在宗教仪式中受到强烈的感染从而相信等等。
1.超自然现象
超自然一般是不被证实的,一旦超自然能够被证实,它就不是超自然了。
超自然超出科学的范畴,也无法运用逻辑推理,我们通常只相信自己亲自看到或体验到的。一些人认为他们个体有真实的经历和体证明神的存在,由此产生的信仰坚定不移。
这些感受超越了当代自然科学知识的极限而被认为不可能产生或无法解释。然而因为太过个人体验,所以并不足以让大众信服。
与这种有神论的超能量不同,天道看作“无为而无不为”,以为天地万物,都有一个独立而不变、周行而不止的道理,用不着有什么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创造安排。
2.道德法则
宗教要人行善,又怕人不肯行善,故造出一种人生行为的监督者。在所有的划为神的概念里,道德体系都是一个十分明显的表现。
道德法则划分出了天堂和地狱,轮回与涅槃的分界线。在不同的宗教里都有一套尺度来引导我们应该如何生活。而这些尺度中,让人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
一种是表面的,比如保持诚实,因为如果撒谎我就会得到神相应的处罚,或是保持诚实可以让我得到一个好的结果,所以我那样做;
另一种是权威的,我对我的信仰充满敬畏,并认定这些行为准则即是天理,善的理应去做,恶的理应不去做,没有丝毫利弊平衡,唯有尊重的执行。
和这种道德约束持完全不同观念的老子认为赏善罚恶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人知美是美的,便有丑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恶的了。根本方法须把善恶美丑功名利禄等一切对应的名词都消灭了,复归于无名之朴的混沌时代。
3.仪式
特殊的祈祷、仪式和礼仪,赋予了宗教的生命,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实在的感受。
儒教深谙此理,知道要增进人类道德的习惯,必须先造成一种更浓厚的礼义氛围,故他们极推重礼乐的节文。
《檀弓》中说道: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墟墓之间,有哀的气氛;宗庙之中,有敬的气氛。
胡适先生评论说儒家重礼乐,本是极合于宗教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只可惜儒家把这一种观念也推行到极端,故后来竟致注意服饰拜跪,种种小节,便把礼的真义反失掉了。
另外,有两个观念有必要说下。
信仰不一定是宗教。信仰的对象也许不是一种存在,而是某种特定的意义,这个意义在某方面深刻影响着我们。
其次,宗教与科学不是对立而是不同,信仰并不提供对世界的解释,但提供了对人性的启迪和意义。
总之,我们必需感应、学习、放下、交付,不管循求哪种途径,思考、读书、修行、传道士或者神父,都为了亲近那个“更高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