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1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译文: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义就可实行兑现。恭敬要近于礼,这样才能避免耻辱。没有回避亲情,也是可以遵循的。”
记:讲信用当然是该有的品质。怎么讲却是一个问题。历史上留传的关于讲信用人和事很多,比如季布、侯赢、尾生这些人。我印象极深刻的还有《神雕侠侣》中江南七怪的老大柯镇恶。这老汉可谓是一言九鼎,跟奸恶的人定下约定也必然死守。大概不少人会觉得柯老侠迂腐,跟坏人讲什么信用?讲策略就好了。可是别忘了,正因为柯老侠这种几乎迂腐刻板的品质,才打造了他响当当的品牌。所以即使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仍然相信他,从而给他机会让他去送十万火急的信,然后再信守承诺回来送命。
这一则就是讲的该怎么守信的问题。儒家并不迂腐,而且很圆通。儒家不是毫无原则地讲信用,是要符合义的原则才讲信用。这个跟柯镇恶的守信并不冲突。这里表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比如你答应了帮别人一个忙,捎带一个东西去某处,后来无意中发现这个朋友竟然是毒贩,在利用你贩毒,那么这件事情显然是不义的,你就不应该守信,而应该站在义的立场上。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这是说对人对事恭敬要合乎礼法。为什么不合乎礼法的恭敬就招惹耻辱呢?那是人的骨气的问题了。比如《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跑到领导亲人的坟前哭得死去活来,这是对领导的恭敬,可是这样的恭敬只能招来耻笑,成为笑谈。但是给你爹磕头,那肯定没人笑你。
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话反复体会,都想不出通顺的解释。暂时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