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是什么?
早上六点起来参加《卓越课程》共读,由于一些原因迟迟没有开始就不好停下来,直到九点多才结束。也应了小龙那句话,这些女人们真可怕,唠啥要唠啥的很起劲。不过自我感觉是读懂了。
这次读的是《教什么知识》中第八章:关于事实的事实性知识
这一章主要从哲学上界定了“事实”:
第一节事实是一种理性直观,通过从传统认识论和现象学的角度对“事实”进行了界定。
传统认识论中对于“事实”的理解,从常规科学的角度看“事实是基于概念的”,这时对于一些反常的没有理论基础的事实发现就无法理解。然后库恩提出:现象是与看见对应的,而事实是与与“发现”相对应,发现的过程就是对事实的说明过程,也就是将事实纳入了概念和范式的过程。库恩的这种观点就开始趋向于现象学对事实的理解。
现象学认为,事实是本质直观。从现象学来看现象和事实是一体的。现象是人与事物“照面”时事物的一种“自在自为”的开显状态,即一种侧显,而事实则是人的本质直观,即一种“一般的看”,这里又提到了“感性直观”——个别的看,“本质直观”——一般地看。感性直观提供现象的质料,本质直观提供事实。胡塞尔将本质直观分为三步:变更多样性的创造性展现——一眼前的经验的个别物或者想象的个别物开始,以这个物开始,通过自由的想象产生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成为本质直观的充分基础。(在这里我想到了怀特海智力发展的浪漫阶段,浪漫的感知);在持续的相合中的统一关系——在个别之间逐渐形成一个序列,即在头脑中不断浮现出或者自由想象出的各种个别的乘除形成一个序列;对相对于差异而言的全等之物的直观主动的同一的证实——在个别物种看到它们之间的持续性和一致性而将这一系列的个别物当做一个整体来看时,所有的个别物都作为一个变项来看时,个别之物变成了一般之物的个别,这时一般的看,或本质直观就产生了。
而作者认为事实是理性直观,原因有二:
原因一:事实总是有规律的、系列的方式存在于人的头脑中。
原因二:以“纯粹可能性”的态度想象着这个系列还可能会有更多事实,这实际就是一种理论的太多。
第二节 事实于现象的区别
这里提了三个概念——“实事”“现象”“事实”。
实事:包括客观的“事物”和发生的事件。它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的,人站在不同角度“看”实事,只能看到某个方面。
现象:即事实的侧显,也被成为实事的原初给予人的感性素材,是自在自为的实事与人的一种“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