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说到写作,我就很自然的想到莫言、路遥、余华等知名的大作家。
莫言的《丰乳肥臀》《蛙》,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活着》,这些书籍都是用非常简单的白话,每处描写都很生动,仿佛置身作者描写的场景中。
因为进社会后看过很多几位作家写的书,书中的时代色彩非常浓厚,讲述着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从年幼到青年到中年,所经历着的、反抗着的以及认命了的,呈现出的各种人生百态,令人深思。他们的作品和背后的创作历程、灵感都深深吸引和激励着我。
我出生在湖南偏远农村,童年时光全是与泥巴和小溪为伍,抓小溪里的螃蟹、小虾,挖别人家的田埂玩过家家,这些场景好像过去了好久好久,但是回到那个熟悉的氛围,在斑驳满面的老房子柜子里看到小时候的书籍时,那些回忆一颗颗一粒粒全部回到了脑海里。
在那些破旧的本子里,歪扭的字体记录着童年的开心、快乐,当然还有留守儿童那颗想妈妈的心。因为旁人的不懂,或者是害怕被小朋友们嘲笑,所以更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小心情、小情绪记录的本子上。
就这么记着记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从年头妈妈外出务工,到年尾妈妈归来时,日记本已记了两三本,日记本里头,全是沉甸甸的思念。
这个记录心情的习惯或多或少延用到现在。喜欢阅读时代色彩背景浓厚的书籍,是因为能够从那个环境中感知到自己小时候,能够感受到那时的大家都生活得很用力,也就更能理解父母亲打拼的不易。
正是学习了写作,让我的情绪、思念有了可以宣泄的出口;也是写作,让我可以去感受到万物,去表达;更是写作,让我去关注到那么多的优秀作家的作品,从中去学习到很多道理,为平淡的生活增加更多可能。
这就是我和写作之间的小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