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茶寮

1 - 第1章

  「啊?你这厮是在找荏啊!」

  纵灵山脚下,涛涛丽江边,万家茶寮又上演往昔的戏码。

  开场是互看不顺眼,中场冷言叫嚣,终场翻桌拔剑,散场则留下满地狼藉。这些个武林人士无论赢家或输家,只需拍拍屁股便可潇洒走人,小茶寮却要心惊胆颤祈求损失少些,满腔不满与苦水只能双双往肚内吞。

  万福左臂挂著白巾,右手提着滚烫的茶壶,真恨不得往那些武林人士身上浇下去。

  这些大侠简直是吃饱喝足没事干!三天两头就来这一出,当万家这摊小茶寮的桌椅是吹口气即成,不用上山费力伐木吗?

  「一说就恼羞,你比娘儿们还没气量!」一位身足六尺的虬髯大汉粗声骂道,对面先拍桌而立的中年汉子顿时气到脸红脖子粗,一把抄起搁在桌旁的长剑,厉喝一句「接招!」,瞬地拔身而起,剑尖直逼向前。

  大汉显然亦非省油灯,啐了一口唾沫,嘴里念着「奶奶的。」同样操了把大刀迎上去。

  四周的武林人士抱着有好戏可看的心态,纷纷起身站在五步之遥,鼓劲叫阵。

  万福同样红了眼,心疼的望着扫到剑气而腿脚四碎的桌椅,真恨不得足尖一点,扭腰一旋,将手中热茶均匀洒在这群头脑老是发热、动不动喊打喊杀的蠢蛋大侠身上。

  奈何,他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既无浇茶神功,更别说他继承母亲南方人特有的纤瘦,随便一个略懂功夫的大汉往他背上一拍,都足以让他咳血倒地。

  纵灵山位于关中边境,山腰常云雾缭绕得名灵山,后因其气候、地势适宜茶叶栽种,广袤的梯田风貌纵横其上,故得纵灵山之名,与北胤的长松山隔丽江相对,为关中与北胤的交界之处。

  加上映着黛青倒影、秀丽醉人的丽江,使得此处成为南北货行商交汇之处。沿着江畔流域,每隔百来尺散落零星茶寮,标准的有水之方便有人,有人之处便有财。

  万福的爷爷因得罪富贵人家,便想着举家迁往北胤躲避,无奈抵达纵灵山时盘缠几近告罄,只好在此处开了间茶寮,谋取营生养活一家老小。

  话虽如此,但其实老的只有万爷爷,小的只有当时刚足月的万福,剩下的便是万福的爹娘。

  万福的娘来自最南端的琉朝,纤纤如玉、明媚动人,若非北上探望重病的堂姊,又恰好在遭轻薄时得万老爹所救,万家也不可能得万福这样一个清秀儒雅的娃子,而是又一个有着粗壮身材与方正脸蛋的汉子。

  但再儒雅的人,遇见这些隔三差五搞破坏的武林人士,也会摇身一变成恶鬼。

  万老爹年届不惑,木讷老实的个性使得他不擅与人冲突,只见他立于茶炉前,搔着头一脸苦笑。

  若是万福的娘还在,肯定是不管不惧,立马上前缓颊。

  是的,尽管万福的娘看来是如此弱不禁风,但藏在娇柔外表下的可是一副意外坚毅的身骨,正是这样的性子,才能使一名待字闺中又父母双亡的姑娘敢只身前往异地,探望剩下的、唯一的亲人。

  万福不是没挺身过,但一来曾因外貌而差点被荒北堡少主连茶带人打包走,二来还惹得万老爹差点倒地不起,是故,万福切身识得明哲保身之理,不敢多惹事端。

  但他仍是好想烫得那些把桌椅破坏个七七八八的大侠吱吱叫呀!

  武林人士就了不起吗?武林人士还不是要吃喝拉撒!有本事就别来喝茶,去生饮丽江水啊!

  重点是该死的说书人,别再每次都用茶寮或酒楼开打的桥段啦,弄得上至名门高手下至初出茅庐都以为在这里开打是必经之途。

  「可恶,若非爷还有约,定将你打得满地找牙不可。」虬髯大汉豪气的一扛大刀,呸得一声扬长而去,姿态潇洒豪爽……如果不看他那被刮掉一半的胡须与破烂衣衫的话。

  「滚吧你!丧家犬叫得再响都是屁!」成功教训完出言不逊的大汉,中年汉子总算大吐胸口闷气,武林同道见戏唱完,也纷纷将尚完好的桌椅归位,嚷着小福上茶。

  万福差点咬碎一口银牙。

  「小福啊,对不住,实在是那人狗嘴吐不出象牙,俺才忍不住的。」打完收工同样也叫了碗茶汤的中年大汉笑容腼腆,自囊中掏出块碎银塞进万福手中。

  万福极快从银子的大小判断出足以赔偿今日损失,表情总算不再那么死硬。

  这也是万家茶寮继续开业的原因,武林人士南来北往多了,无论是护镖的、云游的、探亲的,光顾次数一多,自然对店小二上了心,更别说万福容姿清秀,品茗兼悦目,自然得大侠们的赏识。

  万家有幸,遇上的大多具备侠义心肠,破坏完了、脑袋瓜冷却了,多少会摸摸鼻子,掏出为数不多的银两权作赔偿,拿万福差点被强掳当少堡主侍宠那件事来说好了,便是有些相熟的高手联手相助,才免除了万老爹溘然辞世的危机。

  所以,对于这些武林人士,万福可说是又烦又恨又好像其实没那么讨厌。

  「没事,雷爷您也该口渴了,喝茶吧。」

  中年汉子总算放心许多,听万福一说,还真觉得骂了半天口干舌燥,端起碗就口畅饮。茶汤还冒着些微白烟,入口却不烫舌,显然是考虑到口渴之人必将大口饮用的关系。

  「欸,小福你家茶汤就是好,茶香四溢、口感温润,再加上你体贴入微,难怪大伙那么多茶寮不去,偏爱来你家喝茶。」

  是呀,也偏爱在我家滋生事端、四处破坏。万福忍不住腹诽,但对方讨好意味浓厚的好话让他难以再继续板着脸,禁不住咧了咧嘴角。

  「行了,灌我迷汤也不会还您银子,我还得去收拾满地的杯盘呢。」

  语毕,万福转身弯腰拾起一个个木制餐具,就是因为被摔怕了,万家才将原先的瓷器换为木器,然而小东西易躲,大东西跑不了,所以桌子照样被劈的劈、凳子被拿去砸的砸。

  万福甫收拾完毕,又有三三两两的客人进来讨茶喝,顺带叫了几盘茶点,他忙不迭地转来转去,真恨不得有个三头六臂。

  日暮时分,霞光洒在丽江上,波光粼粼、船家影斜,正是歇息宿住之际。

  零星客人动身前往落脚处,附近的茶寮也陆续拉下竹帘收店,这附近的茶寮人家多为居住于此,因此,每隔几里便有细白炊烟袅袅升起,成为江畔景致之一。

  万福的家位于茶寮后方的上坡处,约莫一里的距离相当方便往返。

  家居于此,前有江水可捕鱼,屋宅后院可种菜,虽不富裕倒也自给自足不虞匮乏,日子过得是平淡而知足。

  万老爹尚在收拾,万福已先行返家摘些时蔬,处理清晨钓起的鲈鱼,加上自制的腌菜,料理出简单的三菜一汤。

  然而,当温热的饭菜转凉、灶上的热水沸腾,万老爹还是没返家。

  这下,可让万福紧张起来。该不会是收店时遭遇什么麻烦吧?他焦急地奔向茶寮,在途中遇见万老爹。

  「爹!弄什么呢?那么晚……」万福蓦地阖上嘴巴。

  不得了,爹是去哪捡了个男人回来?该不会是收店前又有人闹事吧?

  「小福,来帮帮爹,这位爷看来不壮,却沉得很啊!」万老爹气喘吁吁,力气大一向是万家人的标志,怎到了今日是越来越不济,小福不用说,他自己不过扛个人走一点路,竟就有些吃力,果真是岁月不饶人。

  闻言,万福赶紧迎上去帮撑着一边,手刚搭上,便有些讶异男子肌肉的硬实。想必是个练家子吧,他暗忖。由于男子是从丽江上游漂下,锦衣靴袜俱已湿透,身上擦伤无数,左肩上更有怵目惊心的刀伤,腥红血珠汩汩渗出,若不是父子俩见惯武林人士的刀光血影,恐怕早晕厥过去。

  两人齐心协力将男子带回屋里扛上床榻,不用万老爹吩咐,万福已自动自发去灶房弄了锅热水,万老爹也翻出家中所剩无几的伤药与干净白巾,待儿子将对方身上已结血痂的伤口拭净,才着手进行包扎。

  脏污的衣服万福带出去扔进竹篮里,瞪着靛蓝布料上的暗红,他不免忧心忡忡,深怕男子会为这个家惹来麻烦。

  不是他杞人忧天、也不是他冷血无情,而是当年他爷爷就是为了正义窝藏一位武林侠士,才会举家自关中迁至纵灵山,抛弃祖厝与田佃,从原先的小康人家拓落成穷苦人家。

  幸亏万家吃苦耐劳的优良血统,才让他们一家老小在丽江再度站稳脚步。

  现在只能祈求这位仁兄遭遇的只是普通的小打小杀,而非血海深仇、门派恶斗了。

  「小福,这位爷看来底子不错,伤得不重,不过保不定晚上会烧起来,你今晚就在旁好生照看吧。」见万福踏入房内,万老爹如此说道,对于儿子的眉心深锁只能报以一抹傻笑。

  万家是穷苦人家,前厅门院什么的是谈不上,也不过就两间房,一间是万爷爷住,一间是夫妻俩加孩子,自从万爷爷在万福十岁时去世后,他便搬了去学着独立。

  万福的娘在他五岁时染上风寒病逝,起因是不堪连夜逃亡、长途跋涉,以致病根深重,后又在某次风雨交加的夜晚帮着巩固茶寮,因而染上风寒就此一病不起,也让万老爹对于湿透的游人更加上心,别家茶寮见烟雨人稀,往往会早些歇业,万家茶寮便不一样,越湿越冷越要开,只为给身子湿凉的人们一份温暖,避免任何的遗憾。

  这也是万福丝毫不意外老爹捡了个陌生伤者回来的原因。

  浑身湿透不说,还身受刀伤,老好人万老爹会弃之不顾才有鬼。

  「爹,我知道了,先去用晚饭吧,都凉些时候了。」万福还能说什么,床都让了,当然是好人做到底帮着顾,加上他也不想跟睡相极差的老爹挤同张床。

  晚饭用毕,轮流洗去浑身的汗水与疲惫,万老爹回房时特别交代儿子若有个动静就叫醒他,万福点头应是后,老人家才放心地上床歇息。

  返回自己的房间,万福坐至榻边观察男人的状况,帮着拨开湿黏在额际的发丝,露出男人一张俊挺刚毅的脸庞。

  直至此时他才真正有闲暇细瞧对方的长相,浓眉斜飞入鬓、眼睫纤长于眼下落成一片阴影、鼻梁高挺、嘴唇厚薄适中,配上棱角分明的脸蛋,颇为正气浩然、英姿挺拔,在这处穷乡僻壤堪称上等。

  比起自称貌比潘安的荒北堡少主,更衬得起这个名号。

  瞧这人原先精致的绸衣,说不准还是个富家公子呢。

  至于会不会报答,万福是不奢望了,只要别像爷爷那样反倒惹祸上身就好。他将男人推到最里边,脱下鞋袜同榻共眠。没法子,他就一张床,家里也没多余的被枕,他才不要委屈自己睡地上。

  男人睡得不甚安稳,万福不时还得起身帮着拽被角、擦薄汗,耗了一时半刻困意更浓,可恶的男人还不安分地一直推开被子,不知纵灵山因邻近北方,夏夜凉如水吗?

  知晓男人是因为伤口发热,才会辗转难眠,为了压制男人的不安分,万福无奈之下,只得手脚并用将对方困在怀中,忍受不断传来的湿热,睡得比万老爹在旁动手踢脚还不舒坦。

  唔……现在后悔好像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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