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张玉环案”获赔496万登上了新闻热搜,后台评论也是众说纷纭:有说哪怕他工作一辈子也挣不了那么多钱,该知足了;有说前妻为了他奔波那么多年养大了两个儿子,只分给她5-6万太薄情了……不管怎样,那都是别人家的家务事,置身事外的我们真的看看就好。
这里我想说的是另外两家失去孩子的家庭,案件的反转对于两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在曾经经过百般撕扯好不容易稍稍些许愈合的伤口上又重新撕裂撒了把盐。27年来,两个家庭并未从失去孩子的阴影里走出来,如今年过半百的他们已是疾病缠身,在申冤无门的痛苦里艰难度日。如果说张玉环在狱中受了非人的折磨,那么失去孩子的两个家父母又何尝不是,作为父母的他们眼看着曾经的嫌犯出狱,真正的凶手没有找到,就像其中一个母亲说的:想恨,却连恨的对象都没有了!我想,那种绝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感同身受。
19年11月父亲车祸住院,右腿髋骨以下四处骨折,对方系酒驾,肇事后逃逸。为了平息事态的发展,肇事者父亲在出事后去了两次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前期的医疗费。因为没有交警大队出具的酒驾证明,单凭受害者一方的证词很难判定为酒驾,最后在交警队的极力促成和双方亲属的协商下同意不追究其酒驾的刑事责任。我们当时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父亲能尽快的恢复。
今年的9月份,法院开庭审理了父亲的案件。开庭当天肇事方未到庭,受聘的律师将前期垫付的医疗费收据递交给法庭后就离开了。伤残鉴定为10级,保险公司赔付了伤残费和后期取支架的费用,无情的驳回了关于父亲误工费这块的赔偿,理由是8月份已过完60岁生日的父亲,而出事是在11月,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除非你是国家公务员,每月有工资流水),但出事前父亲身体各方面都很好,年轻时候为了养活我们姐妹几个,现在唯一的弟弟还没结婚,为给弟弟攒结婚用的钱,这些年一直在工地工作。可悲的是有哪个工地会给农民工签合同?又有哪个工地会给农民工到月按时发工资?这道理在那些高高在上且见过太多这种情况的法官面前不值一提。最终,虽心有不甘,但还是在判决书上签了字。而造成这场事故的始作俑者只是托律师拿回了前期垫付的医疗费,从始至终连一面都没有出现,更别提道歉!
判决书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挣拧在里边出不出来,我不明白这个社会何时变得对犯罪者这么宽容,而对真正的受害者这么苛刻?父亲出事的那段时间我们姐妹几个每天穿梭在医院里,看着被疼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父亲,而做为子女的我们却只能守候在病房旁默默抹眼泪,那种煎熬的感受我想即便再过个数十年想起来依然记忆犹新。想起奶奶去世,做为家中老大的父亲因为膝盖植入的钢棒无法弯曲,直到入殓那天都不能跪下去给奶奶磕个头的那种无助,而这种种痛苦都以肇事方连一根头发丝的损害都没有收场。
这世间真的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公平,但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除了对生活对一些制度妥协,别无他法!
过几天父亲要去医院把植入在髋骨的那个钢棒取出来,至于膝盖和小腿部的钢棒医生经过评估后说最好不取,因为取出来后腿部的骨骼已不受力太容易骨折,所以那两根钢棒只能留存在父亲的体内,一辈子!只愿以后的父亲能平平安安的度过他的晚年生活,一切都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