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大师这样说

     近日娱乐圈、体育圈发生的那点事我在此就不赘述。刚好在这段时间读到周国平的《人与永恒》关于“婚姻”的妙文,再加上周国平经历过三场婚姻,就将此文分享出来。

                         婚姻

                                                                 周国平

       如果认为单凭激情就能对付年复一年充满琐碎内容的日常共同生活,未免太天真了。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面通力合作的结果。因此,幸福的婚姻必定比幸福的爱情稀少得多。理想的夫妇关系是情人、朋友、伴侣三者合一的关系,兼有情人的热烈、朋友的宽容和伴侣的体贴。三者缺一,便有点美中不足。然而,既然世上许多婚姻竟是三者全无,你若能拥有三者之一也就应当知足了。

       好的婚姻是人间,坏的婚姻是地狱。别想到婚姻中寻找天堂。

      人终究是要生活在人间的,而人间也自有人间的乐趣,为天堂所不具有。

       爱情似花朵,结婚便是它的果实。植物界的法则是:果实与花朵不能两全,一旦结果,花朵就消失了。由此的类比是:一旦结婚,爱情就消失了。

        有没有两全之策呢?

        有的,简单极了,只须改变一下比喻的句法:未结婚的爱情如同未结果的花朵的美,而结了婚的爱情则如同花已谢的果实的美。是的,果实与花朵不能两全,果实不具有花朵那种绚烂的美,但果实有果实的美,只要它是一颗饱满的果实,只要你善于欣赏它。

       植物不会为花落伤心。人是太复杂 了,他在结果以后仍然缅怀花朵,并且用花朵的审美标准批判果实,终于使果实患病而失去了属于它的那一种美。

       无论如何,你对一个女人的爱倘若不是半途而废,就不能停留在仅仅让她做情人,还应该让她做妻子和母亲。只有这样,你才亲手把她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女人,从而完整地得到了她,你们的爱情也才有了一个完整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是否叫作婚姻,倒是一件次要的事情。

      婚姻的稳固与其说取决于爱情,不如说取决于日常生活小事的和谐。具有艺术气质的人在后一方面往往笨拙得可笑,所以,两个艺术家的结合多半是脆弱的。

        对艺术家的一个忠告:慎勿与同行结婚。

         进一步的忠告:慎勿结婚。

        有三种婚姻:一,以幻想和激情为基础的艺术型婚姻;二,以欺骗和容忍为基础的魔术型婚姻;三,以经验和方法为基础的技术型婚姻。

          就稳固程度而论,技术型最上,魔术型居中,艺术型最下。

         人真是什么都能习惯,甚至能习惯和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一辈子。

        习惯真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甚至能使夫妇两人的面容也渐渐变得相似。

        恋爱时闭着的眼睛,结婚使它睁开了。恋爱时披着的服饰,结婚把它脱掉了。她和他惊讶了:“原来你是这样的?”接着气愤了:“原来你是这样的!”而事实上的他和她,诚然比从前想像的差些,却要比现在发现的好些。

      如果说短暂的分离促进爱情,长久的分离扼杀爱情,那么,结婚倒是比不结婚占据着一个有利的地位,因为它本身是排除长久的分离的,我们只需要为它适当安排一些短暂的分离就行了。

       人们常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那种密不透风的婚姻来说,此话是真理,爱情在其中真是要被活埋致死的。还有一种情况是:爱情已经死去,婚姻仍不解除,这时的婚姻便成了一座内有尸体的坟墓,尸体会继续腐烂,败坏固守其旁的人的健康。

       有人担心没有婚姻,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其实,爱情是天使,它死了,何必留下尸体,又何需乎看得见的坟墓呢?长年守着一具腐败的尸体,岂不会扼杀对爱情的一切美好回忆?

     在别的情形下,仇人可以互相躲开,或者可以决一死战,在婚姻中都不能。明明是冤家,偏偏躲不开,也打不败,非朝夕相处不可。不幸的婚姻之所以可怕,就在于此。这种折磨足以摧垮最坚强的神经。

      其实,他们本来是可以不做仇人的,做不了朋友,也可以做路人。冤家路窄,正因为路窄才成冤家。

     想开点,路何尝窄?

     在夫妻吵架中没有胜利者,结局不是握手言和,就是两败俱伤。

      把自己当做人质,通过折磨自己使对方屈服,是夫妇之间争吵经常使用的喜剧性手段。一旦这手段失灵,悲剧就要拉开帷幕了。

      美是无法占有的,一个雄辩的证据便是那种娶了一个不爱他的漂亮女人的丈夫,他会深切感到,这朝夕在眼前晃动的美乃是一种异在之物,绝对不属于他,对他毫无意义。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仅仅根据外貌选择配偶是多么愚蠢。

    离婚毕竟是一种撕裂,不能不感到疼痛。当事人愈冷静,疼痛感愈清晰。尤其是忍痛割爱的一方,在她(他)的冷静中自有一种神圣的尊严,差不多可以和从容赴死的尊严媲美。她(他)以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抢救了垂危婚姻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将它们保存在双方的记忆中了。相反,战火纷飞,血肉模糊,疼痛感会麻痹,而一切曾经有过的美好的东西连同对它们的记忆也就真正毁灭了。

       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

       一个小小的谬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像别的契约一样,为它规定一个适当的期限呢?譬如说,五年为期,期满可以续订,否则自动失效。

       这样做至少有以下好处:

一、削弱婚姻容易造成的占有心理,双方更加尊重自己和对方的独立人格;

二、变“终身制”为“竞选制”,表现好才能“连选连任”,无疑有助于增强当事人维护爱情的责任心;

三、提高婚姻的质量,及时淘汰劣质和变质婚姻,并且使这种淘汰和平实现,毋须经过大伤元气的离婚战;

四、白头偕老仍然是可能的,且更加有权感到自豪,因为每一回都重新选择对方的行动明白无误地证明了这是出于始终如一的爱情,而非当今比比皆是的那种无可奈何的凑合。

      孤独是最适宜于写作的心境。

      在多数情况下,婚姻生活是恩爱和争吵的交替,因比例不同而分为幸福与不幸。恩爱将孤独催眠,争吵又将孤独击昏。两者之间的间歇何其短暂,孤独来不及苏醒。

       所以,写作者也许不宜结婚。

       一个已婚男子为自己订立的两点守则:一、不为了与任何女子有暧昧关系而装出一副婚姻受害者的苦相;二、不因为婚姻的满意而放弃欣赏和结交其他可爱的女性。

       圣经记载,上帝用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于是世上有了第一对夫妇。据说这一传说贬低了女性。可是,亚当说得明白:“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今天有多少丈夫能像亚当那样,把妻子带到上帝面前,问心无愧地说出这话呢?

         每当看见老年夫妻互相搀扶着,沿着街道缓缓地走来,我就禁不住感动。他们的能力已经很微弱,不足以给别人以帮助。他们的魅力也已经很微弱,不足以吸引别人帮助他们。于是,他们就用衰老的手臂互相搀扶着,彼此提供一点儿尽管太少但极其需要的帮助。

       年轻人结伴走向生活,最多是志同道合。老年人结伴走向死亡,才真正是相依为命。

        谈婚姻不谈孩子,未免文不对题。关于孩子,如今我有太多要说的,这里仅限于从我的札记中引一句话——

        孩子是使家成其为家的根据。没有孩子,家至多是一场有点儿过分认真的爱情游戏。有了孩子,家才有了自身的实质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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