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记得18年前的那个春天,8岁的她第一次见到那个丑丑的东西:均匀隆起的橙色小丘,一身粗糙的刺,上面一簇绿叶,倒像是绽开的花朵。
那是父亲从南方回来带给她的礼物,可是一家人竟都不知道怎样对付这个异物。菠萝在床头柜.上放了3天,父亲才拿刀将它拦腰切成两半,把里面的肉一勺一勺挖出来喂她吃。母亲也突发奇想,将隔夜的米饭放进吃剩的菠萝壳里,.上笼微蒸, 米饭吃到口里,竟是从未有过的鲜润清香。
一年后,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作,辗转到另一个城市。日子像流水一样滑过,她中学大学一路读过去,毕业后在北京找了工作,穿名牌服装,用名贵手袋,喝现磨的咖啡,完全是个优雅干练的时尚女子。只是,她再也没有吃过菠萝,就像她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的父母,那都是她心中不能碰触到隐痛。
后来,她和他相识,相爱。有时他牵着她的手从街上走过,看见街角卖菠萝的小贩,手里握着长长的刀,利索地削去菠萝外面粗糙的皮,又- -刀- -刀顺着纹路将果核去掉,几圈下来,手里已经是一只斜棱环绕干净漂亮的菠萝。
他追随着她的目光,正要去买菠萝,她却拉他走开。她说,不喜欢,怕酸。当然不是怕酸,只是她忘不了,父亲一勺一勺挖出来的菠萝肉和母亲清香鲜美的菠萝饭。那菠萝里浸润着曾经美满幸福的家的味道如今早已破碎。
他们相爱两年,她先提出分手。没有理由,如果一定要找理由的话,便是彼此的熟悉吧。她害怕朝夕相处日久生厌,日日的琐碎平淡,再深的感情也能磨得波澜不惊,就像当年的父亲和母亲。她不愿经受那样的痛,所以,先放了手。她想,自己可能是不合适婚姻的。
分手之前的散伙饭,她醉了。生命中的聚散离合,她早已见惯,谁是谁的天长地久?不过是彼此的过客而已。
一个星期后,她下班回家。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她警惕地推开门,听到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响,她看到他正背着门,笨拙地挖菠萝里面的肉。他把蒸好的糯米和菠萝肉搅在-起,加入白糖,火腿丁,青豌豆,一起装进菠萝壳里,再放进微波炉。他做得那么专注,连她到了身后都不曾察觉。
她静静地看着,忽然缓缓地从身后抱住了他的腰。他一震,旋即,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他说, 那天你喝醉了,说了很多... . .我特意去学做了菠萝饭,马上就好,你尝尝看,是不是小时候妈妈走的那个味?
她不回答他,只是泪已经流了一脸。是她已经闻到了久违的菠萝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