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刚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刚从城里来男语文老师,白白净净,说话文绉绉的。当时都觉得新鲜的很,私下里也长长议论一番。那时候刚开学语文老师就要求我们每周都要写周记,定期会批阅检查。对当时的我们来说,笔记都很少见,周记还是第一回听到。因为语文老师平时比较严厉,大家都很认真地买了新的油画封面本子来写周记。那时候算是对于写作的训练和认识最多的时候了,他会教我们各种各样的写作方法和作品,感觉特别有意思。那时候我还比较安静,喜欢坐在窗台看书写字,一个人养养野花野草,喜欢叽喳的雀儿。于是,当时的许多感触都由自己的笔下写出来了,生活的气息和生机。后来布置的周记里面,我引用新看到的格式依据自己最近的感想经历写了一篇好长好长的周记,那是我最得意的周记了。可惜后来学期结束了,那个语文老师不再教我们,再后来高中的时候,偶然听说初中的语文老师得癌症去世了,心中不觉有些悲伤,感叹世事无情。
有一次好像是新世纪作文大赛或类似的比赛,语文老师让我们自己有兴趣的去写一写。我本身就比较喜欢写作,于是就跃跃欲试,几天下来构思并完成了一篇作文,是写一个爱情故事,男孩女孩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后来女生意外出车祸死了。于现在想来当时的构想确实单纯,不过那是我能书能文以来的处女作,印象尤其深刻。感叹我这二十年来,最有创意有能力的时候还是13,14岁,有一次老师发了每人一张A4白纸要求每个同学画一幅画交上去,记得当时花了好几天时间期间又几次修改完善,用铅笔完成了一副水墨山水画(哈哈哈)是那是时候听许嵩的歌《酒馆》根据歌词里的故事画的。我们小学是没有美术教画画的,完全看自己的相象画,那是我的第一副画。没能将我的处女作和画保存下来,是我的一大憾事,今天在这里几下,权当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