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个问题,喜欢一个人应不应该去告白?
有人说告白有两种。一种是胜利的号角。一种是对自己的告别。自己的喜欢。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为什么不让对方知道。生命极其美好。感情亦是。找到一个互相喜欢的极其不易。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也不容易啊。美好的事情,要告诉对方的。
有人说 喜欢一个人,跟去不去表白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有的喜欢不能说出口,如果表白,要么在一起,要么朋友都做不成,所以一定要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想法。
我最喜欢的是这个答案。我现在二十岁,我会告诉你,一定要去告白。
张国荣在《这么远,那么近》中有一段独白,他这样说:
“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住窗外,飞越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们人生里面,唯一可以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姑娘,你知道吗?宇宙真的好大呀,我们每天都要路过拥挤的人群,在百货商店,在公交站台,在街道,在巷口,擦肩,然后错过。
遇见一个喜欢的人是神迹呀。世界很热闹也很嘈杂,只有他,拥有令万物静止的能力。天空都重构,庙宇都坍塌,他兀自在你的世界里生长,长成了一个私人的月亮。
去告白吧。这是你的月亮。
今夜月色真美 风也温柔 (这里是完整音频,听书也不错啊。)
要不要和喜欢的人告白(文章源自 江湖少年老)
文笔真的很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