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场活动中认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子。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还在揣测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身材很好,举止大气,性格很好,长得漂亮。
后来很多次接触,虽然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吃各种牛蛙,但是慢慢接触下来,我总算能发现她有趣的本身。
她拥有着所有女孩儿都拥有的特质,也拥有着别人难以理解和做到的想法。
在我看来,我们之间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关系不错的最大原因是,我很喜欢她,而她也喜欢我。
我其实不是一个那么讨喜的人,礼成也曾经和我说过,我这人太过轻浮,不会低头,更不用说做事考虑后果。
虽说是因为太年轻,但是礼成总希望我懂事一点。
他强迫我把东西写的更有逻辑性一点儿,他说,你总不能让别人看你的作品,如同看一本各大家的经典语录集那样一般杂乱。
虽然……我还是没有做到,但我心里面,只要我提笔写字,都会想起礼成。
这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这两年,我的父母都陪伴在我身边,这是我这小小的前半生以来,最满足的两年。
就好像是小时候一样,我的左右手拉着父母的手,他们很用力的拉着我的手臂,做出那种飞起来的样子,我的腿弯起来离开地面,我好像真的有翅膀。
我丢失了很多朋友,但有一个久未联系的朋友最近又突然找到我,他说,突然想起我,想问我过的好不好。
我们闲聊了很久,然后约了一个不久之后的局。
后来他问起我,对于交朋友,我到底有什么看法。
我几乎没有思考,我飞速打了一串文字。
我说,我以前总以为我的朋友应当是志同道合的人,直到我经历了争执和分离,我才能知道,我的朋友应该是各种各样的。可以是光芒万丈的,可以是微弱渺小的,甚至可以是心眼极坏的。
我无所谓是谁在和我交朋友,但我总会为此感到开心——因为这些人是信我,才和我交朋友。
有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某一个共同爱好群里和我成为微信好友。在成为好友的一段时间之后她找到我,她说,现在看来,真的很庆幸添加了微信好友。
因为你是那种,很少见的,有趣的人。
你看,总有人说我有趣,所以哪怕我这个人无趣极了,我也要把自己变得很有趣。
这是一种心理暗示,我为此开心,因为我因为这种心理暗示,渐渐地变得好了起来。
还有一个女孩子,和我加为好友后,迫不及待地跟我讲她的故事。
比如超出重点学校分数线40分,但是依然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很差的学校,比如为了一个人流血流泪,但是依然相信爱情。
我说,你很厉害,你比我厉害。
我的微博很少有人关注,但是关注我的人里面,会有人时不时评论我,或者给我发私信,她们都说,很喜欢我。
你们不一定会信,不管我看这种话看过多少次,我依然保持着一种为之自豪的心态。每当我看到这些话的时候,我都会欣喜雀跃,如同拆开了一个又一个精致美丽的礼物。
我还认识几个小妹妹,其实也不是很小,只是比我小一两岁。
跟她们交朋友,我总会觉得回到了过去。
我们不为利益而聚在一起,我们聚在一起,只是因为我们有话想说。
因为有话想告诉对方而见面,再浪漫一点儿,都可以拍偶像剧了。
最懂我的朋友去了外省念书,说实话,只有当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到底有多需要她,我意识到,我们这一辈子,可能真的不会有太多见面的机会了。
大学,然后毕业,工作,再然后谈恋爱,结婚。
再往后,会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会有自己的烦恼和要面对的问题,这都不是“闺蜜”两个字就能解决的了。
世界其实很小,能够轻而易举地把两个并不相干的人联系起来。
或许是有共同喜欢的明星,或许是有同样讨厌的蔬菜,或许是都认识一个很不错的人,或许是都很喜欢旅行。
当某项事情把我和另一个人联系起来的时候,我总会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然后冲着这个人友好。
我有那么一股子劲儿,用在生活上,用在旅途中,用在那些我认为值得的事情里面。
我夸过一个女孩儿,我用的形容词是美艳。
她的确美艳,漂亮得像是徐霞客走过千山万水之后采下的最美的花,漂亮得像霍去病从西北草原奋战归来后天空上第一朵云。
我用笨拙吃力的句子形容她,但依然不足以见证她的容貌。
那我坦白好了,这一段是我硬加上去的。
我盯着天空的某一处看很久,我看那些奇形怪状的阴影,我看那些光亮透过云层进入我的视野,我看偶尔飞过的鸟类,有的时候幸运的话,能够看到一辆架飞机。
盯天空盯久了,我就会头晕目眩。
我相信你会成为一部新的历史,我给你一支笔,你就成了达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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