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 2

他想做一个精神明亮的人——给别人送去温暖的风。他爱风。如果来世能投胎做风(不做人),他想着一定毫不犹豫地幻化成风,飞翔空中、飘荡山间、穿过丛林的风。一想到风,他的脑海里就浮现出奔跑在乡间田野的那个风一般的少年——对,这个少年就是他。那时候,他应该正是上着小学的年纪。在三月四月的华北平原,乡间路边鸟语花香, 微风里的麦田,绿油油的麦苗欢快地跃动舞蹈。映照着蓝天白云,这田园风光是他这辈子最美好的珍藏。他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小学课本上学的那首古诗——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他爱极了这古典诗词。

他每每读到诗经、离骚、唐诗宋词这些文字,常常惊叹!这简直就是世间最美的文字——没有之一。对于文字本身,他也是爱极。他还特意仿照文言文的古体散文风格写了一篇日记《汉字的眉》——

仓佶造字,李斯创小楷,程邈创古隶,史游作章草,张芝化今草,钟繇立楷则,羲之作行书。中国汉字,悠悠六千载,光芒耀万代。汉字,表意文字也,源于象形。自新石器彩陶刻符至绘画原始文字,几经变迁,终成今体。汉字,与生俱来令人赏心悦目,书法艺术得为生长。
自甲骨文始,汉字与艺术互为依托,互为发展。言本质在于社会之需要,人们不断改进书写工具和方法。须知书法艺术形而上,书写应用形而下也。中国书法艺术,历经篆、隶、楷、行、草。书法艺术之魅力远超文字美之范畴,更在于书家的性情、学养、风格诸面。即谓:书如其人。中华古典美学三绝——诗书画,尚韵味,重意境。所谓文外之旨、弦外之音、味外之韵、言外之意是也。东坡有云: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所言极是。谙熟技法方能挥洒如意,书来如行云流水。先经临帖摹写,再融会贯通,终成自我。君子淡以成,书者亦是要甘以怡人,虽乍观肥满,深察则悦心赏目,尤郑声之在听也。故笔之工拙显书家之功力,韵趣彰书家之涵养也。二者皆不可偏废。
然上述所谓创者,非陡然横空出世也,乃广泛汲取当时之基础,加以整理、总结而成也。
商尚质,周尚文,春秋百家争鸣。杜度,崔湲,章草先辈,宿德大儒也。至汉灵帝,始置鸿都门学士。崔实、罗晖、赵袭、梁孔达、姜孟颖、朱宽、张芝等皆出于此时期。草圣张芝,趋前绝后,独步参双。书圣羲之亦曰:吾书之比鈡张,鈡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张芝草书,拔茅连茹,上下牵连,或借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奇形离合,数意兼包,若是猿饮涧之水,钩锁连环之状。神化自若,变态不穷。曰:今草。
东晋书坛,书家如林。上承东汉晚期昌盛之气,开一代书法之盛世。羲之、献之二王书法千古一家。东晋之人好老庄,尚清静无为,好清淡,好养生,书法也自然成为一大艺术享受。孙过庭曰:东晋人士,相互陶染,至于王谢之族,*庾之伦,纵不尽其神奇,盛亦挹其风味。博哉,茂矣!书家如林,木高者,必是功力深厚、气魄轩宇。书之大家者,豁然大度,用笔精湛,笔笔慎到,不拘法度,随意而自然率真,妩媚而豪放舒展,蕴藉隽永。父之灵和,子之神骏,皆古今之独绝。后世各大派系莫不源于此。
历经三百年,东晋至唐,书坛盛世又起。太宗,明君也。选拔贤良,任人唯贤,善纳谏,重法规,初唐经济繁荣,政治稳定。文化艺术亦空前繁荣。诗文书画,皆绝。虞世南,之书刚柔兼济,任其自然,恰似闲云野鹤,山林隐客,抱琴山水。高格而清健,淡雅而不染俗尘。初唐之宗王,从形从法,子盛唐起,书风为之一变,尚意韵风格。同时期艺术基本内涵往往相似,皆源于此时代主导的文化氛围。

他有着天生的好奇之心,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之心,恨不得把整个宇宙的奥秘全部弄清楚——每每想到这些宇宙、人生的问题,他就陷入了迷茫与忧郁。

他想着,生而为人,我很抱歉。他想到了老朋友太宰治。这位朋友语文非常好,喜欢文字,热衷于写作——忧郁的人,至少从这一点看来,他觉得算是同道中人了,所以,他把太宰治也加入了朋友列表。可是这位太宰治朋友真的不大喜欢活在这人世间,21岁时和一位女侍投海自杀——未遂。后来太宰治结婚了。太宰治最后的日子里病痛缠身,肺结核恶化,身体极度虚弱,时常吐血。最后,还是在一个深夜,与他的一位女粉丝投水自杀,终结了一位忧郁灵魂的肉体。时年39岁,留下《人间失格》。

于是,他在日记里写下——

世人往往带着心灵缺陷
强颜欢笑活在人世间
生まれてきて、すみません
他想到太宰治
他的心里似乎得到了些许安慰
但他很明确地知道
他是觉得不会像太宰治那样
写完文字就投水自杀
这是一种懦弱的对待生命
他坚定不移的相信
挑战最痛苦绝望的心灵病痛
才是生而为人
不必抱歉的践行
可是,现实既然无力抵抗
那也就只能慢慢走向
自杀 自我毁灭罢

他喜欢这样子,给一个字写一首诗。他至爱这个“病”字。年轻时候,总觉得开心快乐,心情愉悦是人生追求,也超级推崇“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样的洒脱豪放。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他渐渐爱极了这病痛的感觉——熬夜至整个身体仿佛飘在空中,然后第二天头疼欲裂的疼痛感。喝醉酒晕乎乎,然后几个小时后的醒酒胸口难受最后吐酒的颤抖感。跑步跑到精疲力尽,呼吸不能的窒息感。做爱做到大汗淋漓,整个身体抽搐瓢飞感。他爱极了这种缓缓濒临病痛死亡的Feel。他觉得,肉体病痛的极致才是灵魂的解脱自由。他后来在翻看王尔德的时候,发现这家伙可真是他的知音——Pleasure for the beautiful body,but pain for the beautiful soul. 痛苦造就美丽的灵魂。快乐留给肉体。但是,这灵魂跟肉体确实矛盾地综合在一个个体人身上——你不可能摆脱快乐,也不可能摆脱痛苦。生命的本质就是快乐与痛苦的交相辉映,也就是肉体与灵魂的共舞。直到最后,肉体枯萎,灵魂灰飞烟灭。Nothing can cure the soul but the senses, just as nothing can cure the senses but the soul. 肉欲治愈灵魂之病痛,灵魂抚慰感官之饥渴。

关于灵魂与肉体,他也拿捏不清。遇到姑娘,到底是该爱她的灵魂,还是爱她的肉体。世人都想灵肉合一,但是肉体终归老去,灵魂又真的能够永恒吗?万事万物都在变化吧。所以,他渐渐想明白一个道理——这世间所有的至美之物都是短暂的瞬间,永恒只存在大脑的记忆中,也就是说没有真实的永恒。记忆中美妙的一瞬,他忽然想起了普希金的那首《致凯恩》——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
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在那绝望的忧愁的苦恼中,
在那喧闹的虚荣的困扰中,
我的耳边长久地回响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亲爱的面容。
许多年代过去了,狂风暴雨般的激变,
驱散了往日的梦想,
我忘记了你温柔的声音,
和你那天仙似的倩影。
在穷乡僻壤,在流放的阴暗生活中,
我的岁月就那样静静地消逝过去,
失掉了神性,失掉了灵魂,
失掉眼泪,失掉生命,也失掉了爱情 。
如今灵魂已开始觉醒:
此时此刻,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为了它,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有了灵魂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i love u, more than love. u make my soul live
before , it is dead
u make me live a real, worthy life
活着更加有意义
我问你:"是这么写吗?" 你说:"管它怎么写,反正我能看懂"
你不知道,我有多感动! 不只这些,你给了我太多感动。余生很短,你让我一直热泪盈眶 。

他想起了江悦——就是这个姑娘,曾经远在千里之外,给他朗读了这首诗。后来他觉得她,比普希金的凯恩还要美好。虽然他不自比普希金这位老朋友(他们早在他年中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到现在已经算是认识了十几年了。)以前他总觉得普希金的诗充满了激情,但是并没有深入领会其中的灵魂与精髓——直到悦这个姑娘的出现。她有着纯洁善良的心灵、温柔的声音、天仙似的倩影和亲爱的面容。他用尽了毕生辞藻,也无法去真切地复现他们当初的灵魂共振的奇妙时光——有开心欢乐明亮,也有甜蜜忧郁悲伤。她像天使一般出现,而且只有三天,在他的28岁的那个冬末春初。

三天,七十二小时,259200秒。地球自转3圈,绕着太阳转 3 度,整个太阳系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对整个银河系来说就更微不足道,如果放到整个宇宙中,那压根就跟从来就不存在一样。可是,只有他知道,仅仅是这三天,对他的人生影响有多大。每个人都有一个最最内心深处的东西,也许一辈子也不会跟别人讲。而他对悦这个姑娘讲了,因为这个姑娘也对她讲了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给他看了她一行行日记与成长心事,还有她的灵魂画作——也许是对懂你的陌生人,人们更容易放下伪装的面具,各自互相坦诚相待、掏心掏肺,然后各自消失在江河湖海之中——就像根本未曾发生过一样。这个过程,竟然跟人的一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继续想着,也许整个的七十亿的人类也只不过是这样的偶然!地球、太阳、宇宙都是!

他想到了《诗经 · 蜉蝣》这首诗: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这个小生命的身体相当软弱,却有一对很大且透明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飘舞空中,姿态纤巧动人。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它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朝生暮死。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这小东西的死,死的惊心动魄。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为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这首诗。也让人不禁感慨自己的短暂而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他想,对每个人而言,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还是太短暂。他常常觉得,人真是奇妙的动物——人有自觉。人们在其生存过程中就会不自觉地音乐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对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这实在是人类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他虽然才刚刚二十几岁,却经常地有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
蜉蝣初生,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那就学习蜉蝣吧——生之光华,死之绚烂。生命是美好的,生命最终会消亡——这给每个人以一种无力与无奈,人生若昙花一现、浮生如梦。

他近十几年来,就一直不停地追问自己:“我是谁?我往哪里去?” 这深入骨髓的忧伤,他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同样的忧伤。想必是有的。

他又想到了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

木槿荣丘墓。煌煌有光色。白日颓林中。翩翩零路侧。蟋蟀吟户牖。蟪蛄鸣荆棘。
蜉蝣玩三朝。采采修羽翼。衣裳为谁施。俛仰自收拭。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

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些短寿的小生命,都在世间各自散发着的声音和光彩——生而为人,有何不可。

他愈发觉得阮籍也真是一个老朋友啊。不禁感叹:“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 想必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想到老墙上缝隙里还有生命力顽强的草儿还在用尽力气拼命地生长——他的心里也渐渐安定下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日记里写下了《问心》——

别问我靠什么谋生 我不感兴趣
我内心真正渴望的是什么
我是否有勇气
去追逐心中的渴望

别问我年龄 我不感兴趣
草木一秋 人生百年
蜉蝣掘阅 麻衣如雪
我只想知道 我是否愿意去用生命去冒险
为了爱 为了梦想
绽放生命芳华

当走到生命的终点
当所有的一切都消逝
是什么留在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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