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论一般意识形态的前提是实实在在的人和他们的活动以及物质生活条件。当人为自己生产必需的生活资料时,他们便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来,并间接地开始从事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人的生活资料生产方式,也可以理解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取决于生活资料或物质资料特性,取决于人的肉体的再生产能力,更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即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因此马克思说“个人怎样表现他们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
(二)一般意义上的生产伴随人口增长开始,这种生产的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同时生产也决定了交换的方式。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每个民族内部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一个民族的内部整个结构取决于他的生产和内外交往的发展程度。一个民族内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显著地反映在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三)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引起城乡的分离与利益的对立;随着分工的发展,进而引起工业劳动与商业劳动的分离,就连某一劳动部门内部的分工也变得愈发细致。这是由于商业、工业、农业劳动的经营方式决定的。
(四)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带来了所有制的不同形式,这是因为分工的依据是个人与劳动材料、工具、产品之间的关系决定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第一种所有制是部落所有制,它与生产的不发达阶段相适应,这一阶段的分工仅限于家庭内部的自然生产,社会结构仅限于家庭的扩大。第二种所有制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个人动产、不动产私有制也以从属于公社所有制的形式开始出现,而公社所有制的社会结构随着不动产所有制的发展而趋于衰落。分工的发展使得城乡、国家之间产生对立,公民和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充分发展。随着私有制的扩大,私有财产进一步集中,由此而来的平民小农也向无产阶级转化。第三种所有制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和武装扈从制度使得封建贵族有了支配农奴的权力。这一所有制形式表现为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支配地产和束缚于地产上农奴的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他们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粗陋的土地耕作和不发达的手工业生产决定的。
(五)从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分析中,马克思得出结论: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一定的个人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能动的表现自己。思想、意识、精神产物与人的物质生活、物质交往和语言交织在一起,是人的物质关系的产物,受到人的生产力发展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的制约。那些发展着自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在改变现实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产物。
(六)第一种历史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第二种历史是生产满足第一种物质生活之后的新的需求,以此类推,因此一定的生产关系是与一定的共同劳动方式即生产力相关联的。意识是社会的产物,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之间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使得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劳动与享受、生产与消费能够由不同的人承担,只有消灭分工才能消灭这一矛盾。与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对劳动和产品的不平等分配,进而出现了所有制。所谓所有制就是对他人劳动和产品的支配权。因此可以说分工和私有制是同义的,分工侧重于描述活动,私有制侧重于描述状态。随着分工的发展还出现了个人利益与他交往的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分工还提供了一个例证:人只要还处于自发形成的社会中,只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还有分裂,只要分工还不处于自愿,那么人的劳动对他而言就还是一种异己的、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支配着人,而不是人支配着这种力量。这是因为分工把一定的活动范围强加于个人,使得个人为了获得生活资料不得已在分工划定的范围内活动。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可以自由地在任意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整个生产。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矛盾使得国家作为与实际利益相脱离的形式独立出来,分工使得群众分裂为各种阶级团体,其中一个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统治另外的阶级。统治阶级的首要任务是夺取政权,之后便把阶级的利益说成了整个国家共同的利益。这是因为一方面被统治阶级追求的利益与统治阶级的利益不相符,统治阶级必须将个人利益限制在所谓的“共同利益”之中;另一方面,被统治阶级始终反对统治阶级的利益,利益的斗争使得必须用以国家姿态出现的“共同利益”约束、干涉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七)分工制约下的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扩大了生产力。由于分工和共同活动的人对这种力量的不了解,把这种力量认为是异己的力量。这种异己之力渐渐成为革命反对的力量,它把大多数人都变成了无产者,同时又扩大了这些人的交往,建立了普遍了联系;而这一切都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人的普遍交往为前提的。
(八)在过去一切历史中受到生产力的制约,同时制约生产力的人的交往方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以家庭、部落的生活为前提和基础建立起来的,它包含了各个个人在一定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标志着一切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构成一切国家和意识上上层建筑的基础。
(九)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生产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从与生活直接联系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来观察整个生产活动,并把与该生产关系相关联的交往形式理解为历史的基础;在国家的范围内理解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中阐明各种意识理论形式。
(十)意识不是靠精神批判而消灭的,历史和宗教、哲学等意识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
(十一)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而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在历史上的关系,都存在上一代把一定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传给后一代的情况。这些被被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环境和社会交往的总和,被表述为“人的本质”。
(十二)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的目的在于使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所以,历史就是世代的更替,每一代都利用前代一流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在新的条件下进行着生产,同时又在用新的生产改变着旧的条件。
(十三)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即在社会上占有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的阶级,同时也必然拥有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必然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统治阶级的物质力量在观念上的反应。统治阶级支配着物质产品与分配的同时,也支配着精神产品的生产与分配。
(十四)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产生了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在分工和生产工具的基础上,人也被分为了两大阶级。城市代表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和需求的集中,而乡村代表了分散和隔离。城乡分离同时表明了地产与资本的分离,资本不需要再依附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仅仅依靠劳动和交换的资本发展方式开始了。这一阶段,分工还不发达,仅限于城市的行会之间,行会内部没有什么分工;由于商业的不发达、交通的不便利,联系的不密切、居民稀少和需求有限,限制了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也仅仅表现为自然的形态,体现为房屋、劳动工具等等,不能用货币计算,而仅能表现为所有者的固有劳动;因为交往和流通不发达,没由出现现代意义上的资本。
(十五)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表现为工业和商业的分离,这种显现取决于交通工具的发挥作用、交往的扩大、沿途政治的稳定和交往对象需求的增加。商业逐渐集中在商人阶级手里,进一步促进了通商的扩大,在商业和工业的互相作用下,城市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新的生产工具被不同的城市利用,各城市在生产上出现了新的分工,最初的地域局限性逐渐消失了。商业的独立、商人阶级的出现,引发了资本的第一次飞跃,此时的资本已不再是自然形态的资本,而变成了活的资本,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
(十六)城市之间的分工产生了工场手工业——一种超脱于行会的新的生产部门。它从产生的时刻起,就把劳动和机器联系在一起,很快展现出它的发展能力。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引起了所有制的变化,引发了资本的第二次飞跃,它动员起更加庞大的活动的资本。工场手工业使得商业具有了政治意义,各国之间通过战争、关税保护、禁令等形式进行商业斗争;工场手工业雇佣了大量的农民,它使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变为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金钱关系。随着工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大量的活动资本被积累起来,产生了大资产阶级;而代表行会利益的小资产阶级失去了统治阶级的地位。工场手工业需要特殊的保护,否则其他国家的一些细小的动作都可能使它破产。
(十七)时间到了17世纪,大航海和地理大发现提供了超越生产力的需求,为私有制的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产生了大工业生产——广泛采用机器和最彻底的分工。大工业开创了世界历史,它使得一切国家和一切个人都依赖于世界市场,使得国家之间自然形成的孤立状态得以消灭,使得科技从属于资本;它把一切关系都变成了金钱关系,它建立起来了现代大工业城市,使得城市彻底打败了乡村,它消灭和破坏了工场手工业一切旧的阶段。
(十八)大工业产生的第一个前提是自动化体系,它的发展创造出了以往无可比拟的生产力,对于这些生产力来说私人所有制成为了进一步发展的阻碍。
(十九)国家和法同私有制的关系:所有制的最初形式都是部落所有制,个人的所有制一开始只是占有土地。私有制是和动产一起发展起来的,经过多次的演变直到形成了与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产生的现代资本相适应的私有制。这种私有制超越了以往的一切私有制的内容,它不再接受社会(共同体)和国家的管理、约束,它要用捐税、借款控制社会和国家,而只有当它需要保护时,国家才会存在。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已经不是一个等级,而是一个阶级,必须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起来,把自身特殊的利益说成普遍的利益,国家只是保护这种私有制的一种组织形式。所以此时的资产阶级法律,也就是在描述和维护这种对私有制的保护。正如马克思所言:“因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带有政治形式。”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法便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二十)生产工具同所有制的关系:在大工业生产即现代私有制之前,生产工具、劳动和所有制是一致的,所有制是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在大工业生产中,私有制和劳动的矛盾(积累起来的矛盾和各个个人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才第一次表现出来。这组矛盾表现为:1、人的劳动进而人本身被劳动产品支配,被物统治;2、资本统治了生产;3、人与家庭、群体的联系被打破,人与人之间除了交换关系便没有了别的联系;4、体力与脑力劳动分开并产生对立;5、大工业必须依赖分工,没有分工便无法存在。马克思认为只有在高度发达的大工业生产条件下,这组矛盾才会显现,因此推定只有在大工业生产中才能消灭私有制。
(二十一)私有制和劳动,这组矛盾对立又统一。私有制和劳动本身就是对立的,同时因为分工,分工包含了一切劳动条件、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分配,包含了资本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划分,包含了资本和劳动的分裂以及所有制的不同形式。总之分工越发达,积累越增加,资本与劳动的分裂越剧烈。
(二十二)私有制和劳动的矛盾说明:1、生产力产生于分散的个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但它已经产生便与个人分离,成为一种看似独立的强大力量,在私有制条件下,它被认为是私有制的力量,个人只有成为私有者才能拥有这种力量。而个人与生产力的唯一联系仅剩下劳动,这时的劳动已不再是劳动者的自主活动,劳动者被迫参加劳动。这种劳动和物质生产高度结合,一个表现为手段(劳动)一个表现为目标(物质生产)。因此劳动者个人必须不断占有这个生产力的总和,不然就无法生存下去。劳动者的这种“占有”必须具备超越之前一切占有的特质,即一是与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力是个人广泛交往和联系的产物,占有必须具备有适应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性质,就是马克思讲的“对这些力量的占有本身无非是同物质生产工具相适应的人的才能的发挥”。二是劳动者必须是现代无产者。现代无产者产生于大工业生产,除了劳动力,没有别的任何生产工具,彻底的丧失了自主活动,因此,他们不会像以往的劳动者“屈从于自己唯一的生产工具”。在过去一切的占有制(所有制)下,许多个人屈从于他们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而在无产阶级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生产资料)收到劳动者的支配。这是共产主义制度发展经济的核心,是社会调节生产的重要基石。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必须受到集体的支配。
(二十三)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作用下,共产主义最终会来临。共产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生产受到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集体驾驭了个人因分工而产生的物的量,并逐步消灭分工;政治上,排除了一切不依赖个人(联合起来的个人)而存在的东西。个人通过联合获得了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