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宿舍楼环境一般,但已然不是原来的404了。百转千回之后,我和大我一届的师姐同住一寝,原本还顾虑重重,但生活中的姐姐们非但没有电影、电视剧的青春片里那些狗吐血的暴力情节,似乎她们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大姐姐照顾妹妹的成熟稳重,时而也不加任何修饰得表演他们可爱到爆和萌萌呆呆的真性情。除了学习上的经验外露,还有生活经验的百般传授。每逢季节交替,姐姐们都要轮流“唠叨”一番,“我的小朋友们,换季了哦。该买秋裤啦!有的就抓紧穿上,没买的还不现在去买?”语气霸道,可能是爱的太深吧?
回想漫漫“转系路”,过程并不一帆风顺。我们处在原系尾、新系头的尴尬处境—“食之无味又弃之可惜”。常常是原系新系两头跑,我们常常因为要上交材料而不得不去原来学习的“母系”问这问那,个人档案、学籍成绩单、奖学金申请表,转系证明,新系公众课名单认定、考试名单认定以及应试考场安排.......我们在两个学习楼和一个行政楼之间,三点循环、五线奔忙,过着“秋菊打官司”式的日子,艰难得走着一步,再一步,又觉得自己酷似离婚案中被嫌弃的“爱情结晶”,孤独、弱小、无奈无助、无能为力。还好负责转系工作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友善,这也成了我们在焦头烂额中所得到的切切实实的安慰。
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柔情
同是转系过来的盟友中,我认识了最特别的一位。她有着精致的脸蛋和浑厚得让人心跳的电音一般的烟嗓。百事最强音的一场挑战赛之后,我们都成了董小姐的铁杆粉和钢铁迷。她喜欢篮球,喜欢郭艾伦。但她又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因为她是我见过追星追得最痴情的人。相比之下,我从不追星,甚至对于追星一族,也甚不看好。我觉得大家都有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要走,就应该本本分分、踏踏实实地在各自既定的轨道中去做自己最需要做的事,过分地喜欢和追捧势必会迷惑一个人的心智。“榜样 榜样”无非是榜中有样,作为常人的我们,以崇拜之心学其优点就好。是她改变了我二十三年以来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她喜欢郭艾伦,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的,也是她陪着郭艾伦走过由无名小生变篮球大咖的血泪史。十年使一个渴望成长的篮球少年褪去了羞涩,也装载了一个花季女孩翻江倒海的清纯记忆。从那时起,我受她的感染,开始关注郭艾伦,关注CBA。我没有她喜欢得那么深,只是觉得,被一个优秀而可爱的女孩子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甚至更久或者一辈子的人,应该得到这种特别的关注吧!后来她大冬天去现场看郭艾伦的比赛,那时侯赶上哈尔滨的腊七腊八,天也冷得让人猝不及防,退出比赛会场回到酒店已是凌晨一点半,她挨饿受冻,只是为了想要一张与郭艾伦的合影,后来这个傻孩子因为第一次亲眼目睹自己的偶像,实在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情绪,便完全把要合照的事抛在九霄云外。事后她跟我讲起这段“光荣事迹”,眼神里还激动得地散发出万丈火光,她说自己一点都不后悔,她说为了见偶像—亲眼见,只要多看一眼,就不能说是可惜。第二天,她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下次还会去。尽管那个时候她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发着40度的高烧。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人这一生,一定要爱着点什么,要爱就要轰轰烈烈。
有的人教你学会爱自己,有的人却以亲身经历教你如何爱他人。
董小姐是后者。大二那年,我们时常一下课就你追我赶地跑去操场。命运多舛的是,新宿舍离学校操场更远了,我们须得多走上好几十分钟的路程才能到操场会合,再买了吃的和日用品从操场走回寝室。但又似乎无妨,所谓万两黄金难买一份愿意,说的就是董小姐和我这样的人。夏天跑步,冬天踏雪,早起去,午后去,傍晚去,晴天去,雨天去,黑夜很深也要去。学校的操场位处高地,不大,却小得刚刚好,操场下面是篮球场,里面囊括八个篮球场地,我和她此生共有的遗憾便是没能去一所理工科的大学看一场真真正正、让人热泪雨下的篮球赛,感受一下校园篮球场,高高瘦瘦的大男孩们一边手捧刚刚打下的“幸运战果”,一边用浸满胜利的篮球服帅气地擦汗,8号,24号,从头到脚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运动气息。说起为什么学了师范,她告诉我:只是因为她的妈妈希望她像别人家的女孩子一样,再文静一些。我却希望她永远都像现在这样,酷似一个大男孩,简单,洒脱,敢爱敢恨,无惧无畏。这样,熬过夏日酷暑的炙热,越过冬天滑溜溜的冰面,闻过冬天烤红薯的芳香,咬着能酸裂耳眼儿的糖葫芦,曾经为了能在开春季节穿上那件自认为高贵奢华、美丽如仙的裙子,一起拼了命地减肥,终日不食半粟米,还不忘记去操场上羽毛球,要问体力哪家有?答曰:全凭信念撑!
起风了,“拼命三娘们”就相约去操场上放风筝。母校的春天害羞得像个第一次相亲的大姑娘,时而傻杵在门口远望,时而幻想着陌生心上人的模样。有了暖阳和春风的操场似乎更加底气十足,也更愿意帮人们扯着五彩斑斓的风筝线,每年都有无数的风筝游民慕名前来。可是无论他们的放筝技术多么娴熟,我总觉得我们的风筝才是最好看的,那是一只生得伟大却长相普通的红色章鱼,小章鱼哥游过了一程又一程的风浪,于云海中和我们相遇,承载着我们一路走来的欢歌,唱着我们未定的远方。我们都是十里春风下追风筝的孩子。就这样一路冲撞到大三,我们手牵手跨越“千山万水”,发誓要踏平这六公寓到操场的三寸金莲路。
紧接着费尽周折才争取到去市里同一所学校实习的机会,时间也在微妙之中学着长大。太多的材料、笔记,加之一路亲手辅导的学生升入初三,随着考研的压力一齐袭来,那时候硬是很奇怪,每天纵然装着满身疲惫,可只要一见到他们,无形之中就有一股奇奇怪怪、催人奋进的力量。我跟小蒋说:他们的眼睛里有着一种治愈疲惫的神奇力量。他一脸病态地疑惑,始终不肯信。想想我和我的学生一样,同时在为面临人生选择的大考紧张备战,我不是最出色的教师,却成了最理解最心疼他们的人。那日日绷紧的神经和夜不能寐的努力,早已在未来的回忆中贴上感动与幸福的标签,被岁月的肃穆与美好一并封存。我们一路走着,没有任何感怀的时间,更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懒惰和散漫抑或夹杂一丁点的私人情绪,我们像是汉堡中心的芝士,被岁月裹挟着一路向前,奔向远方,奔向黎明与梦想。我们也不得不放空自己的心,学着在教室里和一张张单单纯纯、可可爱爱的面孔一起学习,一起“长高”到一大截,母校的操场也似乎在这忙得不可开交的一年间被弃置、被冷落,又或是得到了新的宠爱,我们没能再放下全身心的疲惫去那里跑步,但仍然还是很想念她。
那一年,阳光很长,天也蓝得透彻。我们吱呦吱呦,转眼到大四;
那一年,情不知所起,竟出自真心,一往情深;
那一年,我22岁,我们跑过的操场,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我们整个青春的主战场啊。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当时只道是寻常。
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回忆的感伤,唯有青春的留念。曾经桑田沧海、执笔为剑,如今相思入眸、落雁成殇。我和我的宝藏室友,应该是蒙古汉与草原之间的一场相爱,一个爱她的肃穆与安然,一个爱她的直白与喧闹;一个柔情似水,一个热情像火;一个守着故乡,一个爱着远方;一半是牵挂一半是冀愿......大学最后一天,我在长长的毕业照上写下: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 来日方长
无论何时,我们终会相遇。
无论相距多远,也终究回得来。
纵然风筝断了线,你也能够随时感知到她的存在,如同感知风的呼吸。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能拨通她的电话,从她的眼睛里得到安慰,看见星辰。前几日和董小姐说,以后在北方定居就一起买房做邻居的事,为的是能在深夜里一起偷偷吃宵夜、冰激淋和小抹茶。
你往前走,我一定在你后面。
我不是小北,而是派大星。
阳光穿过银杏镇,软涌着层层麦子的金黄,我们合伙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青春,学莲娜、布莉姬、卡门、堤比四姐妹穿同样的一条牛仔裤,那个已经不属于我们的操场,成了青春记忆里最放心不下的牵挂。
曾经急着赶路,咬着牙才闯过来的青春,如今很难再回去了。想必,她应该学做风筝,即使垂暮之年落地,也要飞到温暖如昨的宋庄,不远的未来里有多漫长,就有多精彩。
遥遥万里,旧知己,变成老友。心中自然有太多的不舍,但转念一想,时间进退有道,进一步是争取,退一步是释然,个中自然有其妙不可言的道理。“相爱”纵若久长时,又岂在一日朝朝暮暮间?
我们相约不再对美好的过去流连忘返,而是活在当下,为更精彩的未来翘首以盼,等我们彻底老去的时候,就选一个晴朗的盛夏去探望多情绮丽的蒙古草原,感受那随风而舞的静美,那里远离城市的喧嚣,还有美丽的鄂温克的姑娘,那个时候,我们一同瘫坐在草原最柔软的一隅,痴痴地望着廖蓝无垠的天际,咀嚼着指尖上云朵的诗情和蒙古奶茶的浓浓醇香,再好好清点沉睡已久的古色古香的传说和如数家珍的记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我打开手机,忍不住又想去听那悠扬的《西海情歌》:
还记得你答应过我
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可你跟随那南归的候鸟飞得那么远
爱像风筝断了线
拉不住你许下的诺言
我在苦苦等待雪山之巅温暖的春天
等待高原冰雪融化之后
归来的孤雁
爱再难以续情缘
回不到我们的从前
这情歌太长太长,长到难忘。
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此时,我突然想到老舍吟诵的传响。权比之下,我们的离开,没有洱海边煽情的告别仪式,因为回忆很甜,甜到让人热泪盈眶。
人们常说:“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人们常说:“人间多至味,清欢许几何”。想必,年少时萌生的喜欢,一定倍加难忘!如果青春里你遇见这样的喜欢,那就在想念她们的时候,像战士冲锋一样地去见想见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