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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妈妈的一个朋友问我,毕业以后想做什么,记得我当时毫不犹豫地告诉她,我想当一个作家。
她笑了,是那种打心底里的嘲讽和不屑的笑声。
更郁闷的是,我妈居然也笑了,“你语文太差了,好好复习考上公务员就行了,其他的就别瞎整。”
最后两人像说着笑话似的,才结束了这个话题。
在一旁听着的我,仿佛嘴中含着一颗莲子心,苦涩得难以下咽。
确实,那时候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丢到扎堆的人群里也找不出任何亮点的学生。60分的作文永远不超过50分,甚至高考语文的满分150分的卷子,我也只拿到了108分。
这样的我,在文字上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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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的暑假,机缘巧合重拾码字的乐趣,因为空闲时间多,每天坚持日更,常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
后来发现知识、经历太少,写出的东西如白开水般平白无味,又开始疯狂恶补,开始大量阅读我从前压根没碰过的书籍。
从暑假一直坚持到现在,八个多月,不敢说写出了什么爆文,但至少曾经读过的书、写过的文,已经悄悄地改变了我的思维,成为了血肉里的一部分。
直到今年2月份,我才正式确定了自己的写作定位。
不知道这算早还是晚,许多同期一起写的文友,纷纷签约,说不心动不嫉妒,那是假的。
也许人真的很奇怪吧,对于天才会有一种由衷的敬佩,但对于曾经与自己齐头并进,最后却一骑绝尘的平凡者总是心怀嫉恨,忿忿不平。
可细问之下,他们签约的每一个人,没有一个人是随便写了几万字就成功签约的,辉煌的背后,总是一个咬牙坚持的灵魂。
前段时间遇见的初中好友,在晋江网上写了第一本十几万字的长篇小说,寥寥读者,只有四个。
后来又硬着头皮连续日更了几个月,第二部小说写到十万字时才成功签约,前后申请签约作者二十多次。
相比于金光闪闪的天才,那些资历平凡却从不妥协,在黑暗中眸子发亮的小白,应该更值得人钦佩和学习吧。
现在只努力了几个月的我,是不是太急着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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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写过的文章,有时候觉得像一坨屎,没人点赞也没人看,也无数次问自己,“写得这么烂,为什么还要写?”
虽然这世界每天都在变化,可有些喜欢的东西是刻入骨子里,哪怕沧海桑田,都不会改变。
特别是当你全力以赴,决定做好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就会变成傻子,蠢蛋,心里除了努力什么也没有。就连接踵而来的失败你也会当成一笔宝贵的财富,不停地告诉自己,你要坚持,你一定会成功的。
最近成为了某杂志公号的专栏作者,虽然名气不大,但我知道,我努力得来的从来不是侥幸,而是野蛮生长、铅华洗尽后真正的人生。
也许坚持了一年、五年、甚至十年我也没有成功,至少,人生的这本书,我这本也比别人厚重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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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咪蒙有一篇文章,《我只想让人生,有一点点的不平凡》,看完直戳尴尬点。
记得大一面试社团和学生会时,我最怕的就是填写特长爱好这一栏,不填觉得自己很差劲,什么都不会,可是填了又特别心虚,因为那并不是我的特长。
有一次一篇文章被大号转载以后,一个闺蜜看到了,兴冲冲地告诉我,“以前居然没有发现,你竟然有写作这个特长”。
当时我的内心是既激动又惶恐,第一次在人群中,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不同。才发现,原来我也是个有特长、有辨识度的人,我的人生,也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平凡。
如果非要说为什么要喜欢写作,除了不分缘由的热爱,我也想当我的朋友闺蜜们提起我时,会一脸得意骄傲地说:
“她呀,就是很会讲故事的那个人啊。”
虽然有些庸俗,但我想成为朋友们的小骄傲,即使不能,那我也要做自己的小骄傲。
现在的我还很渺小,只是躲在一个不起眼地角落里,写着自己喜欢的文字,但当我认真地对待这个世界时,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和颜悦色。
世界永远会对活得很酷的人,温文尔雅。
而21岁的我,也想活得很酷啊。
我是共央君,一个爱讲故事的吕同学。立志讲够100个身边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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