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些年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丧失了道德感,因为单纯从精神水准上去评断一个人的话,太多人显得庸俗、荒唐、愚昧……我不敢自诩是精明的,但实在受够了人们的狭隘。于是我打心底儿里不尊重一些于我有恩的人。这样,我就被视为忘恩负义者。


  耶稣的母兄前来时,他说:“你是我兄弟?你是我母亲?”其实我蛮能理解他的心情。人与信仰的关系大于人伦,所以要让死人去埋葬死人。


  总而言之,愚蠢者总是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别人指手画脚,因为除此之外他们别无乐趣。他们疯狂地进行社交,向他人寻求安慰。他们靠责任而生活,要求彼此之间的责任在对方的生活中高于一切。他们把所有的心血都赋予他人,把希望也完全寄托在他人身上,如果别人没有服从他们的意志,他们就会以自己的牺牲来要挟别人。


  而这些人,往往就是你最亲近的人。因此我总在问自己:你到底敢不敢走上那条一个人才能走的道路?可是我软弱的天性惧怕孤独、惧怕疼痛和困难,我总在竭力逃避面对绝望的境地。


  我有些怀念少年时候的爱情,疯狂的痴呆的。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像我和我的初恋,有时候不惜以死了之。那时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现在不行了,我早都厌倦了这种感情。人长大了,理性占据主导,但还是会被那种纯情感动。


  其实,我们做出的大多数行动,都是为了要讨好别人,仅仅意图换取一点点可怜的关注。人害怕自己被忽视,害怕寂寞,害怕在人群中消失。


  文字真的能治愈人,尤其对于灵魂不安者,他自己的文字可以解救自己。我现在就是。卢梭晚年的散步谈,把他变成真正成熟高尚的老人,如果他没有记录自己灵魂的颤栗,那么他还是《忏悔录》里那个不真诚的卢梭。人是无法忏悔的,人只能回忆。


  我竭力回想自己这十八年里真正快乐的时光,大概总是很单纯的事情:棋牌游戏的胜利,渴时得饮,夜晚畅聊理想……我猜我们大家都经历过此类事情,当初的宏图大志多数也不了了之。可是彼时对生活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却永远镌刻在脑中。


  要是早上几年,我很愿意去写回忆录。童年时期近乎流浪的岁月,让我有太多肺腑之言意欲诉说,可是我对自己已经说得太多了,我厌倦了——当我把悲苦和欢乐变成一种卖点,它们就不再吸引我了。


  我现在坐在电脑前写作,几乎什么也写不出来,长久的沉默使我行将失去表达欲。可我大概对自己还没有厌倦,我愿意直面这些年岁月虚度的痛苦。这至少让我觉得比玩电子游戏更有意义,也更能令我解脱。


  我见识过许多像现在这样的夜晚:窗外有街灯,灯下是川流不息的车辆,车里是密密麻麻孤独的人,人的目光盯着车窗外的灯火。


  曾经就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我想到去流浪。每一盏未知的灯,对我是致命的吸引。


  我想到了,我就去做了。


  随便进到哪一家旅馆,随便等待哪一种命运的到来。我在这世界上孑然一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大床上,雪白的被子轻盖住脚踝。我绝不打开电视,收看震惊世界的大事件报道,也不看悲情催情的电视剧,不看令人捧腹的娱乐节目——我宁愿看电视机这个物品。它静静地摆放在那里,曾与多少过客张目对视。见识过多少友人聚集的热闹、离散后的孤独、长夜漫漫里的痛哭、男欢女爱、失意、无奈、委屈、活着、死亡……


  如果没有通电的电视机能够开口说话,它对这个世界一定比我有更多话要说,人们在他面前是真实的,精神是真实的,肉体也是真实的。因为人在物品面前毫无防备,而在他人面前无论亲疏,都是起了防备心的。


  我之所以对人有防备,不是惧怕人们的误解,恰是因为惧怕人们的理解——理解我的孱弱、幼稚、暴戾。所以大多数时候我宁愿对牛弹琴,即使我知道这样什么结果也不会有。


  促使一个人变成“the one”的,很多时候不是理想,而是对自己生活状态的强烈不满,那种不满其实就是灵魂的不安。肉身饭疏食饮水便可自得安乐,灵魂却需啜饮“意义”之泉才能复归于平静。


  假如换个地方,比如我的家里,我同样静坐在床上,凝视窗外。少了“旅行”这一层意义,少了孤独这一种语境,一切就变得凡俗而不可耐了。


  每天睡去譬如死亡,每日醒来譬如新生。我怕死亡,我怕我还什么都没做,这一生已经草草了事,所以我睡不着,我等待,等待肉体的困倦远远超过对死亡的恐惧,那时再自欺欺人,睡去。


  我怕新生,因为生存无时无刻不伴随着匮乏和矛盾。人一醒来就面临苦恼,生活不只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而且时时刻刻如何都是不好。


  写一个东西,我们需要情节,繁琐的事物在我们生活中已经存在得够多了,我们需要一个接着一个的巧合,柳暗花明,跌宕起伏。我七八岁的年纪里,最喜欢做残忍的事情:烧蚂蚁窝儿、斗甲虫、鞭打小蛇、捕麻雀——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忏悔,那对我只是一种纯然的乐趣。


  就像我对待动物一样,假如你不了解一个人,杀死他,你也不会有太多负罪感。倘若没有法律、没有神,人类绝对会胡作非为。人性本身里有太多的欲望作为理由促使我们去强奸和杀人,可是几乎没有理由促使人去忏悔,除非是因为恐惧。


  我有一段时间喜欢骑着自行车到处乱跑,从我们小区一直往西走就可以到骊山山脚下。路上我碰到了一个来自郑州的男孩儿,大学刚毕业,一路骑到西安。这对他来说不过是短途旅行,拉萨、西宁、上海……他都是骑自行车去的,他以为我是和他一样的人,兴致来了,说起从郑州一路来直到入关,总是上坡、上坡,真是累坏了。


  可是他没多久就兴致锐减了,不只是因为知道我是临近处散心的居民,而且着实也累了,他在超市停下买农夫山泉,还送给我一瓶,算作见面礼。阳光越来越刺眼,他提前订好了旅店,轻轻挥手就走了。


  “祝你顺利!”


  “顺利!”


  ……


  事情总是这样结束的。


  他怎么生活呢?打几个月工,攒足了钱,做好攻略,就辞了职,上路了。可是他几乎总是疲惫的,去那么多城市寻找什么呢?每个城市还不是大同小异,可是一直固守在郑州生活吗?新奇的东西见完了,生活还是那个模样。回到老地方,收拾行囊,继续去现代化的工厂做一颗“螺丝钉”。


  回忆里模模糊糊只剩下林立的楼宇,各式各样听不懂的方言,写的游记还是没人看。生活轻得随时可以离开,没有人会在意,反正时钟总是那么走着,反正一步步会变老,消失。曾经显得重的,曾经关乎亿万人生死的,最后都要消失。牧野之战,现在还有谁会天天挂在嘴上。


  我打小儿很要好的朋友,和我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他初中就辍学了,他喜欢希特勒,偏激到使老师们无话可说。所有人都说他完蛋了,他完蛋了。大人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他玩。他果然按他们预想的那样,如果那算堕落的话——无非是上网、流浪、打炮……


  从此他就渐渐在我的视野里淡化,他大概把我当作一个好人而已,对他我确实也算得上是个好人,因为他们都看不起他,只有我放不下往日的情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告诉我:好好学习、好好学习,那实际上是一种抗拒,是在说: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我也不需要同情,如果欲求可以满足,我愿意有人爱我,而不是同情。只有他们认为你是错的,才会同情你,可怜你。我喜欢做一件事别人说那是对的,我喜欢欢呼,喜欢一切虚荣。光荣我也喜欢,甚至更喜欢,可是我虚荣到了自己这里没有光荣的份儿,可我多么厌倦这一切啊。我想回去找找那些曾经在乎过我的人。或者曾经向我告白而被我拒绝的女孩儿,虽说她不漂亮……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几乎不知道有什么话是必须说出来的,我一旦说出来的就是废话,只有我自己喜欢听,喜欢写。


  我总怕自己说话没有逻辑,因为那样你说了好多,别人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可是我又恨透了逻辑,好像你非要急于说出一个什么道理来。我们为什么要表达,表达了又非要分享,非要别人去看。最幸福的是,别人看到你写的东西还能说出一两句评语——好的坏的,你都会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什么重要的人物。


  十二年前,未央区上空总是来来回回响着飞机划过的轰隆声,不少人是去参加北京奥运会的,那是我第一次对外国人有些概念。我坐在电线杆下,幻想飞机,幻想奥运会,幻想天上软绵绵的世界。


  我那时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彼时的我喜欢拿泥沙堆成很好看的汉字,喜欢拿纸片做各种各样的衣服、鞋子、凳子、桌子、拍子。可我现在对这些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小孩儿倒是十足的创造家,怪不得孩子都想当发明家。


  有一天我去超市偷东西。我无非是偷一些圆珠笔、橡皮、贴画儿、胶带……以及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那时候文景公园还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有人把很多东西从我记忆里面偷走了,却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抱歉。我也不喜欢说抱歉,我偷东西被抓到的时候并不觉得愧疚,因为我偷东西不是缺乏,而仅仅是为了好玩儿。那个超市突然间装了摄像头,我意外极了,就像我第一次见到自动冲水便池那样。


  开始的时候这世界有很多让我惊讶的地方,后来我做出了很多让这世界惊讶的事情。开始的时候我做了很多让自己自豪的事情:比如第一次没有尿床、第一次考班里第一、第一次表白成功、第一次写出自己喜欢的字……后来我又做了很多蠢事儿,让自己觉得讨厌。


  我在丽江拍过一张非常好看的照片:古旧的石墙,晕乎乎的暗黄色的地灯打在墙上,相机开了很大的光圈,为了拍四个人,两个男孩儿、两个女孩儿,他们年轻,他们都很好看。


  说起旅行,这世上有很多人以旅行为使命的,以旅行为生的人。我不是说从事旅游业,而是单纯地旅行,他们从来不会停下,也许有一天会发现人世间的什么秘密。那天逛到一个帖子,题目是:没有钱,我也可以浪迹天涯。打开此帖,放了很多题主在丛林里摘野果儿,露宿的照片,谈及他如何零成本地生存。你可以不赞同,但是你不能否认慢慢地开始存在这么一个群体,志在天涯,志在高山流水。他们厌倦安定,他们是徐霞客的后代,他们灵魂焦渴,疲惫,渴望源头活水。我们是居民,他们是过客。


  我高三的时候喜欢上一个画画的女孩儿,为了能和她聊几句,我恶补了陈丹青的《局部》。


  追女孩儿的时候,最忌讳没钱。这就好比你吃饭不带筷子,当然有的人喜欢吃手抓饭——比如火锅之类的,还有人吃西餐,用不到筷子——暂时不考虑这些。有时候不是拜金不拜金的问题,而是你自己都觉得该表示一下的时候,兜儿里的两块五只能让你在原地瑟瑟发抖。


  还好我当时微信里还有二十五。


  说实话,第一次见到徐秋秋的时候,我只是被她的装束所吸引,典雅、安静,那在我眼里就是媚俗。徐秋秋的画是一副精致得泛褶儿的素描,我尽力去寻找一处传神的线条来夸赞她呕心沥血的巨作,可是她竟然不以为意。


  要是她当时谦虚一下的话,我打死都不会爱上这个女孩儿,可是她很轻视这张画,这张——按她的话来说:照片。


  “这是个垃圾!”她当时说,“不好意思。可是真是垃圾。”她一点儿也没给我留面子,如此犀利地否定我的赞誉,岂不是也在说我的判断力是个垃圾。不是说人的本质都是虚荣,不是说再拙劣的夸奖女孩子都听得进去?


  我一下子爱上了徐秋秋。


  徐秋秋说话的时候总是一副冷嘲热讽的神态,自嘲、嘲笑,她喜欢陷入那种尴尬的境地,这让她觉得自豪。可是她又富有同情心,你被她一顿嘲讽之后,她又会讨好似的,不安地盯着你看。


  我敢说,她一点儿也不愿意被别人视为异类,和人隔阂,尤其是那些甘愿受她讽刺的人。可是她已经把自己培养成了一朵玫瑰花,或者仙人掌,随便你怎么说吧,我不置可否,我想她也是不会在乎的。


  “拼命画一幅垃圾?”我下意识地蹦出了这句话,我看出了她的难堪,转而说道:“费了不少心血吧!至少可怜可怜它……”


  她看了看那幅画上的署名,突然有些呆滞,轻声呢喃:“倒是谢谢你体谅它……它。”


  她想起了什么似的,好长时间不愿意转过身来面对我。我也静静地站在那里等她回过神来。


  她倒是回过神来了,转过来的第一句话却令人哭笑不得:


  “你怎么还没走?”她皱了皱眉头,对我说。


  “这是艺术大厅,公共场所,我有来去的自由。”我说。


  她大概觉出和一个初次认识的人处在这种谈话氛围中不太对劲儿,也许有些过于亲昵了。可她想不出来什么话来把我打发走,就要自己走开。


  我猜她并不想走的,她想继续在那里看自己那幅画儿,我来的时候她就在那里欣赏它,或者说得单纯点儿,她在那里看它。她想继续看下去,或出于厌恶,或出于得意……谁知道她是什么样子?会不会故作姿态。


  我怎么会想让她走呢?我仅仅想看看她的背影,这类人是不会回头的,她们没有这个习惯——她属于哪种人?我怎么会知道?我的猜测只不过是种直觉罢了。不过仅仅为了自尊心,她也一定不会回头的,能叫她回头唯一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叫住她。


  “徐秋秋,我想看看你的画。”我冲她喊,周围几个人都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她蛮有些得意这样的目光,那是一种心理需求,但我说不准这是哪一种心理需求。


  “喏,”她指了指墙上的画,“你不是都看过了嘛!”


  “我是说,那些,另一些……”


  “什么?”


  “另一些,你知道。”


  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看见她露出不带恶意的微笑,那样子美极了,因为少见,除了美,还带有一种晕乎乎的惊人。


  她约我放学去画室找她。


  我在画室外面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她才悠然从里面走出来。让我觉得气恼的是,她没有一点儿羞愧,好像等她是我的义务。


  “你来了。”她说。


  我们那次出奇一致地都留了错误的名字,直到对方叫起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过她喜欢别人叫她徐秋秋,她在画上的署名就是徐秋秋,她把作画时的自己看作另一个人。我认识的那个,大概就是徐秋秋,而不是另一个人。


  她在背包里抽出一只盒子,很古朴结实的木盒子,里面放着那种硬皮的劣质画纸,上面是她的信笔涂鸦。我看了,简直是恶搞,或说类似于文学中的打油诗。


  我戏称她为毕加·秋。


  有一次她脱光衣服换上自己的信笔涂鸦的画纸,很大的那种,可以恰好包裹住自己的画纸,也许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画纸,我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搞来的那张大纸。她给我发来那张照片,我忘记收藏,后来不小心删掉了。


  我说:“这是杜尚。”


  我写东西很讨厌用典,那会导致其他非专业人难以捉摸,比如我这句话,只有相当了解杜尚的人才会理解。可是在有的语境下,你不得不这么说,用典有时候是最传神,最简洁的说法。不过别人至少知道,杜尚是那个给《蒙娜丽莎》添上小胡子的男人。


  她画些什么呢?她说:画她的心情。反正就是各式各样的线条和点块儿、颜色和几何体,平静时就规则一些,严整一些,恼怒时就下笔快一些,乱一些。


  我建议她下次发艺术照的时候,把衣服和画纸都去掉。我这个建议始终没有落实,在此以后我见到她的照片总是穿着衣服。我对此很不满,可又觉得她的做法无可厚非。在别人看来我简直是无理取闹,可是对我们这种怪胎,正常才是无理取闹。


  我那时在文学上也在进行着类似的试验。一篇文章,只要觉得不再热衷,就是完成了,只要意思达成了,即使情节没有完全,也是完成了。最后零零碎碎地得到一些浅薄的心情,呓语,真是不成体统。那时我才明白了,跟巴尔扎克他们比起来,现代后现代的分崩离析,就像是青春期的叛逆,飘风不终朝的。做什么事,都得有古典的态度。如今巴尔扎克的声音远去了,可巴黎好像还是那个巴黎。


  其实徐秋秋有很认真地临摹拉斐尔,现实主义画作对她是一种必要的工作,用来谋生,或说用来反叛自己的反叛。她认为工作比生活重要,因为人的生活是琐碎散漫的,生活是欲求不满,是失望是匮乏,因此她一日复一日地临摹古典,而不是塞尚梵高。


  她很早就去集训了,我们对此没什么可说的。她甚至没有告诉我她要走,前一天我们还像往常一样度过,第二天她就不辞而别了。


  我不能对她说我爱你,对她这种人你一定不能那么说,因为那太没有美感了,你可以用眼睛告诉她,或者有些事可以直接做出来。反正就是不能说出来,一出声就俗。


  将近半年我们没有联系,可其实我每天都在想着她。突然有这么一天,她给我发消息,说杭州封城了,她回不去了。


  其实回不来的何止是她,很多东西都回不来了。我们要毕业了,我们要离开习以为常的圈子,我们要走上新的道路。我们还会做很多事情,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那些事。


  好吧,那没关系,我几乎要把打出来的“你知道吗?你没在的这段时间我写了好多情诗。”发送出去,我甚至想象到她在屏幕上看到:对方正在输入。我输入了好久,可是没有发过去,越久她就越期待,我这句可怜的告白就越显得苍白无力。


  拖得久了,她不会因为好奇心而发问吗?大概是我想得太多,她什么也没有再说,也许她根本就没有期待我马上能够看到她的消息。


  我问起她最近的生活。


  “画画、吃饭、睡觉……”她说。


  你以为还有什么以后吗?我们本来就没什么以后,早就商量好了:我会去海口,她会去杭州。


  后来她去了杭州,我还是留在西安。


  现实不是“这样”、“那样”,现实是“哦哦”、“好吧”。徐秋秋去了杭州还是徐秋秋,我没有去到海南,我就不是那个我了。所以没有未来,不论我去哪里,都是一样的结果。


  一件事情过去了,不代表我们没有热情过,也许是得过且过,这没什么。什么我都可以接受——有谁没谁、缺谁少谁,那是一样的,世界对你来说几乎总是陌生的。即使你踏过千万遍的那条路,总有一天你要发现它是陌生的。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去秋游,临潼我来过很多次,骊山我也望见过很多次,可那次去吓得哭出声来。真是奇怪,大家都没哭,就我哭了。上山之后,大家都累了,就我还兴致勃勃,我总是这样。


  在三桥的时候,有一年我们工厂来了个陕北的“能叔”,我忘了他为什么被叫做“能叔”,只是记忆里一直这么称呼他。


  能叔是个老实人,用爸妈的话说就是“老好人”,按他们的解释,能叔就是因为“老好”的缘故才在厂里混不下去的,反正按他们的解释,一切实话实说的品质在社会上都是行不通的。人成熟的标志就是说谎,就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谎——那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崇尚的境界。


  我当时还理解不了这么高深的境界,我的世界里身高和年龄是最重要的,那象征着有多少人不敢欺负你,以及有多少人你可以欺负。我只想快快长大,到了五年级、六年级,就再也没有人欺负你了。


  那时的“欺负”就是拍卡片的时候可以耍赖,就是抽到的奖品归他,抽不到的算在你身上,就是他喝可乐,你喝白开水,就是有零花钱先给大哥进贡。


  每个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没人觉得不妥,除非你学习好——那是另一个权力的世界,我彼时还接触不到。可不论怎么说,总有熬到长大的那一天嘛!


  不过能叔就没我们这么幸运了,他明明已经长大了,可还是有人欺负他。他让我们翻他那些小说:《基督山伯爵》、《悲惨世界》、《被欺凌与被侮辱的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后来才懂得了他的世界。那是因为中学时候有一次我考试成绩非常好,学校奖励了我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他,才断断续续读完了这本小说。


  那天“能叔”在车间干活儿的时候,外面闯进来一只野狗,棕毛儿的,有些削瘦。人们怕它捣乱,正要赶出去,机长老刘一把揪住狗脖子,扯着嗓门儿说要后厨给大家炖了开荤。整个车间的人都发出那种和机器一样的,轰轰隆隆的笑声。


  “能叔”却一下子急了,把嘴张得老大,他手忙脚乱地摞好活计,跑到机长旁边。两只手像犯了癫痫一样颤抖着从机长手里夺过野狗。几乎哭着大喊:“不敢炖,不敢炖!(用能叔那特有的陕北口音说出来,听着就像是:不感动,不感动!)”


  车间里的人笑得更厉害了。


  那野狗好不容易挣脱了老刘那粗大的手掌,被能叔揽到怀里,就拼命吼叫了一声,恶狠狠地咬住了能叔的胳膊。


  能叔一吃咬,疼得连忙松开了胳膊,野狗就猛蹿出去,逃离了车间。


  机长老刘说:“你看,你要救这狗,狗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感动,反而给你胳膊上咬了一串血窟窿。”


  能叔什么话也没说,捂着胳膊去了诊所,打狂犬疫苗的费用据说用了他半个月的工资。


  从此以后,能叔“不感动”的故事传遍了整个工厂。


  我妈听了这事儿,冷笑着说:“哼!怪不得娶不到媳妇儿!”我听到我妈说这话,气得直咬牙,攥紧了拳头对着她喊:“我以后绝对不娶媳妇儿!”


  能叔后来离开的时候,跟我已经显得不那么熟络了,我还为此伤心了一段时间,不过他还是送给了我一瓶冰红茶,那冰红茶的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当然,还有很多我本来应该记得的事情,我却没有记住的。其中包括一些很重大的事件,甚至就发生在几年以前的,我忘了,就像曾经吹散过的那些蒲公英,我也忘了,再见也不会想起来。


  我经常想,那些在我们生命中不过是过客的人,对我们自己到底有什么意义?那些我们忘掉的细节,未名的花絮,即使别人放在电影里给我们观看,我们也认不出来。每个人只在自己狭小的回忆里生活,蹑手蹑脚地,触碰每一丝黑暗。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回忆要被忘记,我们也有一天要被人忘记,谁也逃不掉消失的命运。还好在我没有消失的时候,可以把他们保存在我的回忆里面,想想那些生活,想想——我多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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