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经历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维权,心情真是五颜六色。
【事情经过】
昨天下午,我在简书写了一篇文章身为子女,我很抱歉并发布。
然后开始做微信公众号的排版,预览,设置定时发送20:18。
(这个时间点是公众号每天固定发布的时间)
20:18收到一条原创确认,想都没想就点了确认发布。
发布后才发现异样。
原创的文章变成了转载。
转载的公众号是【**男子】,点进去,居然全文复制!!!
然后开始了漫漫维权。
【维权经过】
1.留存证据:
最初刊发时间,在公众号预览时间,对方抄袭发送时间,分别截图留证
2.尝试联系对方:
在那个公众号进行留言,未得到回复后开始投诉
3.微信公众号举报:
手机端屡屡显示为【系统繁忙】,换电脑端
4.在某群中发布求助信息,然后请群友帮助一同投诉
5.截止本文发布时间为止,微信公众号平台未给出任何回复
【维权结果】
在经过两天的努力,剽窃者给予回复,删除文章,本人要求公开道歉,对方未回复。
【吃一堑长一智】
1.若你是原创者,请一定注册并申请维权骑士,可以有效地减少你后续恐慌
若你同时在多个平台更新,请注意优先度
不要对维权报有太多的希望,尤其是你还没有什么影响力的时候
【万分感谢】
宏格沃兹新媒体院全体小伙伴第一时间的指导和帮助
家人们的鼎力支持和安慰
帮我一起投诉的小伙伴们
【心情变化】
刚开始气愤到不行,冷静了一下下,开始采取维权行动。
然后,睡了一觉,今天就平常心了
【美好祝愿】
祝所有原创者收获百万粉丝,写出百万加爆文,祝剽窃者好自为之。
【关于维权,我们了解的太少】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据郭庆存编著的《知识产权法》中说明,剽窃他人作品实质上是将他人的作品部分当成是自己的作品、并行使其著作权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而且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并且具有主观上的恶意。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这是一种较严重的侵权行为,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仅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且包括行政责任,即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摘自搜狐—《科学论坛》原文、作者同上)
希望各位创作者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让伸手党无处遁形!
如果你自己都不想保护自己,那没人会保护你!